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论

更新时间:2024-10-15 09:57

有神论(希腊文ΔεῦροἩΘεέ),这种思想把神当成人格化的存在、值得敬拜祷告的对象。有神论不可证伪,故最符合逻辑的结论即是起源于内心构建以精神寄托或对解脱死亡的向往。由于政教分离原则,也为了确保科学教育体系不受影响,绝大多数国家对宗教会采取无神论中立态度;政教合一国家对宗教采取信仰自由的态度。

基本概念

简介

如果人们认为可以借助自己的经验去理解神,可以借助某些行为同神发生联系,就会有一定的仪式,如像祈祷、祭祀、赞美等成为宗教活动。这种信念的基础就是有神论,它断定了某种崇高的存在是人格形式的。这样的神,在道德上是至善的,能力上是无穷的,故他才足以影响自己的生活,故相信他是值得礼敬的。

有神论有很多种,以下列举2种比较常见的: 1.一神论:相信一位神的存在,或是相信神的唯一性。 2.多神论:信仰和崇拜许多神。

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等都是有神论,只是对神的解释与理解则各有不同。道教在神灵信仰方面有自己的特色,具有自己的神灵谱系。以元始天尊为主位的三清神谱,其神灵构成有主有次,层次分明,职事明确。

世间有5“论”:一曰有神论;二曰无神论;三是可有可无神论;四是神断灭论;五曰反神论,这5种争论的角度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一直存在。

有神论是五种“神论”之一。

概念说明

⑴有神论theism一词源自希腊文,指讨论神之学说。实际上theos在这里已不再指古希腊时代的诸神,而是指基督徒及回教徒思想中的宇宙之唯一创造者(Theos)。以这一意义而言,有神论实质上便是一神论(monotheism)。

⑵中文的「神」字根据「说文解字」是指「天神引出万物者也」,意义颇与有神论相近。后代的演变已使「天神」与「神」的意义非常分歧:有人以为「五帝」及日月星辰均系「天神」;《礼记》祭法篇认为「山林川谷岳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楚辞》称人死后为神;《系辞》更称「阴阳不测之为神」;《荀子》则以「神」字表达妙不可测的功能:「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天论篇〉)。尽管如此,圣经旧约的中译本在许多地方以「神」字表示创造世界的唯一主宰。「有神论」一词即指此义。

理论基础

对神的真实性的最初的论证,它是所谓本体论的证明。11世纪时的神学家,叫安瑟伦的提出这种论证来。他认为,我们的理性可以设想有一个最高的、圆满的、至善的存在。它一定是存在的,若它不存在,至上的善也就有了缺憾和不足,也就称不上是至善的存在了。为此,至善的“上帝”是存在的。这本身这已经为我们的理性所证明了。对于安瑟伦的这一说法,后来的批评者指出:存有性本身并不一定就是存在的必然的至上善性。

理性方法证明上帝存在的另一方法,它是所谓的宇宙论的证明法,也叫第一原因的论证方法。托玛斯阿奎那及其后的思想家,诸如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萨缪尔·克拉克(Samuel Clarke)都对此有所论述。这种思考的一个基本思路是这样的:当我们考虑一个偶然(contingent/随机的)的宇宙存在时,肯定会要以一个必然的存在为其基础。这个必然性必不依赖任何别的东西。这个绝对的必然就是“上帝”。

批评者断定,宇宙的存在是一个无缘由的事实,一个无需解释也无从解释的事实。他们说,要证明一个必然的存在者与证明“上帝”的存在根本是两码事。一个必然的存在者,可以没有那种就“上帝”自身说来是非有不可的属性。“上帝”必需是至善的,而一般的存在就无需是至善的。

传承发展

理论提出

宽泛地说,凡涉及对任何神灵的信仰的就是有神论。而严格地讲,西方的哲学或宗教分类学只以一神信仰为所谓的“theism”。相对而言,多神论polytheism)指的是将神等同于世界,或者说相信神存在于或渗透于世间的万物中;这后一含义也就同自然神论(Deism)多少发生了关系。因为后者主张,“上帝”创造了世界以后,就不再与这个世界有什么关系,“上帝”在这个世界上总还是留下了创造时的痕迹。

有神论与不可知论无神论形成对照。在广义上,积极的无神论是指对包括独一神论在内的任何神祇的否认;而消极的无神论则同不可知论是可以兼容的,后者只是宣称:神的存在与否不是我们人的能力能够达到的。有的不可知论者说人应该悬置自己关于神灵的信念;也有的不可知论者主张说,我们应该在信心的基础上保持对神的信仰,这种态度称作不可知论的有神论。

