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7 11:17
《智血》是美国作家奥康纳的长篇处女作,是一则讨论通过信仰得到救赎的宗教寓言。《智血》以20世纪中期田纳西州一座名叫托金汉姆的城市为故事背景,描写主人公黑兹尔·莫茨试图根除耶稣对他的影响,走上一条悲喜掺杂的精神幻灭、皈依之路,最后以失败告终。
主人公黑兹尔·莫茨在一个乡村牧师家庭中长大,从小就希望像爷爷那样,成为一名牧师。在当兵出国打仗的几年里,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复员后他便企图摆脱自己的宗教信念。在托金汉姆,黑兹尔先后遇到了装成瞎子来进行布道的伪信徒霍克斯和他的私生女儿莉莉,以及一个名叫伊诺克的18岁男孩。黑兹尔逢人就称亵渎才是达到真理的惟一途径,还公然在街头宣传一个“没有耶稣的新教”,在这个教派中,“瞎子看不见,瘸子不走,死者安息”,不存在救世主,也没有“可供浪费的血液”。然而,公众对他的言论漠不关心,他所宣扬的这种新教被伪教徒胡佛利用,成为骗钱的把戏。在驱车轧死了胡佛雇来的假先知之后,黑兹尔弄瞎了双眼,不久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掉进排水沟死去。
黑兹尔
乡村牧师家庭出身的黑兹尔从小就希望长大后成为一名牧师,然而在成长过程中,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复员后,他离开家乡,来到托金汉姆市,嫖妓,伤人,公然宣称不信耶稣,试图建立一个“没有耶稣的新教”,他到处宣讲自己的新教,甚至最后杀人。但是在这一切之后,黑兹尔决定又重新回到耶稣身边,他弄瞎双眼,在自己身上绑上铁丝,鞋子里面放满小石子。他每天独自出去散步,不停折磨自己,直到最后死去。
萨巴斯·莉莉·霍克斯
萨巴斯是赫兹尔在托金汉姆城碰到的一名年轻女孩,是一位名叫阿萨-霍克斯的伪传教士的私生女,和众多的那个时代的年轻人一样,萨巴斯是一个没有目标,茫然过活的人。她的私生女身份让她比起其他的人而言,更觉迷茫。最后,她把她的希望寄托在了世俗的生活上。黑兹尔成了她改变现状的一线希望。对萨巴斯而言,选择黑兹尔有两个动因,其一是她喜欢他,其二是借此摆脱她的生父。于是萨巴斯引诱黑兹尔并与之同居。
伊诺克·爱默瑞
黑兹尔“没有耶稣的新教”的忠实追随者,只是个智力低下、听凭于自己本能和直觉的人,他虽然对黑兹尔亦步亦趋,倍加信仰,但是他的信仰仅限于肤浅的盲从,充其量只能代表人的本能和直觉,而这种本能的自我只能将人从一个牢笼引向另一个牢笼,并不能使他走出荒诞的境地。
创作《智血》的时期,正是奥康纳长期遭受疾病折磨的时期,这使得她对人生和社会有着特殊的敏感与关心。奥康纳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在她的作品中反应出强烈的宗教信念。她将宗教思想、社会的病态、人生的极端痛苦、死亡的威胁、渴求、暴力、荒谬等共同融入作品,使小说笼罩在一种奇异、怪诞的氛围之中,她以细腻、悲剧性的文笔刻画出许多形形色色的小人物,也描绘出种种人生奇异而荒诞的现象。
奥康纳对现实和人生的蔑视、嘲讽与否定态度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因素。20世纪以来,美国南方经济高度发展,繁荣的表象下充满了血腥、腐败的气息。失业、犯罪、吸毒等现象成为社会顽疾,在日渐机械化的城市文明中,人们越来越有孤独感,被物质和商品异化了的人群产生了道德信任与信仰危机。在奥康纳的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扭曲般的痛苦是与畸形的时代相呼应的。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奥康纳注重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通过揭示这些角色内心深处的矛盾冲突,进行精神探索。
罪与赎是奥康纳小说中最重要的主题。在宗教色彩浓厚的《智血》中,不管是对圣经叙事结构的借鉴还是对圣经意象的巧妙借用,都是为了凸显罪与赎这一主题。奥康纳自己也说:“只有天主教徒才能写出《智血》这样的书来。”,“作品深层次描述的便是救赎的思想。”书名《智血》在《圣经》里象征着原罪,人人生而有罪也是《圣经》人文观念中最为关键的内核之一。在《智血》中,黑兹尔的罪恶是通过暴力实现的。对他人的暴力成为黑兹尔反抗上帝的一种手段,与此同时,用石灰弄瞎自己的双眼,在身上捆上带钩的铁丝,穿上装满石子的鞋,这种对自己的暴力又成为他自我救赎的途径。奥康纳曾说:“就我看来,直到黑泽失明以后,他才达到身心完全的统一。”黑兹尔对自己肉体的折磨意味着他罪恶的陨灭,将他拉回童年的信仰,使他获得了恩典。
