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4 19:19
摩梭人的称谓,在浩繁的史籍中,有多种同音异字记载。《史记》和《汉书》称牦牛羌或牦牛夷。古代摩梭为游牧民族,称为放牦牛的人。
摩梭一名,最早见于《后汉书》第二十三卷《郡国五》在校注定笮(今四川盐源)条里记载:“县在郡西,宾刚缴白摩沙夷有盐坑”。此后,唐称么些或磨西,宋称么些或摩西,元称摩沙或么些,明称磨西或么西,清称摩娑或摩挲。
战国时期,羌人部首领中有个叫邛的,为避秦国威胁,率领族人南迁,迁到甘肃,川西北、川西南一带,后又迁移至越嶲---今四川西昌东南等地区,古代牦牛夷或越嶲羌,到了后汉时期,称之为么些。么些居住在大渡河流域的年代很久,其中有的早已迁徙雅砻江一带。后来摩梭人南迁至定笮,即今四川盐源、永宁、泸沽湖一带。
据《元史·地理志》摩梭在永宁定居已有1500多年。又据摩梭打巴《归宗引路经》载:蒗渠地摩梭人是从四川瓦汝(今左所区前所乡)迁到蒗渠的,记录着62代祖谱,据此推算,摩梭人定居蒗渠也有1500余年。
1950年,丽江专区第二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明确记载:“出席会议的代表有摩梭族13人”。1956年9月5日,丽江专员公署在给云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立宁蒗彝族自治县的报告》中有五处明确提到“摩梭族”。即在“彝族聚居的宁蒗、凉山并包括摩梭、傈僳、西番、汉等十二个民族”、“全县有彝、摩梭、汉、西蕃、傈僳,藏、白、仲家、纳西、苗、摆依、回等十二个民族……”、“摩梭聚居乡三个”、“摩梭族识藏文”、“摩梭、西蕃信喇嘛教”。这个报告后经省人委转报国务院并获批准在宁蒗贯彻执行。
1956年9月20日,宁蒗彝族自治县成立大会上郑重宣布全县有彝、摩梭等十二种民族。1959年,中共宁蒗工委办公室编写的《宁蒗概况》中,多处提到“摩梭族”。但后来,国家有关部门将居住在云南宁蒗等地的摩梭归为纳西族,将居住在四川盐源、木里、盐边等地摩梭归为蒙古族。
多年来,广大摩梭干部群众强烈要求解决族称问题,宁蒗县党政机关和摩梭人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历史地、客观地一再进行反映、迫切要求尽快恢复摩梭族称。宁蒗县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曾在全国五届一次人大会议上、全国六届一次人代会议上、全国七届一次人代会议上、全国七届四次人代会议上,多次以关于建立一个摩梭族称为议案向大会进行反映,特别是在全国七届一次人代会上关于建立摩梭族问题被作为云南省人大代表团的几个重要提案之一提交全国人代会。在摩梭人的强烈要求和县委、政府以及其他各族群众的多次反映下,引起了上级的重视。但是由于其在语言,心理素质,地域和宗教信仰上都和当地蒙古族几乎雷同,没有得到批准。
摩梭人的原始宗教称为“达巴教”,与丽江纳西族的东巴教有密切联系,不过达巴教的发展比东巴教缓慢,其形态亦比东巴教原始,基本上保持着原始部落宗教的特征。达巴教因巫师达巴而得名,它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经书,也无宗教组织和寺庙,只有几十部(回)口诵经,另有一种占卜经(俗称算日子书),是用32个不同形体的原始图画文字书写的。
成人礼是摩梭人一生当中的重要仪式之一。摩梭人于13岁就视为成年,女性行穿裙礼,男性行穿裤礼。未行成人礼的儿童一律以麻布长衫遮身,成年后男女衣饰就有所不同。成年后即有资格走婚,但一般在16岁后才开始走婚,不少摩梭男女更推迟至20岁后才首次走婚。