相关宗教

通常有神论以三个本原相同的世界宗教为典型,它们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教的信徒有30亿之多。当然有神论的特点也可以在印度教和别的东方宗教上看得到,尽管印度教有时把神视为非人格的、或名目繁多的。别的东方宗教——如上座部佛教与耆那教,都不承认有所谓的创世之神。在中国自古以来传统的儒家学说或者稍后的儒教那里,关于神的观念,态度是比较含混。周朝时指的是昊天上帝,以后的俗称就是“天”。孔子的学说中间,凡涉及社会、伦理、政治学说时,虽常说到天,但孔子的“天”是否就是人格的神呢,总还很有些模棱两可的。元始天尊被奉为道教的最高神,三清尊神分别居于玉清、上清和太清三个不同层次的天界中,与道教的三洞经书、三清仙境等思想的发展相联系。

犹太教与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伊斯兰教,其一神信仰及相关教义对于西方的法律、伦理和政治制度有广泛的影响。当然,近代以来的科学技术成就,以及17世纪以来的科学的圣经批判学术传统,造成了西方的宗教不得不日益采取守势。在今天,一神论的宗教如何回应人类的理性的挑战,如何说明人们对奇迹、神意及启示发生的质疑,回答圣经学者们对于经典的挑剔,还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相关例子

如果以现代的科学的宇宙论作为上帝存在的证据,那就会是有些人说的宇宙大爆炸的原因。物质的宇宙完全是后起的。尽管当代的神学家――像美国的威廉莱恩克·莱格(William Lane Craig)――要解释宇宙大爆炸总得肯定第一因,批评者认为事实并非如此。后者认为宇宙的产生可以没有第一因,这就有点像是主张“自然自化”的,或者是“无因而生”的(印度古典哲学中的异端主张之一)了,此没有客观依据,该问题最终由霍金及其继承者在物理无边界条件的基础上所解决。

当然“上帝”的存在还可以有直接来自神学的证明。其中之一说,宇宙如同一台机器,显然是有意设计出来的。18世纪时的法国人叫做威廉·巴莱(William Paley)的神学家,最先提出了说,人们面对任何具有复杂的工作原理的东西,都会认为它是有意设计出来的,而宇宙就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看上由某种至上理性设计的大机器。这个设计者就是“上帝”。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批判了这种观点,他说世界是一台机器,只是一种比喻,而比喻总不是充足的证明理由。我们也可以把宇宙比喻成为一个有机体,而有机体是繁殖的,并不是设计出来的。

“上帝”的存在还可以从人类社会具有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证明。同样生活在18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就主张,最高的善就包括了伦理德性,而对这种德性的奖赏就是快乐和幸福。他说人类的责任就是寻求最高的善,而从道理上讲人类对这种至善的寻求应该是可能的。因此,若无“至上的自然因”,即不能实现最高的善,只有最高的力量才能保证幸福与德性的和谐。这个第一因或最高力量就是上帝。批评者认为,既然康德所说的最高的善的准确含义仍然待定,它就不好作为一种证明“上帝”的理由。

还有一种希望通过人的理性来肯定“上帝”存在的论述法,这是一种利害计较的立场。实际上,直到今天还有人借助它来说服不信教的人。17世纪时的哲学家,有个叫做帕斯卡的认为,信仰“上帝”的人与不信的人相比,前者好比是处在更有利的地位上的掷色子的搏奕者。因为相信“上帝”只有可能得到奖赏而绝不会有什么损失;而对于不信的人说来,如果真有“上帝”,他可能错失的奖赏是无穷大的,而他能够得到点什么的机率则根本是零。利害权衡之下,宁可肯定“上帝”是存在的。批评者则说,对于那些因帕斯卡这样的思路才信仰“上帝”的人,最终可能会在地狱中找到“上帝”为他们保留的位置!

社会影响

在基督教信仰里,对神的信心与理性思考是相对而立的。此二者当中,孰轻孰重,因不同神学家或不同的宗教教派也有明显差异。13世纪时意大利的神学家托玛斯阿奎那曾经说,信心的真实与理性的真实是可以完全相容的。他说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理智证明“上帝”的存在,另一方面,我们只能以信心去接受也就合乎理性。

另一面,19世纪的丹麦哲学家克尔凯伽尔则说若把对“上帝”的信仰放到理性的基础上,本身就是件荒谬的事。他主张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凭藉跃向非理性的信心。他说,宗教的信仰是一种充满激情的、无条件的、对“上帝”的忠诚,那它自然就是超理性的和超乎一切证据的,在这个意义上,信仰同理智是对立的。

基督教的历史上,神学家们还是不遗余力地要证明有神论的合理性。虽然克尔凯伽尔不相信理性有助于对“上帝”的信仰,但别的神学家还是在努力地搜寻能够使人不得不信服的理由来,可其忽略了多元认定,若一种宗教是真的,其他宗教即是假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问题论证

