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5 23:16
想阴是佛教术语,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阴尽者,虽未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
(定中初相)
注释:
受阴尽者:谓已透过受阴十境,而破受阴。
虽未漏尽:虽尚未达无漏。
心离其形:第八识心已能离开形体,不再为形体所局限。以真心周遍,本来不局于身,由于无始迷执,非局而成局,纵使色阴已尽,十方洞开,见闻达于周遍,亦尚无离身自在之用,这是因为还被受阴盖住的缘故。现在受阴既尽,才能心离其形体。
从是凡身:“凡身”,凡夫身。
菩萨六十圣位:即三渐次、干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
得意生身:又作意成身,非父母所生之身体,乃入圣位之菩萨,为济度众生,依“意”所化生之身。“意生”喻其来去迅疾,犹如意之来去,说到就到。关于意生身,可参阅《楞伽经》之所述。
熟寐寱言:“寐”,睡。“寱(寱yì 1.梦中说话。)”,同“呓”;梦中言,俗言梦话。
是人虽则无别所知:谓虽已成意生身,然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于“上合十方诸佛,下同六道众生”之道亦无所知。
其言已成音韵伦次:喻其所行已合于章法(已入于道),不再如凡愚之一切随业造作,浑浑噩噩、语无伦次。
令不寐者,咸悟其语:“不寐者”,不睡之人,指佛菩萨,以佛菩萨已从梦觉故。“悟”,知。谓此人虽未达究竟,然如来于是人,悉知悉见,而其所行,与佛菩萨亦能感应道交。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 精“修三摩地”,已透过受阴十境,而达“受阴尽者,虽”尚“未漏尽”,然其第八识“心”已能“离其形”体,“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 夫之“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 (五十二位加三渐次、干慧、四加行)“得意生身,随” 意而“往”诸刹“无碍”。
“譬如有人”于“熟寐”中发“寱言”“呓语”,“是人虽则无别所知” (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然“其言已”顺“成”法之“音韵”以及“伦次”(有条不紊),而能“令不寐者” (佛菩萨)“咸悟”知“其语”(悉皆感通)。“此则名为” 本心被“想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定中末相)
若动念尽,浮想销除。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动念尽:“动念”,指第八识中所含六识种子动荡之念。
浮想销除:“浮想”,指六识中枝末现行。以根本(种子)既尽,枝末(现行)便成无根之浮想,而自消除,不复再起。
一伦生死,首尾圆照:“伦”,类。“一伦生死”,指一切伦类之生死,即十二类生。“首”,指生相。“尾”,指灭相。此谓,一切十二类生的生灭之相,皆得圆满照了,即生从何来,死至何去,亦即是由于想阴已尽,行阴显现,故得明见此一切。以行阴即是生、住、异、灭,迁流变动之相;今行阴显现,即能照见了知其四相。
烦恼浊:前面经文释烦恼浊云:“又汝心中忆识诵习,离尘无相,离觉无性,相织妄成,名烦恼浊。”今以六识之根本及枝末(种子与现行)皆已销泯,动荡之根、漂浮之末皆已除尽,故不再浮动;心若不浮动,即离烦恼,因此能超越烦恼浊。
观其所由:既破想阴之后,回观想阴之所由生(生起之由)。
融通妄想以为其本: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之妄想,色与想交织而妄成,以为想阴生起之根本。例如心想酸梅,口中水出等,即是由心中之妄想而成色(酸梅),心复与此想中之色交织,故令水从口出。
义贯:
“若”六识种子之“动”荡之“念尽”,六识中之枝末(现行)“浮想”即得“销除”,不复生起,“于觉明”之第八识“心”,即“如去尘垢”,不再阴盖,故“一”切“伦”类之“生死”(十二类生),其“首”之生相乃至“尾”之灭相,皆能“圆照”明了,“名”为“想阴尽”相。以想阴尽故,“是人则能超烦恼浊”,于是回“观其”想阴之“所由”起,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与“妄想”交织而成,“以为其”生起之根“本”。
(中间过程诸相)
⑴贪求善巧——怪鬼来挠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其人不觉是其魔著,自言谓得无上涅盘。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受阴虚妙:谓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以其心能离身无碍,见闻周遍故。
不遭邪虑:因受阴已破,故不再受受阴之邪虑所惑。
圆定发明:圆通之妙定得以开发显明。
心爱圆明:谓彼行者忽然发起一念贪著,心爱圆明妙用之境界。