仪式前天晚上就要做好准备,成丁者与少年伙伴一起玩至通宵达旦,雄鸡一鸣,仪式就开始了。还有感谢狗的仪式。
仪式由母亲或舅舅主持,如母亲已逝世或无舅舅的,举行成年礼的时间必须请达巴(巫师)占卜而定。
仪式由母亲主持,少女踩在猪膘和粮食口袋上,由母亲为少女穿上成年服饰。仪式后,少女要呼唤狗进屋,由她给狗喂一团饭和一块猪膘肉,表达对狗的感谢。成年后的女性要留起发辫。并可佩戴不同的饰物如耳环、戒指、手镯等,亦可拥有自己的花楼。
仪式由舅父主持,少男必拿些食物,如粑粑、腊肉,到室外叫狗,给狗吃,作为人成年时对狗的感谢。少年男子手握长矛从正房的屋顶穿越而过,矛相传是摩梭人远古使用的武器之一,长矛头上悬挂一面布旗和一把是舅舅授予甥男的长刀,作为终身携带的武器。少男换上成年服装后,达巴念祷词,然后少男向客人叩头,并用牛角杯向客人敬酒。
摩梭人有害羞禁忌,主要见于永宁摩梭。例如绝对不能在火塘前或有亲戚关系的人面前提及任何跟性有关的词汇,甚至连“阿夏”、“阿注”、“处味”、“汗处巴”、“怀孕”、“遗传”、“走婚”等摩梭词也不能。否则会令对方尴尬,也是对老人不敬的行为。而“阿达”一词也不能在其他母系亲属在场时提起,因为这暗示母亲与父亲的性关系,会令母亲尴尬。
害羞文化是避免出现乱伦的一个方式,亦是为了维持母系家族稳定和谐。
宁蒗摩梭处于汉族与彝族地区,至今也没走婚习惯,亦称父亲为“阿博”,毫不害羞或尴尬。
摩梭人能歌善舞,较为流行的是“甲蹉舞”(俗称打跳),“甲”为美好之意,“蹉”便是跳舞的意思,意即为美好的时辰而舞蹈、美丽的舞蹈。摩梭人的民间音乐和舞蹈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摩梭人的音乐,除了丧葬词,一般来说,都是比较高亢豪放的,固定的音乐曲调有《阿哈巴拉》、《玛答打》、《打麦调》、《绩麻调》、《丧葬调》、《摇篮曲》、《赞美格姆女神歌》、《甲搓括》即《打跳曲》等,摩梭人吸收了藏、汉音乐,尤其是受藏传佛教音乐的影响,将本民族的一些音乐曲调有所改变,而有些古老的曲调现已失传。
摩梭人的乐器有笛子、葫芦笙、锁呐、鼓、钹、拨郎鼓、手摇铜铃、口弦等。在上述乐器中,较为普遍会使用的乐器,主要是笛子,男子都会吹,七八岁的牧童也会吹,笛子还是永宁赶马人旅途中消解孤独寂寞的不离伙伴。葫芦笙是打跳时少数人会使用的乐器。其它乐器主要有祭师达巴、喇嘛在举行祭祀仪式中使用的乐器。
摩梭舞蹈,多姿多彩,内容丰富,具有鲜明的摩梭舞蹈色彩和浓郁的民族特色。有句俗话说,是摩梭人就会跳七十二种舞,说明摩梭人的舞蹈种类是丰富的。
由于地域上的差异以及与外人接触的程度不同,所以不同地区的摩梭人在婚姻习俗上会有所差异。
这是摩梭人最具代表性的婚俗,流行于永宁摩梭。女性和男性均不结婚,除非是家族需要女性继后或男性劳动力才会娶妻或招婿。青年女男日间多为集体活动,透过歌唱、舞蹈向心上人表达心意,具有感情基础后,二人均同意,可以进行“走婚”。走婚时,男方只能在入夜后偷偷潜入(摩梭人称为“摩入”)女方“花楼”(即女方房间),与女方同床后,天亮之前离开(“梭出”)。这种走婚只依赖感情,与经济等一切外界条件均无关。走婚时摩梭人常以苏里玛酒为饮品。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二人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男方不需负担,但父亲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走婚的男女分手后,仍可以自由与其他人重新进行走婚。
有些摩梭人会与伴侣以正式的婚礼结合,但与父系社会的一夫一妻(摩梭人称为“一妻一夫”)关系有所不同。正式结婚的妻夫大部份为招婿入赘,少数是女方外嫁。丈夫称为“汗处巴”,妻子称为“处咪”。婚后未必会同居,有不少正式结婚的摩梭人仍然居于自己所属的母系家庭,财产亦分别属于各自的母系家庭,女男亦由母系家族成员照顾。即使同住,母系家庭成员亦会帮忙照顾自己的女男,自己亦会帮忙照顾自己或配偶的甥儿、侄儿,经济方面仍然以自己的母系家族为主。
