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18:46
昌邑市盐务局是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潍坊市盐务局。昌邑盐业公司现有员工330人,,注册资金2471万元,为山东省盐务局(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直属单位,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主要从事盐及盐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隶属于潍坊盐业公司。与市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昌邑市盐务局、昌邑盐业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山东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连续五年位居昌邑市十强企业之列。
2011年,全年销售各类食盐5415吨,完成计划的123.1%,其中销售小包装食盐1702吨,完成计划的110.5%;销售其他用盐10300吨,完成计划的103%;销售原盐154.4万吨;生产原盐30万吨,同比增长10.1%;生产工业溴2737.55吨,销售工业溴2639.04吨,产销率96.5%;完成销售收入4.97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利润3468.93万元,同比增长78%;上交税金4945.23万元,同比增长60%。
1.依法从事本市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
2.由省政府授权加挂盐务局的牌子,行使本级政府盐业行政主管机构的职能;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
4.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办公室、财务科、行业管理科、食盐专营科、工业盐运管科、盐政稽查大队。
昌邑市盐务局局长、昌邑盐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李秋。
昌邑市盐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昌邑盐业公司副经理:韩辅民。
昌邑市盐务局副局长、昌邑盐业公司副经理:徐学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