锐其精思:勇锐精进于其思维。
贪求善巧:“善巧”指神通变化。谓处级人贪求善巧之变化,悚动人心,以广作佛事。
天魔:指六欲天魔。
候得其便:候得其贪著之便,所言“候”者,因为一当有人修定,魔宫即震裂,于是天魔便虎视眈眈,守候其旁,趁虚而入以破坏之。“便”者,魔得其便,也就在于是行者有所缺失、过错、或疏忽,行者这些疏失正是让天魔逮到了破坏修行之便。
飞精附人:“人”,指旁人,非行者本人;以行者到此境界。即使是天魔,也已不再能直接附于他身上,故须转而利用旁人来破坏他。又,此受魔所附之人,多是素受邪惑之人。
口说经法:谓魔即令此人口说经法;然此经法多为“相似佛法”。
其人不觉:“其人”,即受魔附身之人。
自言谓得无上涅盘:自言得无上涅盘,或自言得无上菩提、得道、大彻大悟、已开悟、证法身、或成就三明六通等,凡此皆是于魔力所持下所作的大妄语。
斯须:即须臾,顷刻之间,极短时间之义。
潜行贪欲:“潜”,暗中。“贪欲”,物持淫欲。谓暗中偷偷地行淫。
口中好言灾祥变异:“祥”,朕兆、征兆。“灾祥”,即灾难之兆。“变异”,即怪诞反常之事。如言何年何月何日将是世界末日到了,或何时神再来世界审判。
其家资,无故耗散:以其家财为了求避灾、驱邪、或迎佛、迎圣等,因而耗散尽净。
年老成魔:谓此怪鬼年老之后,为魔所录用,而魔眷。
厌足心生:待彼行者戒定既破之后,因破坏的目的已达,魔即生厌,对他不再有兴趣。
汝当先觉:“先觉”,预先觉知此是魔事,则不为所惑。
义贯:
“阿难,彼” 透过受阴十境界之“善男子”达到“受阴虚”融奥“妙”之境,(能离身无碍,见闻周遍),故“不”复“遭”受阴所起之之“邪虑”所惑 ,其“圆”通之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失其正念,而起贪着,“心爱圆明”妙用之境界,于是勇“锐其精”进“思”惟,“贪求善巧”变化能悚动人心之事,以作佛事。
“尔时”六欲天之“天魔候得其” 贪着之“便”,即乘隙“飞精”而“附”于旁“人”之身上,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
其” 为魔所附之“人不”自“觉”知“是其魔著” 身,却“自言谓”已证“得无上涅盘”、菩提等。此着魔人旋即“来彼”修定贪“求”善“巧”之“善男子处,敷座” 而“说”种种善巧方便示现神通之“法”,以投其所好,且“其形”貌于“斯须”(须臾)之间,“或”现“作比丘”身,“令彼”修定“人见,或” 现“为帝释”身,“或”现“为妇女,或比丘尼” 身,“或寝”于“暗室”中,而“身”上现“有光明”。
“是”修定“人”以“愚迷”不知不觉,而“惑为”真实“菩萨”现身,即“信”受“其教化”;于是魔乃“摇荡其心”,乃至令其“破佛律仪,潜行贪欲” 之事,遂成魔侣。
此人成魔眷后,“口中”即常“好言灾祥”朕兆、怪诞“变异”反常之事,“或言如来”此刻正在“某处出世;或言” 将有世界末日“劫火”之灾,“或说”将有全球性“刀兵”之难(如第三次世界大战),“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此名”遇物成形之“怪鬼”,以其鬼“年老”而为魔王录用、“成魔”眷属,今受魔王之命,来“恼乱是”修定之“人”,此行者之戒定既破,彼怪鬼魔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即“厌足心生” 起,而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而贪求善巧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以妖言惑众,或伤风败俗等罪,为国法所办(此为花报)。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乱,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教,来世当“堕无间”地“狱”(此为果报)。
诠论:
本节经文中“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交光法师于《楞严经正脉》释云:“盖缘投其心所爱求,不得不迷惑也。”(因为魔投其所好,所以他非被迷惑不可。)“向使无所爱求,何至惑乱行人,但宜安心息爱求也。”(如果行人一直都无贪求取,魔怎能惑乱他呢?所以只要安心修道、息止贪爱求取之心,便不会有事。)交光法师又云:“盖行人三学无缺(行者戒定慧俱修无缺),策进如飞,魔宫震恐。而魔之设谋扰乱,惟期破戒导淫(而魔的扰乱计谋,主要在于令行者破戒,引导他去行淫欲),则定慧催纳于邪(一旦破戒导淫成功,则行者所修的定慧,都变成邪定、邪慧,因此一举多得,魔事即一举成功),身为魔子(行者便成为魔子魔孙。)”交光法师又云:“若智强者,于此反为验魔之要。”(若是有智之人,“破戒导淫”这一点,反而正好是验证对方是否为魔的要点。)“任其神变莫测,但察毁戒诱淫,即知是魔,何至迷惑?”(不论他所现的神变如何高深莫测,但只要审察他若有教授毁戒、诱人行淫,便知他是魔,怎么还会迷惑呢?)可怜末法时期,学佛行淫,以此为高者,如是之夥,虽道他们真的都没看到这段经文?还是以业力故,视而不见?还是以贪爱炽盛故,而致如来言之谆谆,而他却听之藐藐?或是认为他是“大根器人”,不受此限?或是认为他修的是“无上密法”,超乎如来戒法及善恶因果?
