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

更新时间:2023-03-27 1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是区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副厅级建制,主管全省盐业工作。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前身为自治区盐业公司,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07年1月18日成立,是由中国盐业总公司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共同投资组建的(其中中国盐业总公司出资占61%),担负着新疆全区的盐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局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2009年,全年各类盐产品年销售量137.03万吨,所有者权益额33881万元,利润总额5720万元。

疆盐概况

新疆幅员辽阔,全区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矿产资源丰富,有17种矿产储量位居全国首列,尤以石油、煤和盐为最。盐是新疆优势资源的重要部分,原盐储量约280亿吨,新疆原盐以纯度高、杂质少、洁白干燥蜚声国内,《本草纲目》记载:新疆湖盐岩盐“明澈如冰”,“味鲜而甘,以供国厨,名曰君王盐,亦名玉华盐”。

目前,全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9家,原盐生产能力120万吨/年,碘盐14万吨/年,主要产品有真空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精制盐、肠衣盐、味精盐和多品种食盐。全区9个地州成立了盐业专营公司,全疆食盐零售网点近3万个,地(州)、县(市)级食盐网络覆盖率达100%,保证了合格碘盐的供应。食盐专营实现了“五统一”,食盐的生产、销售、运输实行了“三证”管理。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自治区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自治区内盐业管理的有关票证;

5、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6、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

总部机构

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盐政处、生产经营处、行政处及质量监督站。

派出机构

巴州盐务局哈密地区盐务局吐鲁番地区盐务局克拉玛依市盐务局乌鲁木齐市盐务局伊犁州盐务局阿克苏地区盐务局和田地区盐务局喀什地区盐务局、塔城地区盐务局、阿勒泰地区盐务局、昌吉州盐务局、克州盐务局、博尔塔拉州盐务局。

领导班子

王宇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局长、中盐新疆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人代表,主持局司全面工作。(副厅级)

徐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副局长、中盐新疆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厅级)

艾米都拉·热依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副局长、中盐新疆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副局长、中盐新疆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吐尔逊·玉素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中盐新疆盐业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于德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副局长、中盐新疆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冰:中盐新疆盐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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