更新时间:2022-10-05 14:40
本协会名称为:“广东省艺术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Association of Artwork”(英文缩写“GDAA”)。2016年协会由全省从事文化艺术品研究、创作、经营、交易的企业、机构或团体联合发起,2017年成立,由广东省文化厅作为广东省艺术品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
本协会名称为:“广东省艺术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Association of Artwork”(英文缩写“GDAA”)。2016年协会由全省从事文化艺术品研究、创作、经营、交易的企业、机构或团体联合发起,2017年成立,由广东省文化厅作为广东省艺术品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
协会宗旨:对接政府、推动产业,传播“正能量”为思想指导,积极践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品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探讨艺术品行业发展规律,摸索、实践艺术品行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培育、规范艺术品流通机制与商业行为,搭建艺术品行业发展综合性服务平台,反映发展诉求,推动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为广东省艺术品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协会将秉承服务为先的原则,贯彻“搭建跨界平台”与“整合资源”两大方针策略,推动行业发展。加强学术建设,为艺术家、机构等会员单位展开相关综合服务,着力于广东省艺术品行业全产业链的建设,打造艺术品跨界平台。此外,与艺术教育、艺术品经营以及艺术金融等环节的资源整合,也将激发广东省艺术品行业的潜力和活力。
广东省艺术品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行业自律:在广东省文化厅的指导下,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协会章程程序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规范标准;组织贯彻实施有关国家或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协会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二)行业代表:受政府部门的委托,代表本行业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动态,提出行业在立法和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有关部门同意,协调会员开展国内外业务交流与合作;经有关部门同意,协助会员开拓国际市场;代表行业或会员进行调查;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三)行业服务:建设会刊、网站等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展览会等,开展咨询服务,做好政策、产业、市场导向工作,开展行业经营管理的经验交流,促进艺术品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组织法律法规、经营管理、职业资格、鉴赏收藏等培训;指导、协助会员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建设协会经营性实体,不断壮大协会实力,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四)行业协调:经有关部门同意,协调本协会与政府、国内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协调会员与政府、会员与其他社会组织、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有关事宜。
(五)授权委托: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委托,开展行业标准起草、行业信息披露、资质资格认定、鉴别鉴定,以及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评比、公信证明等工作;完成政府部门及会员委托的其他事宜。
2017年3月31日,由广东省文化厅主管、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广东省艺术品行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广州南方报业传媒289艺术园区召开,来自广东省内的98家会员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会长、秘书长、常务副会长、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等事项。协会设有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传媒委员会。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总经理张志兵当选为首任会长。
据悉,广东省艺术品行业协会会员由全省从事文化艺术品研究、创作、经营、交易的企业、机构或团体联合发起,成立之初就有120余家会员单位加入。协会的成立,旨在架起艺术品行业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为推进艺术品行业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