⑵贪求经历——魃鬼来挠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游荡,飞其精思,贪求经历。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亦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盘。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自形无变。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一众听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销灭。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游荡:“游”,指游戏神通。“荡”,放荡自恣。
飞其精思:飞扬其精神(神识)、思虑。
贪求经历:“经历”,指往诣诸刹土,大作佛事。
自形无变:指为魔所附之人,其自身形貌不变。
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这表示魔让听众都自见其自身成佛。
口中好言诸佛应世:喜欢说某佛正在甲世界应世、某佛正在乙世界应世,他都能了了知见。
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这种话耳熟能详,当今常常可以听到,如某派之人宣说其师之一是阿弥陀佛的化身,另一师为观音菩萨化身,又一师为文殊菩萨化身等。若有智者,听到这种宣言,便不要再“义务”为他传播,否则便是在传播大妄语,而于其所造之大妄语中也参与一份,(由于附和,故属于从犯)。
义贯:
“阿难,又” 已透过受阴十境界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以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念贪着,“心爱,游”戏神通、放“荡”自恣,“飞”扬“其精”神“思”虑,“贪求经历”刹土,大作佛事。
“尔时天魔候得其” 贪着之“便”,即乘隙“飞精”而“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 为魔所附之“人亦不觉知” 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 己已证“得无上涅盘”、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游”历之“善男子处,敷座” 而为他“说”种种游荡经历之“法”,以投其所好。此着魔者“自”己“形”貌并“无”改“变”,却可令“其听法”之修定“者,忽自见” 己“身坐宝莲华” 座上,其身与花座“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俨然已成佛道之貌,而且进而令“一众听”法之“人”皆“各各如是”;大众见如是游戏神通,咸叹“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 不知不觉,“惑为菩萨”现身现通,因此“淫”纵放“逸其心”,游戏放荡,乃至“破佛律仪”,而“潜行贪欲”,成魔眷属。又此着魔之人“口中好言诸佛” 此时正好某处“应世,某处之”“某人”定“当是某佛化身来此” 世间;“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 教“化人间;其” 贪经历之“人见”如是神通“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销灭”,慧命断绝。
“此名”遇风成形之“魅鬼”以其鬼“年老”为魔王录用而“成魔”眷,今受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修定“人”,如今上行者之戒定慧既皆破已,破坏修行的目的已达,魔乃“厌足心生”,即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经历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汝当”令末世行者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生死,“不入轮回”;若“迷惑不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⑶贪求契合——魅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绵?,澄其精思,贪求契合。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实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盘。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说偈。或自诵经。各各欢娱,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绵?:“绵”,绵密,指定力绵密不断。“?”,音(wěn吻),又音(hū忽);义为吻合。《康熙字典·引玉篇》:“大清也(十分清彻),又合也。”谓忽然趣一念贪着,心受定力绵密不断、?合(吻合)妙用之境界。
澄其精思:澄寂其精神思虑。
贪求契合:“契”,密契至理。“合”,吻合妙用。
或口说偈:或口中宣说偈语。
或自诵经:或不学而自能背诵经文。
佛有大小:“大小”即尊卑、高下之义。
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如某派教义中言“金刚持佛”为“本初佛”,是一切诸佛的第一尊。然我如来正法之中,无论显密性相之教,皆无此说;且此说与佛义理亦不合,何以故?以佛言:“本际不可知”故,于三际中,何有“本初”可得?故“本初佛”之说,实不合佛义。又若有“本初佛”者,则三际即有边,如是如来则堕“有边”外道见,乃至常见。故知此非佛所说。
真佛假佛:及今现前不是有所谓的“真佛宗”者耶?
男佛女佛:前面所述邪密称双修之男女为“佛父”、“佛母”,正好被佛说中,几乎一字不差。可知佛真是一切智人:末法之乱相,早就在经中全都说出了。
洗涤本心:“本心”,本所修心。谓将本所修心,全部抛弃,如同洗得一干二净一般。
易入邪悟:“易”,改,改变。“邪悟”,相对于正悟。谓改变本修而入于邪修邪法悟境界。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 ,“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心爱”定力“绵”密不断“?”,合妙用之定境,于是“澄”寂“其精”神“思”虑,“贪求”密“契”至理,吻“合”神通妙用。
