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5-02 23:5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是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文件。

通知发布

2019年12月24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19]46号)及附件:1、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2、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通知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等要求,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经各高校网上申报、高校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投票,我部认定了首批405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中央赛道1691个、地方赛道2363个(名单见附件1)。同时,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确定了62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见附件2)。现将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予以公布。各地各高校要持续努力,认真实施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

一、完善专业建设规划。各地各高校要按照一流专业建设条件,完善本科专业建设三年规划,统筹实施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要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加快国家急需专业建设,持续改进专业布局结构。

二、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对首批入选的专业建设点,各地各高校要完善支持措施,持续加强建设,不断夯实基础、改善条件。要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前提,以一流专业标准为参照,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要以专业认证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建强用好基层教学组织,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三、发挥示范领跑作用。一流专业建设点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一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一批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附件:

1.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2.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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