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保商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3-01-12 11:15

广州市保商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授权,能够提供国内外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机构。主营业务有:代理广州公司注册、广州工商注册、广州工商注册代理、中国商标注册、中国专利注册、版权注册、广州代理记账、广州商标注册、广州专利注册、广州刻章备案、广州大额增资、广州代理记账、广州刻章备案、代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包括刻字业、旅业、餐饮业、烟酒业、产品检测认证资质证、新产品鉴定立项、国家/省/市科技奖申报、驰名/著名商标认定申报】、写字楼物业出租管理、淘宝商城审核续约、注册地址挂靠。

公司简介

保商利(中国)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属广州市保商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旗下网站。是一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授权,能够提供国内外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机构。主营业务有:代理广州公司注册、广州商标注册、广州专利注册、网站建设、seo优化等。其特点是注重最大限度保障商家利益;提供独到的贴心服务;自有一套令您感兴趣的操作方法并能提供可靠的审批背景渠道;保证双赢、思利及人、竭诚为各合作公司、企业提供专业、规范、准确、及时、到位、满意的配套服务。

公司里的员工有从基层做起的,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非常了解实际情况和客户的要求;有从国外院校留学归来的,拥有坚实的理论和学术背景;更有在专业领域拥有专长的。公司通过常规服务伴随客户的成长与发展,通过专项服务持续深入地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公司的大多数专业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的知识产权从业经验。公司不仅为中国申请人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其专业人员还具备丰富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经验,能为国外的客户提供从权利申请到权利保护的全程服务。

出处

光绪三十年12月15日,俄舰“亚斯古尔特”号水手在外滩无故杀害中国平民周生有。消息传开,上海人民一致要求严惩凶手,曾铸立即召集各省寓沪绅董,决议停止使用华俄道胜银行所发行的钞票,并致电外务部、商部,要求照会沙俄驻华公使,令驻沪领事交出罪犯。翌年5月,为反对美国刮起的排华风潮,抗议美国虐待华工,以曾铸领衔的上海商会向全国21埠通电,要求各省协力抵制。曾铸还提出“伸国权”、“保商利”的口号和抵制美货的5项具体措施。

引申义

2010年8月由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居民黄先生、在读大学生黄同学提出新创意“在新时期中央创新精神指导下,根据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保护商标及专利的专用权并为企业个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专利权、商标注册专用权而成立注册了全称为广州市保商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务涵盖

广州市保商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授权,能够提供国内外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机构。主营业务有:代理广州公司注册、广州工商注册、广州工商注册代理、中国商标注册中国专利注册、版权注册、广州代理记账、广州商标注册、广州专利注册、广州刻章备案、广州大额增资、广州代理记账、广州刻章备案、代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包括刻字业、旅业、餐饮业、烟酒业、产品检测认证资质证、新产品鉴定立项、国家/省/市科技奖申报、驰名/著名商标认定申报】、写字楼物业出租管理、淘宝商城审核续约、注册地址挂靠代管等。其特点是注重最大限度保障商家利益;提供独到的贴心服务;自有一套令您感兴趣的操作方法并能提供可靠的审批背景渠道;保证双赢、思利及人、竭诚为各合作公司、企业提供专业、规范、准确、及时、到位、满意的配套服务。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目前一般自申请日起两年左右初审公告该商标(驳回的话时间稍早),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如无对该商标的异议,商标局审定公告该商标,再下发商标注册证,该商标至此获得核准。商标审查的时间段随时会根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变化。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1、商标查询

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1)本身缺乏显著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3)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代理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4)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5)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2、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①商标形式审查(3—4个月),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受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②商标实质审查( 12 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在该商标未获准注册以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 “TM”。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保商利”公司注册流程:

广州工商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1).广州工商办理的基本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广州公司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1、自备拟设立公司的名称3至5个,一般以市名开头,如广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2、拟注册的资本金,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股东出资比例,两个股东最少股份占有不能少于总额的10%。

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4、租赁好场地,(如没写字楼可提供写字楼资源),必须是写字楼或商用楼,要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向房东索取房产证复印件,以备办理税务登记用。

