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0 15:42
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于1998年7月,是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四川省广安市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4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邻水、武胜、广安、岳池四县。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将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区改置为专区,岳池县、武胜县属川北行政区的南充专区管辖,广安县、邻水县属川东行政区的大竹专区管辖。
1953年,撤销大竹专区,广安县划入南充专区,邻水县划入达县专区。1968年南充专区改为南充地区,1970年达县专区改为达县地区,各县隶属不变。1978年,从广安、岳池两县划出16个乡镇设置华蓥工农示范区,1985年改为华蓥市。
1993年7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安地区,广安地区行政公署成立,辖南充地区的广安县、岳池县、武胜县、华蓥市和达县地区的邻水县。
1998年7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广安地区,设立地级广安市,原广安地区行政公署改制为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县改为广安市广安区。
广安市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执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办理四川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部门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民政局、广安市司法局、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广安市水务局、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商务局、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广安市审计局、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安市统计局、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安市乡村振兴局、广安市信访局、广安市金融工作局、广安市经济合作局、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广安市能源局。
事业单位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园区管委会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县(市、区)政府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华蓥市人民政府、岳池县人民政府、武胜县人民政府、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广安市人民政府被表扬为“四川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地址:中国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