“尔时天魔候得其” 贪著之“便,飞精附” 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 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 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 已证“得无上涅盘”、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契“合”神通妙用之修定“善男子处,敷座” 而为他“说”种种绵密定力契合神通妙用之“法”,以投其所好。“其”说法者之“形”貌“及彼听法之人” 其“外”貌上虽“无迁变”,却“令其听”法“者”于“未闻法”之“前”,便已“心自”然“开悟”,且其心相“念念移易,或” 时“得”相似“宿命,或”时“有”相似“他心”通,“或”时“见地狱”极苦之相,“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 宣“说”经“偈,或”不学而“自”能背“诵”佛“经”,示现种种密契神通之事,令一众“各各欢”喜“娱”悦,“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不知不觉,而“惑为菩萨”现身,缠“绵”亲“爱其心”,乃至随其所教,而“破佛律仪,潜行” 男女“贪欲”,而成魔侣。“口中好言佛”亦“有大小”高低等之分别;又言“某佛”是“先佛,某佛” 为“后佛,其中亦有真佛” 及“假佛”,以及“男佛、女佛” 等妄说,矫乱佛法;且言“菩萨亦然”(亦有大小、先后、真假、男女等分别)。“其人见”如是神通妙用相“故”,即若经“洗涤”一般,尽弃“本”所修“心”,改“易”正修正悟而“入”于邪修“邪悟”。
“此名”遇畜成形之“魅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受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 修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体已破,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此魅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契合神通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必“堕无间”地“狱”。
诠论:
语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这两节中,听法者一是自见已身“坐宝莲花,全体化成紫金光聚”,示现成佛之相;一是“未闻法前,心自开悟……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甚至没学过的佛经,他都自能背诵。试想,怎有这么便宜的事?即使是世间法上,也没有不须努力就能成就的事业,更何况是菩提道修行的大事!因此正修行者必须了知,在修行上绝对不能贪便宜,若贪便宜,就会碰到法上的“金光党”。
⑷贪求辨析——蛊毒魇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根本,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精爽其心,贪求辨析。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盘。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虽未闻法,自然心伏。是诸人等,将佛涅盘菩提法身,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都指现在即为佛国。无别净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归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为菩萨。推究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盘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根本“根本”,指想阴之根本,此时以色阴已破,想阴显现,行者一见其想阴之根本,心中即起甚深之爱恋。然此实为六识种子之动相,而行者却以为即是见到了万物之元始根本。
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物化”,万物之变化。“性之终始”,即所谓一切物性的究竟原理,或如西洋哲学所谓的“形上学”(Metaphysics)之“本体论”(Ontology)(如言万物之本体为一元、二元、多元、唯心、唯物等),或“宇宙论”(Cosmology)(为探求宇宙之根本原理之“学”)。亦即此方儒者及道者所言之“欲究天地造化之元始。”皆是凡外妄想之言说戏论。
精爽其心,贪求辨析“爽”,明也。
贪求辨析“辨”,辨明物理。“析”,分析化性。即如宋明理学所谓之“格物致知”。如是贪求,即开始心往外驰,而于心外求法。
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求”,爱求。“元”,万化之本元。
身有威神“威”,威严、威德。“神”,神通。谓其身现有威严神通之相。
摧伏求者“求者”,即爱求万化元始之修定者。
自然心伏“心伏”,心悦拜伏。
将佛涅盘菩提法身将佛所证之究竟清净(涅盘)、明觉(菩提)的不坏法身。
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谓将法身说成现前无常之肉体,而且说法身是父子一代一代,相代而生,称为是法身常住之义。简言之,即是将无常败坏的,说成是常住不坏,将染法说为净法,将世间生死轮回说成是涅盘、菩提,将凡夫肉身说成是如来法身。
都指现在即为佛国“现在”,现前所在之世间。“佛国”,即净土。亦即谬说“即染即净”,染净不分。当今昌盛之“人间净土”或“人间佛教”,就是本经此处所指出的现象——几乎一模一样。须知“人间净土”之说,乃违佛所说;以此人间若能成净土,佛何必再说“西方净土”,或“东方净土”等?又难道倡“人间净土”者,其智慧超过佛智?佛智真的不如此等人之智?若此人间果能成为净土,佛为何不说?佛为何要教众生舍近求远?再者,“人间佛教”更是违佛所说,因为众所周知,如来说法是为度“六道”众生,不只是度“人道”而已。故须知,如是之论,实坏佛正理。问:“人间净土与人间佛教之说,除了违佛所说,坏佛正理外,还有什么坏处?”答:“如是之说有三个过咎(或影响):一、令众生贪爱世间而认为是好的。二、将“佛法”贬为“世间法”。三、误导众生于修行上变成碌碌营营求世间有漏果报,不求菩提解脱。简言之,即是经上所说:“疑误众生”。”