然而,对奥康纳来说,暴力本身不是目的,但“暴力有一种奇异的力量,能使我的人物回归现实,并预备他们接受恩典的时刻。他们的脑袋如此顽梗,几乎没有别的能起到这种作用。”两次世界大战让人们的梦想彻底幻灭,浮华的享乐表象背后掩藏着人类自私虚伪的丑恶人格、空虚的精神以及枯萎的灵魂。“我们大多数人学会了要不带感情地对待罪恶,要正视它,但多半不会发现我们自己的狰狞笑容无可争辩地反映在上面。”这些人深陷罪恶的泥沼中而不自知,人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仰危机。奥康纳想通过暴力这种特殊的方式,让那些认为上帝已死的人认识到自身的缺陷与罪恶。找到信仰的出口。
小说中对视觉的象征贯穿始终。男主人公的名字其词根是haze,原意为“烟雾,朦胧”,可引申为“头脑模糊”。总之这个名字有种视线被阻隔、看不清的意味。黑兹尔虽然眼睛不存在问题,但他的内心是看不清方向的。乡村教师家庭出身的他从小被寄予厚望长大后成为一名牧师,但爷爷和妈妈的说教却使他认为“躲开耶稣就是避开罪恶”。在当兵参战的四年里,他的信仰发生动摇,他发现自己的灵魂已不复存在。他参军期间随身带的只有两样东西:圣经和妈妈看圣经用过的眼镜。他的眼睛没有问题,但每次读圣经他都要带上这副眼镜,以至于看一会儿就累得停下来。戴眼镜是为了要看清,但反而产生了视觉隔阂。眼镜是妈妈用过的东西,是妈妈的遗物,它没能使黑兹尔同家庭的宗教信仰拉近反而阻隔了他们。黑兹尔从找不到灵魂的虚无主义回归到基督的宗教信仰中要靠自己主观的主动的找寻。小说第十一章最后,黑兹尔把伊诺克偷来送给他的干尸扔得粉碎,然后又把那副眼镜扔出门外,隐约让读者感到那层阻隔即将消散。
小说中几次提到家的概念。稀奇克太太说过世上哪儿也没有家好;黑兹尔当兵期间一直带着从家里拿的圣经和妈妈的眼镜;他买了一辆汽车目的是“给自己找个窝”;在高速公路上他看到一辆黑色货车,后备箱里捆着铁床、椅子、饭桌和芦花鸡。渴望回家渴望找到家象征着他内心深处对救赎的渴望。在基督的传统宗教观念中对于离家的信徒们宗教和家庭常被视为一体。一个人想感觉家的亲近首先要接近他们的宗教。这种神学理念决定了黑兹尔将无法逃避救赎的问题。他买的二手车体现了家的意味,却带有一种浓重的无家可归之感。汽车不是固定的房子而是随时移动着的,因此会让读者联想到四处流浪的信徒或迷失的精神探求者。
“这时,天上下起了小雨”,雨象征着来自上天的眷顾,高高在上的神一点一滴地眷顾下面的物质世界。因此他“有一种感觉,眼前看到的一切似乎是一个巨大空壳中的块块碎片,那些他早已忘却的零碎记忆现在又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黑兹尔似乎突然发现了自己,一些意象开始充斥他内心的虚无。“黑黑的天穹看上去如同被银带般的脚手架支撑着,无数颗星星在天空深处缓缓移动,仿佛在赶着营造整个宇宙”,此处描写具体地托起环境的物质性和真实感,也将讨论深入到更广大的形而上的超越上下文的全宇宙秩序。基督教的宇宙理论以超自然的感觉为主体,奥康纳此处的象征写作要营造一种神秘的宗教氛围,呈现一个充满了构架和实义感的世界,构架仿佛空无一物,此书的目的就是将其填满。
第七章如同整本小说的缩影。开头“万里长空只飘着一片炫目的白云,一团一团的像拖着一绺胡须”,这是典型的基督教绘画中云的形象。当莉莉试图引诱黑兹尔时,这片云始终在车的正前方仿佛在引领他。最后他抵制住诱惑,“那片炫目的云团这时如同张着薄翼的巨鸟,朝车后飞去,不一会儿便在远方消失”,好像上帝在成功地引导他免于堕落与犯罪后满意地离去。奥康纳在告诉读者基督教如同黑兹尔头上的传教士帽子一样在他的身上是根深蒂固难以摆脱的,这虽然让他饱受困扰,但最终他还是要回归宗教求助于救赎的。小说结尾黑兹尔以死亡完成救赎。“死亡是人类生存中不可避免的事实,死亡是人类经验中的主要特征,肉体的死亡并不代表失败与死亡,而是象征胜利与解脱。这是奥康纳一个深受疾病折磨的虔诚天主教作家的宗教信仰。她把暴力和死亡当做一种象征,她关心的只是信仰和恩典。”
该小说1952年问世后,立即轰动了美国文坛,先后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并于1972年在美国本土拍摄成同名电影。
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是一位想象力丰富、文笔超群、才华横溢的美国南方女作家,被公认为是继威廉·福克纳以来美国南方文学最杰出的作家之一。她的作品以严肃的主题和独特的艺术风格深刻地揭示当代社会中人类信仰的迷惘和痛苦。她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智血》、《暴力夺取》,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汇合》,散文书信集《生存的习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