乘便亦愿对「上帝」与「天」一词略加讨论

⑴无论学者对此问题见解纷耘莫衷一是,此二词的字源意义却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此二词在中国古籍中的实质意义。研究甲骨文的学者指出,殷商时代的人相信「帝」或「上帝」对大自然(风、雨等等)及人事有绝对的权威。《尚书》中周代初期的文献指出,那时「上帝」与「天」二词并用,指宇宙间最高而有知有意的主宰。然而,《诗经》中「天作高山」「天生蒸民」等语都不表示天或上帝创造了整个世界;诸神是否亦由上帝所造,古籍中并未明言或暗示。因此,没有充分理由把中国古代的「上帝」和新旧约创世的神完全等同起来。另一方面,也不能否认,殷商时代的「上帝」或周代初期的「上帝」与「天」颇为接近基督徒所信的Theos。因此明代末期来华的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应用「上帝」一词表达圣经中的Theos,是有其理由的。利氏同用「上帝」与「天主」;以后天主教却越来越只用「天主」一词;但由于历史的悠久性及上述种种因素,「上帝」一词仍有其特殊地位

⑵简单说一句,有神论所说的神就是圣经所指创造世界与一切的唯一主宰。至于有神论或一神论是否由多神论发展而来或一开始就有,宗教学者聚讼纷纷。由西方哲学而来的有神论包括下列思想内容;这些内容在中国古代的「上帝」及其他原始民族的「高帝」(High God)思想中均未清楚表达出来:

(1)神是有知有意的独立位格,在所有宗教,包括多神教,单一多神论,对这点并无异议。中国古代宗教及现代民间宗教也都承认这点。

(2)神创造世界及其中的一切;天地万物,无论有无形象,均由神从无到有之中进入实际存在。这一意义的神是独一无二的。《说文解字》对神字的释义虽然接近此义,但意义并不明朗;其他典籍也没有作明显主张。道教则将三清尊神作为创世神

(3)神不仅内在于此世,而是一开始就超越世界以上而自存,也不会被拘于此世。因此有神论与任何形态的泛神论迥异,与佛教的佛性也完全不同。

(4)有神论也反对自然神论deism) ;后者指十八世纪一些英国思想家如丁达(M. Tindal,约1655-1733)等的想法,认为神创造世界以后就与世界绝缘,不再加以干预。反之,有神论相信神不息地保存世界,与被创造物合作并予以照顾,且能藉启示与奇迹对世界作特殊干预。

⑶根据自然哲学中对有神论的界定,列如中国古代的上帝如被认为其他诸神(帝廷中的「臣正」及风雨使者等)的唯一创造者,那才可称为有神论(一如上文所言,中国古籍概念比较混淆从未表明唯一);要如其他诸神被认为自有自生,那就应称为多神论(polytheism)。理论上承认多神,却祇向一个神祷告敬礼,这时应称为单一多神论(henotheism)。中国古代与现代民间宗教所信的是一种多神教。至于荀子所云的「天」(〈天论篇〉)与「天地」,则既非有神论亦非多神论,而系纯粹的自然观

评述

基督徒哲学一向努力替有神论寻求一些纯理性的论证。其中最有名的是托玛斯(Thomas Aquinas,约1225-1274)的五路论证。近代哲学中的笛卡儿(R. Descartes,1596-1650)与莱普尼兹(G.W. Leibniz,1646-1716)也曾作类似尝试。康德(I. Kant,1724-1804)却基于他所创的先验哲学,认为上述论证不过是些先起综合判断,因此无法证明物自身的实际存在;神的存在、灵魂的不死与人的自由是实践理性的要求(postulata),却无法用纯粹理性来证明。马雷夏(J. Marhal,1878-1944)与继之而起的一些学者,却认为康德的先验哲学尚需更进一层的先验的可能性之条件,藉之重新建立形上学及神存在之理性论证的学术基础,这些论证却并非走向有神论的唯一途径。

论证

一.有神论所遭遇的麻烦有两个:一是如何说明世界上恶的存在,自身中的矛盾。批评者说世上的痛苦(这也是一种恶)有时是无缘由的、没有道理的,上帝为什么地要让人痛苦呢?这让人怀疑真有这么不讲道理的上帝么?如果上帝是全能全善的,他干吗不干脆消除恶呢?其次,上帝观念本身包含的矛盾指的是:如果上帝是至善的,他就不应该让世上有罪、苦存在;如果上帝不能令世上有罪与苦,他就说不上是全能的。这个概念的内在矛盾性还可以形象地借一个问题表达出来: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他举不起来的大石头呢?无论能还是不能,可能都会引出上帝不是全能的结论。

二.在今天的世界上,有两个卫道的当代神学家值得一提,一是英国哲学家理查德·斯温朋(Richard Swinburne),一是美国哲学家艾尔文·普兰汀伽(Alvin Plantinga.)。前者用归纳法来说明本体论的和神学的论证理由。他认为上帝的存在,如果不是必然的,至少也是可能的。他还认为,人类的宗教经验具有真实的本质。后者,即艾尔文·普兰汀伽,主张维护本体论的上帝证明法。他的理论叫做“改革的认识论知识论”。这一名称的来由,与其赞成16世纪时的改革神学家加尔文的观念相关。其实按加尔文的主张,宗教的信念是根本和基础,这根本是无需什么理由来论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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