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0 22:57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负责管理东北“龙兴之地”打牲部落行政事务,专门办理清朝皇室、宫廷特需的东北地区特产物品,如乌拉草、人参、貂皮、东珠、鲟鳇鱼、松子、蜂蜜等。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自顺治四年至宣统三年(辛亥1911年)结束,先后持续了264年。
近三百年间,打牧乌拉总管衙门做为大清国内务府的派出机构,承载了一个王朝的乡情和它腾飞的希望。史上曾有“南有江宁织造,北有打牲乌拉” 之说。我们从打牧乌拉总管衙门的呈文奏表中,从它的札记详文里,不难看出大清国近三百年间的强盛与衰败,从中探寻出吉林地区这座边关重镇的政治、经济、军事、和它的风土人情。
从公元1648年(清顺治四年)开始,以总管迈图起,到清末兼总管乌音保止,打牲乌拉总管共计36任(包括兼任),31名人选。总管级别,顺治十四年定为六品,顺治十八年升格为四品,康熙三十七年定总管为正三品。在短短46年的时间里,总管地位一再升格,反映了清廷对这一机构的重视。
打牲乌拉城简称乌拉。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本明代海西女真乌拉部所筑;称乌拉城。清以打牲乌拉为城名,满语布特哈乌拉,打牲、布特哈意为渔猎,乌拉意为江,言其人以打牲为生。设打牲乌拉总管于此。旧城临松花江,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为防水患,于旧城之东另筑新城。
据《清史稿·列传十》载,乌拉部国主布占泰势力强,努尔哈赤曾将女儿许配给他为妃。布占泰把兄长的女儿给努尔哈赤为妃。后来,努尔哈赤向乌拉部宣战,公元1613年(明万历四十一年)灭乌拉国。努尔哈赤取得乌拉国政权后,逐渐统一东北各部成立后金政权,并在“布特哈乌拉”设置了“打牲乌拉总管署”。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设在吉林市乌拉街城里十字街东面路北,依照副都统衙门式样修造。大门3间,仪门1座,川堂3间,大堂5间。大堂正中供设龙牌,川堂后设印务处5间,左设银库更房各3间,右设松子、细鳞、干鱼等库4间。川堂前各按脚色分设采珠左、右翼办事八旗事务各5间,中设仪门1座。仪门处,分设东西捕鱼两翼办事房各3间。大门处,照壁1座。城东北隅,设仓廒70间。衙院周围土筑群墙,东西墙角处建筑看守、更房各3间,驻有值班兵丁轮流守卫衙署。
总管衙门有品位的官员69员,其中总管(三品)1员,翼领(即辅堂,四品)2员,分左右两翼,协助总管统理衙署事务。5品翼领4员,分管采、捕鱼等业务(专供采珠捕鱼的船只,总数在4百只以上)。1翼分4旗,每旗设骁骑校1员,计16员。其他46员。
领催以下的官兵4276名。其中领催28名,珠轩头目111名,铺副138名,打牲丁3993名(打牲丁的来源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乌拉地区所遗的满汉奴仆;一部分为内务府从外地拨遣的人户;此外,还有内务府发遣的罪犯或抄没之户)。平时采捕负品,战时出征打仗。清王朝还规定,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扑贡兵丁由京都内务府分司节制,不与驻防衙门干涉”。
为了纳贡的需要,清政府划出“贡山”、“贡江”,据《吉林通志》记载,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疆域“南至松花江上游、长白山阴(今吉林省通化、白山、延边地区);北至三姓(今黑龙江依兰县)、黑龙江、瑷珲;东至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珲春、牡丹江流域。上下数千里,流派数百支。”
领内有22处采贡山场和64处采珠河口,贡品按照其用途分为食品、祭品,装饰品,药品、军用品和其它用品等,高峰期的贡品种类曾达到3000余种。清初规定呈送的贡品中有人参和貂皮,乾隆年间免去这两项贡品,专门采捕东珠、蜂蜜、鲟鳇、松子等。每年呈送的贡品有:蜂蜜6000斤、白蜜、蜜尖(蜂王浆)、蜜牌(贮蜜蜂巢)各12匣;松子8000斤,松塔1000只;鲟鳇20尾,鳟鱼18尾,细鳞鲯鱼5300多尾。东珠(即珍珠之一种,系江河中蛤蚌壳内由分泌物结成的有光泽的圆珠,因产地在东北,故称“东珠”)每年需交672颗。
宣统三年(1911年),随着清王朝的灭亡,“打牲乌拉总管衙门”与“乌拉协领衙门”两署一并裁撤,合为“旗务承办处”。至1912年,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被中华民国政府收回,并变卖了贡山贡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