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9 08:16
张明楷,1959年7月出生于湖北仙桃,刑法学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1959年7月,张明楷出生于湖北仙桃。
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
1985年,获得中南政法学院硕士学位;同年,任教于中南政法学院。
1989年10月—1990年10月,在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学习。
1992年,晋升为中南政法学院副教授。
1994年,晋升为中南政法学院教授。
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
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
1998年,任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
1999年4月—2000年11月,任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委员。
2000年1月—2001年5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22年,当选为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张明楷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并多次参与中国司法考试命题工作。
截至2017年7月,张明楷已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在其他CSSCI来源期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编著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其主要论著有《刑法格言的展开》《外国刑法纲要》《未遂犯论》《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刑法的基础观念》《刑事责任论》《犯罪论原理》《行政刑法概论》《刑法学》《法益初论》《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日本刑法典》《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犯罪构成体系与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刑法的私塾》《责任刑与预防刑》等。
截至2017年7月,张明楷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国预防犯罪委员会科研项目等10余项。
截至2017年7月,张明楷已获得普通高校第三届、第四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级奖二等奖等各项省部级奖20余项。
张明楷认为大学生在学习法律时应当具有以下四个要素:其一,感觉要好。对于结论合理与否、案件的基本判断等都要有良好的法学感觉。而这些法学感觉的培养都是建立在知识积累上的;其二,阅读范围要广。不能局限于法学的个别范围,更需要多涉猎,对其他科目的知识也要有所了解;其三,想象力要丰富。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要讲究公平正义;其四,不能太固执。太过固执的人不适合研究法律。
张明楷编著出版的教材有《刑法学》等。
张明楷讲授的课程有“法理学”、“刑法学”、“刑法总论”、“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等。
张明楷指导培养的学生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等。
“张明楷是一位勤奋的学者,一位严谨的法学人,一位颇受尊敬的师长,更是一位将正义感内化于心并努力传播的人。”(清华大学评)
“张明楷有着超前的敏感性,透彻的洞察力,孳孳矻矻、上下求索,他是一位有着精益求精工匠特质的学者。”(《中华英才》评)
“张明楷是中国国内知名的青年法学家,在刑法学方面,有着深人的研究和独道的见解。他生动活泼的授课方式、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以及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都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