问:“这样学佛的话,会不会引来魔障?”答:“不会——因为它本身即是一大魔事;以其人对正法的信、解、与知见都坏了,故虽名为学佛,而实只一心一意在世间法上营求,并且坏佛正法,误导众生,因此其魔事已成,故用不着劳动魔更来坏。又,经上所说的魔事,皆为魔来坏行者之定,或坏其戒、慧;而‘人间佛教’所破坏者,则是坏众生之信根(令对佛法真正的目的失去正信,以致错修或废修。简言之,即是由错信而错解、错行——这一切都是由于信根破坏所引起的结果)。信根若坏,则一切解行及善根皆坏,成为信不具,或不正信,因此信根坏即是‘根本坏’,对于修行人而言,一切魔事之大者,莫过于破坏他的信根(或正信)。人间佛教对于佛法及佛弟子之影响,一言以蔽之:彼法若昌,大家便都误将世间有漏福报及对世间法的贪求当作是‘修行’,乃至误以为是在修大乘菩萨道(须知,大乘菩萨道是要求无上菩提的,不是贪求世间的)。因此‘人间佛教’若昌,大众对正法误解,失去正信及正修行,佛法之基石即隳坏,大宝重阁速圮。最后,这所谓的‘人间佛教’,其实应该正名为‘入乘佛教’才对。”
无别净居“净居”,清净之居处,即净土。谓除了现前的‘“人间净土”外,并无其他净土可得。净土即依报庄严。
金色相紫磨金色之身相,即正报庄严。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当今提倡“人间净土”之人亦常言:“以尘劳为佛事”,其实是“以染作净”,是为愚夫之不实妄想。
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盘真处这里佛所说的,正好符合外道双修者之言“○圆满”、“☆手印”、“△△金刚”等所谓“××瑜伽”者,即妄言以男根为定,女根为慧,男女根交合,即是“定慧等持”(阴阳调和)之“○圆满”,故此淫修者妄谓因此而能速得成佛、即身证菩提涅盘。
彼无知者,信是秽言这处污秽不堪入耳之言,愚迷无知之人竟会信受,还将它与化菩萨、菩提、涅盘并论,实乃亵渎神圣,其心之贪爱污秽可知一斑。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到“受阴虚”融奥“妙”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 ,“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其“心爱”著刚现出来的想阴“根本”(六识种子)之动相,误以为是万物这根本,因而开始一味“穷览”(尽观)万“物”变“化”之迹,参究物“性之终始”,竭力“精爽”(精明)“其心,别物理,分贪求辨”“析”化性,以致往外驰逐。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物本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盘”、菩提等。旋即“来彼”爱“求”万化本“元”之“善男子处,敷座” 而为之“说”种种物化元本之“法”,且乍现“身有威”严“神”通之力,而能“摧伏求”元始之修定“者,令其” 于“座下,虽”尚“未闻法”,即“自然心”悦拜“伏。是诸人等,将佛” 所证之“涅盘菩提”之“法身”,说成“即是现前我” 此无常“肉身上”,由“父父子子,递代相生”,之体,“即是”如来清净“法身常住不绝”(因为只要男女敦伦传宗接代,即是如来法身不断)。而且“都指现”前所“在”之世间,“即为佛国” 净土染即是净,娑婆即是净土,众生肉身即佛身,并“无别”有清“净居”处之依报庄严土,“及”正报庄严之“金色”身“相”。
“其”求万化本元之“人信受”其魔教,“亡失”其本所修习正信正定之“先心”(本心),并以“身命归依”之,深觉十分殊胜,“得未曾有。是等愚迷” 之人,乃至“惑为菩萨”现身,于是“推究其心”之所好,无不承顺,乃至 “破佛律仪”,以缠缚解脱,“潜行贪欲”,以淫佚为佛性之大用。“口中好言眼、耳、鼻、舌” 身五根无有不净,“皆为净土”;而以“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盘真” 性之“处”,亵渎佛法,混乱真理。“彼无知者”竟“信是秽言”,遂堕为魔眷。
“此名”遇虫成形之“蛊毒”鬼及遇幽成形之“魇胜恶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 修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体已坏,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贪求物本辨析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淫乱邪法行故“俱陷王难”,受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误导众生,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⑸贪求冥感——疬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悬应,周流精研,贪求冥感。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元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盘。来彼求应善男子处,敷座说法。
能令听众,暂见其身如百千岁。心生爱染,不能舍离。身为奴仆,四事供养,不觉疲劳。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师本善知识,别生法爱,黏如胶漆,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亲近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与汝相随归某世界,供养某佛。或言别有大光明天,佛于中住,一切如来所休居地。彼无知者,信是虚诳,遗失本心。
此名疠鬼年老成魔,
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悬应“悬”,悬远。“应”,诸圣感应。
周流精研周遍流历,精细研究。
贪求冥感“冥感”,冥合感应。
暂见其身如百千岁即鹤发童颜,仿佛道行高深,久修久证,寿命绵长。
心生爱染指听众对为魔所附之人,深深爱著。身为奴仆乃至自甘为其奴仆,受其驱使。
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师本善知识谓此着魔之人,又令其座下的每个人,心时都觉得他是他们前世的师父,或是他们从本以来宿世的善知识。须知这种说法是很有“摄受力”的。听者由于贪爱及虚荣,一下就被吸收住了,且牢不可拔。
别生法爱“别”,另外。因此于“人爱”之外,又生起一种“法爱”。
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这与上文一样,是动之以情感、贪爱、以及虚荣心,十分容易摄受对方。笔者有一高中同学,他们夫妇二人就是被一白衣用这种方式“度化”的,而且十分信敬虔诚。
