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审计局

更新时间:2021-12-11 16:54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彭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设立彭阳县审计局,为彭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审计工作;对县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彭阳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三)负责向彭阳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彭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报告;向彭阳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负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彭阳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彭阳县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彭阳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使用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单位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彭阳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彭阳县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彭阳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自治区审计厅、固原市审计局授权和委托的审计项目进行依法审计。

(五)受组织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彭阳县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单位领导人员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组织实施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负责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彭阳县审计局综合设置4个岗位。

(一)文秘综合岗位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财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牵头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党建、人事、机关作风、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法规审理岗位

负责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和年度审计项目安排的衔接工作;承担有关审计制度的起草、修改、报批工作;负责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核与复核局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组织对社会审计中介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审计业务规范化工作;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综合业务审计岗位

1、负责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财政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2、负责审计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资金(基金),开展相关审计调查。

3、负责审计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助资金、社会优抚(救济)、社会福利、住房保障、就业再就业等资金(基金),并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4、负责审计县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科教文卫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6、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和委托审计,对县级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县级国有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审计;负责对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

(四)经济责任审计岗位

1、负责对辖区内的党政部门单位(乡镇)、领导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履行经济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2、负责对辖区内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任职期间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人大、政府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负责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政策法规。

5、负责收集、汇总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资料、信息等情况。

6、负责向县五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汇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7、负责拟订年初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

8、负责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制度。

人员编制

彭阳县审计局行政编制10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其他事项

(一)配合监察局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二)配合其他执法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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