这种夫妻关系解除亦较主流社会的夫妻关系自由,大部份没有登记注册,若双方感情转淡,或娶媳招婿的家族已有继承人和足够劳动力,只要经过家族同意就可解除婚姻关系,男入赘时女男归女家,女嫁人时女男归男家,亦有视乎实际情况协商的。婚姻解除后,双方可各自与他人走婚,人们亦不会歧视他们。
拉伯的摩梭人与普米族、纳西族、汉族与藏族杂居,受外界文化影响较深,加上村寨间地理疏隔难以走婚,故此奉行一妻一夫。他们“阿伯”称呼父亲,“阿乌”只用以称呼舅舅,并无父亲之意。
直到现在,泸沽湖畔仍保留着母权制家庭形式,被人们称之为“神秘的女儿国”,这是让中外学者和游人最感神秘、最感兴趣的摩梭文化现象之一。
母系家庭中母亲主宰一切,女性在家庭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家庭里的成员都是一个母亲或祖母的后代。家庭中无男子娶妻,无女子出嫁,女子终生生活在母亲身边。男子夜晚去女阿夏家,清早回自己母亲家生产生活,这叫摩梭人的“走婚”。而女子在家,夜晚等男阿夏来走访,家庭成员都是母性血缘的亲人,没有父亲血缘的成员。财产按母性继承,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家里没有翁婿、婆媳、妯娌、姑嫂、叔侄等关系。家庭里姊妹的孩子都是自己最亲的孩子,不分彼此。母亲的姊妹也称作妈妈,对自己的生父则称为“舅舅”。
母系家庭的特点之二是“舅掌礼仪母掌财”,这是母系家庭权力分工的形式。家庭的喜庆祭典,较大的交换或买卖,除婚姻爱情以外的社会交往,都由舅舅或其他有本事的男性成员作主,家庭财产的保管使用、生产生活安排、一般家务及接待宾客则由母亲或家庭中聪明能干有威望的妇女作主。摩梭人有句格言:“天上飞的鹰最大,地上走的舅舅最大”。从格言可看出舅舅的社会地位。摩梭母系大家庭的男女成员是平等的,而且体现了家庭成员的合理分工。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的合理分工必然会使社会安定发展,一个家庭的合理分工必然促进这个家庭的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
母系大家庭的第三个特点是,摩梭人认为,由于家庭全部成员都是同一母系血缘。加之摩梭人显著的道德意识,即崇母观念的流传弘扬,全部家庭成员亲切和睦,尊老爱幼、礼让为先,宽怀谦恭。摩梭人地方的社会风尚从纵横关系来看,都讲文明礼貌,养成了摩梭人从小就温柔热情,举止端庄规矩,女子豪爽而重义,男子多情而内向,社会团结、和睦。
其第四个特点是:母系家庭一般不分家或很少分家,母系家庭一般来说人口较多,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人多了有利于家庭劳动的分工,可以从事各方面的工作,家庭容易富裕。在摩梭人的传统观念中,分家意味着对祖辈老人的不恭,意味着争财产,这是十分耻辱的事,会受到世人训斥。所以,即使是几十人的母系大家庭,也充满了欢乐祥和的气氛。孩子们有着欢乐的童年,得到众多母亲的爱,老人们安度晚年,无愧地享受天伦之乐。
进入21世纪的文明时代,无论外国和中国,不少家庭“舌战”不断,暴力不断,充满家庭“战争”,以至老幼受虐待,生活没有保障。然而,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却仍保留着古老的美好母系大家庭,这里仍然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更无情杀和父系家庭中的暴力,一片和谐祥和的气氛,不愧赞叹是“东方母系文化家园的最后一朵红玫瑰”。
