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07:52
阿克苏地区盐务局是经自治区盐务局、阿克苏地区行署批准于1999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的,是经地区行署授权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原由地区行署委托地区经贸委进行管理(属地区经贸委管理的二级局),现为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
阿克苏地区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阿克苏地区和农一师辖区的合格碘盐的供应工作,资产总额541.19万元,2010年1月,阿克苏地区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上划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履行盐业行政管理,盐业行业管理、市场管理职能。
三、履行盐政执法机构职能。
四、对全地区盐矿开采、盐厂改造、盐业生产、销售及质量进行统一管理和规划。
五、履行行署委托的其它有关业务。
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盐政管理办公室、运销科等。
阿克苏地区盐务局局长、克苏地区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栓太,负责局行政业务全面工作。
阿克苏地区盐务局、克苏地区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王建设。全面负责局党务工作,负责党建和行业纠风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