5、提供股东的身份证、计生证及相片。最少一名法人代表、一名股东,3万的注册资金有限公司需要2个股东。外地人需计生证,广州市户口不需要提供计生证。法人需要提供大一寸相片五张,小一寸四张,股东小一寸四张,黑白、彩色均可。

专利申请

准备专利申请提案:

专利基本知识的掌握:通过选修校选课来实现。

按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分别准备提案:

发 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申请文件:

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发明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

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将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直接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受理窗口或专利局的任何一个专利代办处,也可以邮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专利局的专利代办处。在提交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申请文件均应一式两份,手续性文件可以一式一份。

(2)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例如:一张发明专利请求书只能填写一件发明,一张意见陈述书只能就一件专利申请陈述意见。不得将几件申请的陈述意见或几件发明填写在一张意见陈述书或一张发明专利请求书上。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4)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要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挂号信函上除写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专利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当标有“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x x专利代办处收”的字样。申请文件不应使用快递公司递交,使用快递公司递交申请文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以及各专利代办处实际收到日确定申请日。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邮寄时,申请人应当请邮局工作人员盖清邮戳日,并应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5)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在审查程序中,中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x x x(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6)在我国境内没有长期居所、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在国外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中国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国家知识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上述申请人不得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或递交申请文件。

港、澳、台地区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专利的,也应按规定分别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不得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或递交申请文件。

申请费的交纳与减缓:

费用减缓请求书

专利法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实施细则如下:

1.1缴纳申请费的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代办处面交。通过邮寄方式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寄出的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或费减审批通知书后,按要求可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申请费。

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这就要求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的费用名称可以使用简称,如申请费可写为“申”,实质审查费可写为“实审”。而且汇款人必须向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提出在汇款附言栏中将上述缴费信息予以录入,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必须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人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

申请人无论使用何种方式缴费,缴费时未写明申请号及费用名称的,或者写错的,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1.2缴纳申请费的时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专利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申请文件的,应当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2个月。逾期未缴纳申请费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一般在申请人寄出申请文件后1个月左右可以寄达申请人,所以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缴纳申请费。

1.3缴费日期的确定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面交申请费或其他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上述1.1中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但是,自汇出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提供证据的以外,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1.4中请费的数额

发明专利申请费除基本申请费以外还包括文件公布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需缴纳公布印刷费。

专利申请说明书包括附图在内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应当按照每页50元缴纳申请费附加费,超过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缴纳附加费100元。

专利申请中权利要求书的要求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起每项应当缴纳申请附加费150元。

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也是申请费的一部分,所以缴纳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的期限和要求以及逾期处理是与申请费相同的。不同的是申请费可以请求减缓,而附加费是不能给予减缓的。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后2个月内,按照要求的优先权项数缴纳优先权要求费,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逾期未缴纳的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1.5缴费差错的改正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收费收据后,应当及时核对收据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出日期。发现有差错的,应当在7天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数据。陈述意见时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统一表格(意见陈述书)。若差错责任在申请人的,以提出意见陈述书的日期为缴费日,责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据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以费用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面交费用的,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收据后马上核对收据上开列的全部项目,发现有误的,应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立即更正。

1.6未缴纳或未缴足申请费的后果

申请人从申请日起2个月之内未缴纳或未缴足申请费(包括文件印刷费、说明书及权利要求附加费)的,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虽然缴纳了申请费,但手续不当,如:缴费单上所列项目不全或有差错,被挂账或者退款的,均视为未缴费,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处理。

1.7 申请费及其他费用的减缓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其他各种费用不能减缓(包括与申请费一起缴纳的公布费和附加费)。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请求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上述5种费用。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他4种费用。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他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以前提出。

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应填明年收人,多个申请人时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必要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要求提供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企业还应写明盈亏情况)并附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申请费、发明审查费和授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的减缓比例是:职务发明为70%,非职务发明为85%;发明维持费和复审费的减缓比例是:职务发明为60%,非职务发明为80%。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者有其他收入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1.8 退款

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1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后应当退款。超过1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

申请人申请的同时还缴纳了某种程序的费用,但事实上该程序未启动的,也可以请求退款。例如,申请人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程序启动之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审费。但是,因为缴纳申请费不足,申请被视为撤回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部分申请费。因为申请程序已经从受理开始,申请被受理后也获得了作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基础的权利以及其他权利,而且申请程序也在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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