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辖

更新时间:2023-04-28 09:16

新华字典》的解释:宋代军职,总提辖的省称。但是在龚延明编著的《宋代官制辞典》中并无“总辖”或“总提辖”条目。搜索二十四史,宋朝确有“总辖”一职:《宋史》中有六处记载,《元史》中也有三处记载元军抓捕/斩杀宋军的“总辖”

词语解释

《宋史》和《元史》记载的总辖官

《宋史 本纪第32 高宗九》

甲午,武钜遣乡兵总辖杜隐等复嵩州。

《宋史 本纪第40 宁宗四》

京东总管李全自楚州、忠义总辖季先自涟水军各引兵来援,金人乃解去。

《宋史 本纪第41 理宗一》

雄边军统制、总辖范胜、谷汝砺等诛逆著劳,各官五转,...。

《宋史 本纪第46 度宗》

乙卯,知房州李鉴调权竹山县王国材、统制熊权、总辖马宗明,战落马坪、白羊山,...。

《宋史 列传第236 李全》

癸卯,遣总辖韩亮、戚永升率多桨船及民船四百入射阳湖,击贼于谕口。

《宋史 列传第255 蛮夷四》

蓄卜连年入寇,皆青羌曳失索助之,守臣袁?冉遣安静砦总辖杜轸招降之。

《元史 本纪第10 世祖七》

庚戌,东川副都元帅张德润大败涪州兵,斩州将王明及其子忠训、总辖韩文广、张遇春。

《元史 列传第48 杨大渊》

宋开州守将鲜汝忠邀遮归路,与战败之,获总辖秦兴祖、谭友孙。

《元史 列传第52 齐秉节》

时黄州复叛,令秉节往讨,斩余总辖于阵。

宋文天祥

《指南录·<高沙道中>序》

“予顾骑夜趋高沙,越四十里,至板桥,迷失道。一夕行田畈中,不知东西,风露满身,人马饥乏,且行雾中,不相辨。须臾,四山渐明,忽隐隐见北骑,道有竹林,亟入避。须臾,二十余骑绕林呼噪。虞侯张庆右眼内中一箭,项二刀,割其髻,裸于地;帐兵王青缚去;杜架阁与金应林中被获,出所携黄金赂逻者,得免。予藏处距杜架阁不远,北马入林,过吾旁三四,皆不见,不自意得全。仆夫邹捷卧丛筿下,马过,踏其足流血。总辖吕武、亲随夏仲散避他所。是役也,予自分必死,当其急时,万窍怒号,杂乱人声,北仓卒不尽得,疑有神明相之……”。

考证

据《宋朝兵制初探》一书作者王曾瑜先生考证:

南宋初,有些乡兵已设总辖,如建炎时的忠义巡社,曾规定设都总辖和副都总辖(《宋会要》兵2之51)。直到南宋中期,仍有“义军总辖、总首之类”(《翠微北征录》卷1《平戎—卜策·恩威》)。后来,一部分新军也设置总辖一官,如有“雄边军统制、总辖范胜、谷汝砺等”(《宋史》卷41《理宗纪》),“濠州总辖樊显战没洛阳”(《许国公奏议》卷2《奏申论安丰军诸将功赏》)。估计总辖的差遣,最早可能是在一些由乡兵升格为正规军的新军中,因沿用旧制而设。

《宋会要》兵2之51(乡兵/忠义巡社)

......其坊郭民户巡社,并依乡村巡社法施行,并以忠义强壮为名。仍各供申户部左曹置籍。一、忠义强壮巡社,令自相团结,每一十人为一甲,互相保识。每一甲内推择一名为甲长。每五甲为一队,有马者别为队,并注籍。于本队内推择一名为队长。每四队为一部,于本部内推择一名为部长。每五部为一社,于本社内推择二人,内上名为社长,次名为副社长。每五社为一都社,于内推择二人,内上名为都社正,次名为副都社正。若及两都社,谓及一万人以上者,社内推择首领为忠义强壮巡社都总辖,副首领为副都总辖。......

据此推断:“总辖”一职应是国家编制之外的非正式官职,因辖1万人之众,大约相当于现代的“民兵团长”。明冯梦龙编《智囊全集》中也有“总辖”一目,是专司捕盗的职务,大致相当于现代的“治安联防大队队长”。

智囊全集

419. 总辖

临安有人家土库中被盗者,踪迹不类人出入,总辖谓其徒曰:“恐是市上弄猢狲者,试往胁之;不伏,则执之;又不伏,则令唾掌中。”如其言,其人良久觉无唾可吐,色变俱伏。乃令猢狲从天窗中入内取物。或谓总辖何以知之,曰:“吾亦不敢取必,但人之惊惧者,必无唾可吐,姑以卜之,幸而中耳。”

又一总辖坐在坝头茶坊内,有卖熟水人,持两银杯,一客衣服济然若巨商者,行过就饮,总辖遥见,呼谓曰:“吾在此,不得弄手段。将执汝。”客惭悚谢罪而去。人问其故,曰:“此盗魁也,适饮汤,以两手捧盂,盖阴度其广狭,将作伪者以易之耳。”

比韩王府中忽失银器数件,掌器婢叫呼,为贼伤手,赵从善尹京,命总辖往府中,测试良久,执一亲仆讯之,立服。归白赵云:“适视婢疮口在左手,[边批:拒刃者必以右手。]盖与仆有私,窃器与之,以刃自伤,谬称有贼;而此仆意思有异于众,是以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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