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更新时间:2023-05-30 19:12

房屋所有权转移是指新建商品房,公房买卖,私房买卖、互换,离婚析产房屋,赠与、分割、合并房屋,继承、遗赠的房屋,司法协助,企业改制房屋,拍卖房屋,房屋投资入股,划拨的房屋,房改售房,房改房转移等。

文件内容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房屋登记发证制度,新颁布的《物权法》确立了登记簿制度,房屋自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发生物权效力。我们通常称的所有权初始登记是指房屋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对其之后的物权变动具有原始根据效力。因此,新建的商品房屋应当先办理初始登记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竣工以后,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登记机构在审核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的证明文件以后,向申请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先办理了初始登记后,开发商才能行使房屋的其他权利,比如房屋买卖、抵押等。在现实情况中,商品房的销售一般不可能到房屋竣工以后才进行,只要开发企业领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进行销售。但房屋登记机构在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时,必然会审核开发企业是否已办好初始登记,如果没有办理初始登记,将导致开发商和购房户将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新建商品房

法律规定业务管辖地: 随州 事项类型: 承诺件

设定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申报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收益增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应该提交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辨别方法

一看封皮。真证为深红色,有光泽且韧性好,假证则呈暗红色,光泽度及韧性差。

二看团花。真证分色清晰,立体感强,假证图案清晰度不够,缺乏立体感。

三看权证用纸。真证的内页纸张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且纸张光洁、挺实;假证纸张水印质量粗糙,模糊不清,且手感稀松柔软,水印制作采用表面压膜方式。

四看防伪底纹。真证的底纹为“房屋所有权证”六字,字迹清晰,线条光滑,容易识别,2000年后印制的权证,采用了专用浮雕底纹,浮雕字立体感强,线条清晰;假证的底纹虽为“房屋所有权证”六字,但颜色深浅、色彩不统一,线条臃肿,有的还有断线。

五看微缩文字。2000年以后印制的权证内页花边里藏着微缩文字,用肉眼看似乎为一道虚线,在放大镜下清晰可辨“FWSYQZ”(“房屋所有权证”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的大写);假证字迹模糊,不易辨别,或是一条直线。

六看建房注册号。真证的号码是机器印制的42001,数字清晰,字体规范;假证是用手工书写或加盖的手工雕刻图章,字体模糊,不规范。

七看发证机关印章。真证是由机器套红印制的“武汉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公章;假证的加盖图章是手工雕刻的,字体不规范,印章粗糙。

八看流水编号。真证的流水号是机器印制的,2000年后印制的权证编号下方,还印有“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印制(200×)”字样;假证的编号是用手工书写或加盖的手工雕刻图章,字体模糊,不规范。

据介绍,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登记机关可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没收其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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