大光明天,佛于中住“大光明天”,即欲界有顶天。“佛于中住”,此为故意谬称魔王为佛,以有顶天为魔之住处,并非佛所住。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 ,“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心爱悬”远、诸圣感“应,周”遍“流”历“精”细“研”究,“贪求冥”合“感”应。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盘”、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感“应”之“善男子处,敷座” 而为之“说”种种物悬感之“法”,以投其所好此着魔人并且“能令听众,暂见其身” (着魔者自身)鹤发童颜,宛“如百千岁”长寿久修之道人。此等大众即对他“心生爱染,不能舍离”,乃至甘愿“身为”其“奴仆”,受其驱使,并且以“四事供养”之,从“不觉疲劳”。此着魔之人又“各各令其座下人” 于自“心”中,信“知”此魔所附之人“是”自己“先”世之“师”,或是从“本”无量劫以来所依之“善知识”,因此对他除了人爱之外,又“别生”起一种“法爱,黏如胶漆”,不可分解,不能暂离,“得未曾有”。
“是人”以“愚迷”不知不觉,竟“惑为菩萨”现身,“亲近其心”,日日重染其教,奉行其邪说,以致“破佛律仪,潜行贪欲”,以淫为修。此着魔之人“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 他“是我”的“妻”或“妾”或“兄”、或“弟,今”世亦以夙缘故,特“来相度”,来世“与汝相随归某” 佛“世界”去“供养某佛。或言” 于此大千世界中“别有”净土名“大光明天”,有“佛于”彼天“中住”,且彼处即是“一切”诸佛“如来所休居” 之“地。彼”无慧“无知”之修定“者”,竟“信是虚诳” 之言,“遗失本”修之“心”,顺从魔教,堕于魔教。
“此名”遇衰成形之“疠鬼”,其鬼 “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 修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体已坏,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结果贪求冥感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淫乱邪法不能自止,“俱陷王难”,为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⑹贪求静谧——大力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深入。克己辛勤,乐处阴寂,贪求静谧。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本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盘。来彼求阴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或于其处语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于后蹋尾顿令其人起不能得。于是一众倾心敛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仪外,重加精苦。诽谛比丘,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好言未然祸福。及至其时,毫发无失。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深入心爱穷极深入之禅寂,亦即入于很深的禅定中、极其寂静的境界。
乐处阴寂喜欢处于阴隐寂寞之处。
贪求静谧“静谧”,寂静宁谧。
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本业”,从本以来的宿业或主业。以此而显其以神通了知过去世。
汝今未死,已作畜生你现在虽然还没死,但你的畜生相已经现前,来世必成畜生。
敕使一人于后蹋尾“敕使”,令,叫。“蹋”,同“踏”。谓叫另外一个人去他背后踏着,表示踏到他的尾巴。
顿令其人起不能得“顿”,马上。以魔力所持故,立刻令那背后被踏着的人站不起来。有人起心,已知其肇“起心”,即是动念。“肇”,始,开始。谓若有人心里一起心、一动念,他马上知道你动了一念。
佛律仪外,重加精苦“佛律仪外”,指于佛所制的律仪以外,更加别的无益之苦行,甚或令作戒禁取之行。“重加”,特加。“精苦”,精勤苦行;此系邪精进,藉以竦动人心,例如绝食或断食、不食五谷、只吃水果、常绝食七天或十四天等(绝食七天名为“饿七”;按:此行当今有人提倡,乃模仿“佛七”、“禅七”而言;即于集会中,令大众皆绝食七天,只喝白开水,名之“饿七”。须知此非佛法行,乃外道行。)
诽谛比丘亦即斥责比丘们,对他们教授的非理苦行不够精勤,或叱言“根本没有发心修行吆(yāo)!”骂詈徒众“詈(詈lì骂,责备。)”即骂;以恶言加人谓之詈;此谓,在集会中,大骂徒众,表示他没有私心,要骂就公开骂。按:在此对出家同道有一语献曝:若要教诫他人,不论对方是在家、出家,最好不要破口大骂,更忌讳以讽刺行之;自己先要能把持得住,才配教诫他人。教诫他人,须以“软言慰喻”,循循善诱,不以粗语、恶语詈骂:恶语詈骂,只是发泄自己的嗔心,不能教诫、利益他人。又,有些法师或住持,于在家众前斥责出家住众或出家弟子;又有有在演讲中,一再说:“当今在家人修行比出家人好。”此为称扬在家、讥毁出家,甚为不妥;这会令在家人轻慢出家人,结果是令他造不敬三宝之罪,又对僧众骄慢,故是非常不当的。
讦露人事,不避讥嫌“讦”,当面发人阴私,即当面或公开揭发他人的隐私之事。如此以显示其“直心”。(按:曾有些人出版自传式的著作,文中详述许多道场及个人间的恩怨、门诤、是非等,如是著作或言论即有犯本经此条,也是一种魔事。)及至其时,毫发无失
口中好言未然祸福“未然”,还没到的。“然”者,如此也,即事实之义。邪魔或外道所好谈的祸福,多半还是以说祸殃多,用以吓唬众生,令其生怖畏恐惧,心慌意乱,无所适从而求其救助、破解,于是便任他摆布。又,吓唬众生与观世间菩萨的“施无畏”正好相反,故知吓唬人是最不慈悲的事,是魔所行之事;而“安慰一切有情”、“利安众生”则是菩萨的事业。故修行人应尽量避免吓唬别人,或令他人惊吓、心生怖畏或烦恼,方合于佛慈悲之旨。
及至其时,毫发无失此谓,等时间到时,他所预言的却都丝毫不差地实现。但这是指“真正的魔”所作的魔事而言。至于当今,也有很多预言,但都没有实现,如预言世界末日、地球毁灭(如前一阵子的“飞碟学会”事件),那是因为彼“学会”的发起人所著的魔,并非大魔,而是小恶神、小恶鬼,没有大的魔通,只有局部的、小小的鬼道,彼鬼以此小小能耐而附愚痴邪见而贪著的人身上,以求得一时、短暂的恭敬、祭祀、供养。然而此“蝇头小利”一达到,这小鬼便离身而去,而着魔之人却因预言不灵,导致身败名裂,诚可愍也。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 ,“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心爱”穷极“深入”之禅寂,乃至十分“克己”,不舍“辛勤”,却“乐处阴”隐“寂”。寞之处,“贪求”禅定中极其安“静”宁“谧”的境界。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求静谧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盘”、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阴”寂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阴寂之“法,令其听”,法之“人,各知” 从“本”宿“业”(以显其得过去世之通智);“或于其”说法“处,语一人言,汝今” 虽“未死”,但“已作畜生”相(畜生相已然现前),为了证明其说,于是“敕使”另外“一人,于”其身“后蹋”其“尾”,以魔力所加故,“顿令其人起不能得” (不能起身)。“于是一众”皆“倾心敛伏”。
