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09:40
彬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的食盐及工业用盐、畜牧用盐等的供应工作,为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企业,隶属于咸阳市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彬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属垂直管理单位,现隶属于咸阳市盐务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府的有关盐业生产、持续性、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县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负责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供应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县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
5、负责辖区内食盐代批点和食盐专营零售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盐业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财务审核工作。
7、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司内设综合办公室、盐政稽查大队、销售股、财务股等。
在16个乡镇设立了碘盐代批点24个,在246个行政村设立了碘盐代销点300个,核发食盐零售许可证150个。
赵义民:彬县盐务管理局局长、彬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局及公司全面工作,人事、财务工作。
王长洲:彬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彬县盐业公司副经理,协助局长工作,主管稽查队及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