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3 23:12
扬州市总工会内设10个部室及扬州市工交财贸工会工作委员会、扬州市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扬州市教科文卫工会工作委员会、扬州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4个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辖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总工会,江都、邗江、广陵3个区总工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会工作委员会。下属江苏省工人扬州疗养院、扬州市工人文化宫、扬州市总工会干部学校、扬州市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扬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扬州市职工服务公司6家企事业单位。
(二)贯彻执行扬州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扬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国、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协助县(市、区)党委、各功能区党工委和扬州市有关委、办、局、企业党组(党委)管理县(市、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及扬州市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扬州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指导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活动。
(七)会同扬州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负责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九)负责扬州市工会系统的对外交流,发展同港、澳、台工会的联系。
(十)承担扬州市委、市政府及江苏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韩方: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负责扬州市总工会全面工作。
李明安:扬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主持扬州市总工会党组工作,负责日常工作。
陈锡朝:扬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正处级)负责扬州市总机关党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干部人事、财务资产工作;分管组织部(基层工作部)、财务资产管理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扬州市建设工会。
朱明:扬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扬州市教科文卫工会、扬州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技协、扬州市劳模协会、扬州市职工文体协会。
洪慧娟:扬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负责扬州市总女职委工作;分管权益保障部、女职工部、扬州市直属基层工会、职工帮扶中心、疗养院、扬州市职工生活管理协会。
陈维权:扬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负责扬州市总经审会工作;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国际联络部)、法工部、经审会办公室、扬州市工交财贸工会、扬州市工运研究会。
孙玉金:扬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联系劳动关系、职工技能竞赛等工作。
戚安宝:扬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联系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徐勇:扬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扬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副主任,江苏省劳动模范。联系劳模创新工作室和劳模服务等工作。
方璇智:扬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挂职),市城建控股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协助分管组织部(基层工作部)、扬州市建设工会。
樊秉强:扬州市总工会副调研员,协助分管扬州市工人文化宫工作。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