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

更新时间:2024-08-31 21:45

房产赠与是一种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有房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集体、国家的行为。不同于市场中的商品房产交换,与继承法无关,也与遗赠有明显的区别。遗赠是自然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处分个人财产之一部或全部的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建立遗嘱的要件,且须在其死亡后方能生效。

术语介绍

受遗赠人也须在这时方能享有被遗赠财产的权利。而一般房产赠与人则是健康的自然人或法人,赠与行为是发生在生前,赠与可以单独由赠与人作出,也可以是由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作出。但仍应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双方当事人应协商签订赠与证明书或议定书等形成,写明双方当事人姓名及其住址或法人及其所在地名称,有偿或无偿,有无义务,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费、房产面积和房屋设备以及附属于房产的设施、房产座落位置和四邻界线,房产的用途等。并须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双方一同向当地房产管理机关登记及办理房产权转移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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