摩梭人家庭成员为母系亲属,父系亲属并不属于自己的家庭成员。
以永宁摩梭人习惯为准,括号内为汉语对应亲属关系:
阿思:曾祖母/姨曾祖母/舅曾祖父,太姥姥/姨太姥姥/舅太姥爷。
阿咪:母亲/姨母,亦泛称所有女性长辈例如姨母。
阿乌:舅父,亦泛称男性长辈,用作称呼父亲则有尊敬之意。
阿咪的:姨妈,母亲的姊姊,又译“阿咪直”
阿咪金:姨娘,母亲的妹妹,又译“阿咪吉”
阿乌的:舅爸,专指母亲的兄兄。
阿乌金:舅爹,专指母亲的弟弟。
阿乌生农:姨父,姨爸。姨母的正式丈夫。
阿达:父亲,爸爸。正式的称呼。
阿伯:爸爸、爹爹,对父亲表示亲昵的称呼,摩梭古语为“亲亲脸颊”之意。
阿姆:姊姊、兄兄,泛称较自己年长的同辈。
姑咪:妹妹,泛称较自己年幼的同辈女性。
哥日:弟弟,泛称较自己年幼的同辈男性。
阿姆汗处巴:姊夫。
姑咪汗处巴:妹夫。
阿姆处咪:兄妇。
格日处咪:弟妇。
处咪:妻子,正式配偶(男性称)
汗处巴:丈夫,正式配偶(女性称)
姆:女儿子、甥女(女性称姊妹之女儿)、侄女(男性称兄弟之女儿)
若:男儿子、甥男(女性称姊妹之男儿)、侄男(男性称兄弟之男儿)
若曼、姆汗处巴:儿婿、甥婿(女性称姊妹之女婿)、侄婿(男性称兄弟之女婿)
若处咪:儿妇、甥妇(女性称姊妹之儿媳妇)、侄妇(男性称兄弟之儿媳妇)
惹咪:甥女(男性称姊妹之女儿)
惹乌:甥男(男性称姊妹之男儿)
惹咪汗处巴:甥婿(男性称姊妹之女婿)
惹乌处咪:甥妇(男性称姊妹之儿媳妇)
阿姆姆:侄女(女性称),专指兄之女
阿姆若:侄男(女性称),专指兄之男
格日姆:侄女(女性称),专指弟之女
格日若:侄男(女性称),专指弟之男
阿姆格日汗处巴:侄婿(女性称兄弟之女婿)
阿姆格日处咪:侄妇(女性称兄弟之儿媳妇)
如咪:孙女(女儿之女儿)
如乌:孙男(女儿之男儿)
如咪汗处巴:孙婿
如乌处咪:孙妇
阿夏:女朋友,走婚伴侣(男性称)
阿注:男朋友,走婚伴侣(女性称)
男性需要抚养自己的姊妹与其他男子走婚生下的女男。因此,摩梭人最信任的人为自己的舅舅(称呼为“阿乌”),他们称呼自己的生父也为阿乌,以示尊敬。“阿乌”在后辈眼中地位崇高,亦形成独有的“舅权”,就连生父要打女男,也要先得到女男的舅舅同意。因此被称为“阿乌”是男性的荣誉,男性要通过“阿乌”身份来确认“男权”。此外亦避免让母亲、姊妹兄弟尴尬与不和。因为同一家族中的姊妹兄弟往往有不同生父,若对他们的称呼不同,会削弱姊妹兄弟间的凝聚力,统称“阿乌”即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强化人们对母系家族的认同与感情。
摩梭人出生后由整个母系家庭的长辈共同抚养,对生母和姨母只有称谓上的不同,而没有亲疏之别,也常常统称为“阿咪”。对家中不同“阿咪”所生的女男,也视为亲兄弟姊妹,而不像汉人那样称为表兄弟姊妹。
摩梭人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孩子摆满月酒时,母亲需要邀请父亲出席并确认亲子关系。在过年、重大节日时,女男必须去父亲家中拜见父亲,父亲亦会送礼物给女男。女男有重大仪式如成年礼等,父亲亦必须在场。但父亲并不负责管教和供养女男,他们只需要管教和供养姊妹的女男,与甥女甥男的关系比亲女男亲密。所以摩梭人是“知父不亲父”。
随着摩梭人与外界的接触,一部分摩梭人已经脱离母系氏族制度。除了传统的娶妻和招婿外,文化大革命时就有不少摩梭情侣被强制结为妇夫,一部分摩梭人也已经开始认可并自愿实行固定的一妻一夫制度。另外,有一些与其他民族相恋的摩梭人亦会按照主流社会的习惯结婚,女性若嫁给其他民族的男性为妻,亦会把家婆视为“阿咪”般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