设于会中,“有人”忽然刚“起”一“心”念,此着魔人“已知其”念之“肇”始。他并于“佛”所制“律仪外”之非理、无益苦行、或诡异之行,令大众“重加精”勤“苦”修,用以竦动人心(亦是误导人入于外道之戒禁取,破佛禁制);彼更“诽谛比丘”,恶语“骂詈徒众”,攻“讦”泄“露”他“人”私“事,不避讥嫌” (用以引发破和舍僧之五逆罪);“口中好言”于事实“未然”之“祸福,及至其” 所预言之“时”,亦“毫发无”差“失”地实现。
“此”为“大力鬼”有大神通力,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 修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体俱坏时,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为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乱,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必“堕无间”地“狱”。
⑺贪求宿命——山川土地鬼神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知见,勤苦研寻,贪求宿命。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殊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盘。来彼求知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其魔或时化为畜生,口衔其珠,及杂珍宝简册符牍诸奇异物,先授彼人,后著其体。或诱听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是诸听者,得未曾有。多食药草,不餐嘉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诽谛比丘,骂詈徒众,不避讥嫌。口中好言他方宝藏,十方圣贤潜匿之处。随其后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或有精进纯食草木。无定行事,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知见:“爱”,贪爱。“知见”,超乎凡夫的宿命知见。
口衔其珠:“其珠”,指其先前所获之宝珠。
简册符牍:“符”,竹符。“牍”,文书,信札。
宣淫:公然淫乱,无所隐也。
承事者:侍候的人,即侍者等。
或有精进:此为邪精进,非正精进。
纯食草木:此为以外道戒禁取之愚行,双破行者之戒慧。
无定行事:如数嗔数喜、喜怒无常,时勤时惰,没有一定。令修定人抓不到头绪,以让人觉得莫测高深。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 ,“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念“心爱”超凡之宿命“知见”因此于定中“勤苦研”究“寻”思,“贪”爱“求”取“宿命”通。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求神通之“便”,即“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殊不”自“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盘”、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宿命通“知”见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宿命通之“法”,以投其所好。
“是”着魔“人无端于”其“说法处”,顺手即“得大宝珠”,以显其端应及神通。“其魔或”有“时化”此着魔人成“为畜生,口衔其” 先所获之宝“珠及杂珍宝” 或上古之“简册”、竹“符”、木“牍”等古董史料,及“诸奇异物”品,“先授彼人,后” 复“著其体”(先给了他,又回到自己身上)。“或诱听”法之众“人”谓“藏于地下”中“有明月珠”,其光“照耀其处;是诸听者”,验之属实,即倾心信受,“得未曾有”之欢喜(此为以稀有事物,引发其贪爱心。)或自“多食药草,不餐嘉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然“其形”体依然“肥充”,以“魔力”所“持故”(此为以外道禁取之愚法,用以双破行者之正戒正慧)。常“诽谛比丘”不修其所教之理苦行,“骂詈徒众” 饱食终日,“不避讥嫌” (此为经发令犯破和合僧大罪)。又“口中好言他方宝藏” (此为惑之以世间利益),或“十方圣贤潜匿之处”,言可带他们前去亲近供养,“随其后”而往“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盖鬼灵精怪所化也。此为以出世间之利益迷惑之。)
“此名山林”或“土地、城隍”或河“川”山“岳”之“鬼神”,其鬼“年老”后,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其中“或有”令着魔者公然“宣”行“淫”乱,无所避忌,“破佛戒律,与”日常之“承事者”(侍者及服务之人)“潜行五欲”(暗中地造五欲之业;此为以诸欲破行者之戒行)。“或有”令之起邪“精进,纯食草木”(此为以愚行破坏其正慧)。或“无定行事”,数嗔数喜,时勤时惰,莫测高深,以“恼乱是人” 修定(此为以杂乱破坏其定心)。及至行者戒定慧体已破,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魔即“厌足心生”,而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宿命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行不能止故,终“俱陷王难”,为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自觉“知”,为其所惑乱,而破戒定慧,随于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⑻贪求神力——天地大力精魅不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神通,种种变化,研究化元,贪取神力。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诚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盘。来彼求通善男子处,敷座说法。
是人或复手执火光,手撮其光,分于所听四众头上。是诸听人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于空中安坐不动。或入瓶内。或处囊中。越牖透垣,曾无障碍。唯于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礼。诽谛禅律,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或复令人傍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赞叹行淫,不毁粗行。将诸猥媟,以为传法。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积劫精魅。或复龙魅。或寿终仙,再活为魅,或仙期终,计年应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神通,种种变化:心中贪爱神通所起之种种神妙变化。研究化元:研究变化之根元,即神通变化之本。分于所听:“所听”所有听众。唯于刀兵不得自在:“惟”,通“唯”,唯有,只有。“自在”,无碍。以魔未离欲,故有身见,因此尚不能于刀兵无碍,仍会被刀兵所伤。自言是佛:自称自己是佛,或与佛相等的同义语,例如自称法王、活佛(佛经中从无一词)或无上师等。此为魔用以坏人对“佛宝”之正信、正知见。身著白衣,受比丘礼:“礼”,顶礼也。此谓在家人受比丘顶礼。此即坏(破坏。此为动词)人对“僧宝”之正信、正知见。
诽谛禅律:禅律即戒定之法。此为用以坏人对法宝之正信、正知见。
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此用以增进行者的贪着,以令其更加迷惑。是故吾人从今以后,若见有好说神通者,或喜欢搬神弄鬼的,便知道多半有问题,或即将有问题;如是之人,最好敬而远之。请记住“佛敕弟子,即使有神通者亦不可随便示现,以免惊世骇俗或吸引俗人注意,免招疑谤,更不可多说,免招求取名利恭敬之议;更免引起众生贪著,追求神通而舍本逐末。或复令人傍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令人旁见佛土”以证明他确实是佛。其实他所现之境界,都是鬼力使然,并非真实境界。又,乃至所有的魔事中所现的境界,都是鬼通、灵通、魔能,而非真三乘贤圣的神通。赞叹行淫:如言男女双修为无上之瑜伽,为成佛必修、证入“空性“在”刀口上修“的无上秘法。不毁粗行:不毁鄙粗陋之行。”
将诸猥媟以为传法:
天地大力:天地间大力精怪。
切草木积劫精魅:一切攀草附木之鬼灵,过了多劫,成为精魅。有人说:“一切奇草异木,受天地之灵秀,盗日月之精华,积劫既久,成为精魅。”此非正说,因为草木本身属无情,不会成妖精妖怪,那是道教神话,依佛法而言,这些草精木怪等都是因为有情的鬼灵附其上,而现精怪之作用,故草木只是这些精怪的“依报”,非其“正报”——易言之,真正会作怪的,不是那些草木,而是依附其上鬼灵神识。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所惑 ,“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著“心”中贪“爱神通”所起之“种种”神妙“变化”,于是精“研”深“究”神通变“化”之根“元”(一切变化之本),“贪取神力”。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求神通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人诚不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盘”、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神“通”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相似神通之“法是人”于是显现种种迷惑人之事:
“或复”以“手”提“执火光,手撮” 取“其光”,而“分”光“于所”有在“听”法的“四众”之“头上。是诸听” 法“人”,其“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 自现于“水上行,如履平地” (以示其于水火得自在之神通);“或于空中安坐不动”,令人疑似得神境通。“或”身“入瓶内。或处囊中” (示现如得大小相容无碍之神通),“越牖透垣,曾无障碍;唯于刀兵”仍“不得自在”无碍,不为所伤。“自言是佛” (以坏对佛宝之正信知见),“身著白衣,受比丘礼” (以坏对僧实之正信知见),“诽谛禅”法及“律”(以坏对法宝之正信知见),“骂詈徒众”,攻“讦”暴“露”他“人”之私“事,不避讥嫌” (以令人习染斗乱道场、破和合众之大罪)。“口中常”爱谈“说神通自在”之事,令人增进贪著迷惑。“或复令人”在“傍”睹“见佛”国净“土”,以证明他确实是佛,故能作如是显现,其实是以“鬼力惑人,非有真实”。又常“赞叹行淫”,以男女交媾即是定慧之无上大圆满,“不毁粗”鄙之“行”(不批评说那是错的),而“将诸”淫秽“猥媟”精血之事“以为传”递“法”种,谓可令佛种不断。
“此名天地”间之“大力”精怪;如“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 及“一切”攀“草”附“木”之鬼灵,“积劫”成为“精魅。或复” 守护天宫或守卫伏藏之“龙”年久成“魅。或寿终” 之“仙,再活为魅,或仙期” 已“终,计年应死,其形” 骸“不化”,而为“他怪所附”;
这些妖魅,“年老”之后,为魔王所录用,而成“成魔”使,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行正定,俟此行者戒定慧体皆已破尽,此妖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神力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行不能自止,“俱陷王难”,受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为其所惑乱,破戒定慧,随于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因受字数限制,不得不省略以下重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