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30 13:44
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法文:François-Marie Arouet,1694年11月21日—1778年5月30日),笔名伏尔泰(法文:Voltaire),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
伏尔泰出生在巴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是家里五个孩子当中最年幼的孩子(最后只有三个孩子存活下来)。父亲弗朗索瓦‧阿鲁埃是一位法律公证人,后任审计院司务。母亲玛莉‧玛格丽特‧杜马来自普瓦图省的一个贵族家庭。伏尔泰先后在巴黎耶稣会和路易大帝高中接受教育。
伏尔泰中学毕业后,父亲曾送他进了法科学校,希望他将来能成为一个法官。但是,伏尔泰希望做个诗人,为捍卫真理而“面临一切,对抗一切”。因此,他很少上学听课,却经常写一些讽刺即景诗。他擅长于以机智的讽刺来抨击社会丑恶。他说:“笑,可以战胜一切,这是最有力的武器。”
1711年至1713年间他攻读法律。投身文学之前,伏尔泰还为法国驻荷兰大使当过秘书,并与一名法国女子坠入爱河。两人私奔的计划被伏尔泰的父亲发现,被迫回国。
1715年,伏尔泰因写诗讽刺当时摄政王奥尔良公爵被流放到苏里。
1717年,他因写讽刺诗影射宫廷的淫乱生活,被投入巴士底狱关押了11个月。在狱中,伏尔泰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剧本,关于路易十五的摄政王,菲利普二世(奥尔良公爵)的悲剧《俄狄浦斯王》(Œdipe)。在这部作品中,他首次使用了“伏尔泰”作为笔名,这名字来自他法国南部故乡一座城堡的名字。
1718年秋,《俄狄浦斯王》在巴黎上演引起轰动,伏尔泰赢得了“法兰西最优秀诗人”的桂冠。
1726年,伏尔泰又遭贵族德·罗昂的污辱并遭诬告,又一次被投入巴士底狱达一年。出狱后,伏尔泰被驱逐出境,流亡英国。
1726年-1728年,伏尔泰在英国流亡是他人生的一个新时期。他在英国居住三年期间,详细考察了君主立宪的政治制度和当地的社会习俗,深入研究了英国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和牛顿的物理学新成果,形成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主张和自然神论的哲学观点。《哲学通信》就是他在英国的观感和心得的总结,也是他第一部哲学和政治学的专著。
1729年,因得到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默许,伏尔泰回到法国。以后一些年他陆续完成和发表了悲剧《布鲁特》、《扎伊尔》、以及历史著作《查理十二史》等。
1734年,伏尔泰正式发表了《哲学通信》,宣扬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就,抨击法国的专制政体。书信集出版后即被查禁,巴黎法院下令逮捕作者。他逃至情妇夏特莱侯爵夫人在西雷村的庄园,隐居15年。
这期间他一度被宫廷任命为史官,并分别于1743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46年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隐居生活使得伏尔泰的才能得到发挥,他写下许多史诗、悲剧及历史、哲学著作。如哲学和科学著作《形而上学》、《牛顿哲学原理》,戏剧《凯撒之死》、《穆罕默德》、《放荡的儿子》、《海罗普》,哲理小说《查第格》等。这些作品的发表使得伏尔泰获得了巨大声誉。
1749年,夏特莱侯爵夫人因难产逝世。伏尔泰短暂地回到巴黎。
1750年,伏尔泰应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腓特烈大帝)邀请到柏林,得到宫廷文学侍从的职位待遇。
1753年,伏尔泰与另一位国王赏识的科学家莫佩尔蒂发生争执,伏尔泰写文章讽刺莫佩尔蒂的荒谬论文。但后者得到国王的支持。这一事件导致了伏尔泰与国王关系的破裂,并促使他离开普鲁士。他在居留柏林时期最重要的出版著作是《路易十四的世纪》(LE SIECLE DE LOUIS XIV)。
离开普鲁士后,伏尔泰在法国和瑞士边境上一个叫凡尔纳的地方置购房产定居下来。此后他全身心投入到火热的启蒙运动中。一方面他用化名写作和印发了大量小册子,抨击天主教会和新教的宗教迫害专制政府草菅人命等罪行;另一方面他支持年轻一代的启蒙思想家特别是百科全书派的斗争,积极为他们撰写条目,《哲学辞典》就是他为《百科全书》所写的哲学条目的汇编。
同时,除了继续创作戏剧作品外,他还完成了《彼得大帝治下的俄罗斯》、《议会史》等历史著作和《老实人》、《天真汉》等哲理小说。伏尔泰的不倦斗争,推动了启蒙运动的发展,他本人也被人们尊称为“凡尔纳教长”。
1778年2月10日,当84岁的伏尔泰回到阔别29年的巴黎时,他受到了人民热烈的欢迎。这时是伏尔泰人生发展的最辉煌的顶点。不久,他便病倒了,于同年与世长辞。临终前,伏尔泰对自己的后事做了嘱咐:把棺材一半埋在教堂里,一半埋在教堂外。意思是说,上帝让他上天堂,他就从教堂这边上天堂;上帝让他下地狱,他可以从棺材的另一头悄悄溜走。
伏尔泰死后,仍然受到教会的迫害,以致他的遗体不得不秘密地运到香槟省。安放在一个小礼拜堂内。直到1791年法国大革命期间,人民才把他的遗体运到首都,并在他的柩车上写着:“他教导我们走向自由”。他的骨灰从此长眠在巴黎先贤祠中,永远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凭吊和瞻仰,人民亲切地称呼他为“精神王子”。
伏尔泰是启蒙的斗士,一生为思想和言论自由而战,靠自己的笔过独立的生活。
母亲:莉‧玛格丽特‧杜马(Marie Marguerite Daumard),出生于1660年,于1701年去世。
父亲:弗朗索瓦‧阿鲁埃(François Arouet),出生于1649年,于1722年去世。
伏尔泰的文学观点和趣味,基本上承袭了17世纪古典主义的余风,这主要表现在他的诗歌和悲剧创作上。他的史诗《亨利亚德》(1728年),以法国16世纪宗教战争为题材,写波旁王朝亨利四世在内战中取得胜利后登基为王,颁布南特赦令以保障新教徒的信仰自由。史诗中的亨利四世被当做开明君主的榜样来歌颂。伏尔泰的哲理诗说理透彻,讽刺诗机智冷隽,有独到之处。
伏尔泰毕生主要从事戏剧创作,先后写了50多部剧本,其中大部分是悲剧。他的文学作品中最有价值的是哲理小说。这是他开创的一种新体裁,用戏谑的笔调讲述荒诞不经的故事,影射和讽刺现实,阐明深刻的哲理。
伏尔泰是自然法学说的拥护者。他从自然法论的立场出发来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和教会的统治。他认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并且天下人都认为是公正的自然法律。
他把法律分为两类,即自然法和制定法。
自然法,适用于所有的人,对所有人都有好处,不偷盗,不杀人,不淫乱,不撒谎,敬父母,重互助等,这些都是自然所颁布的法律。
制定法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教会法。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订的、纯粹民政的法律,时而设置五监察官,时而设置执政官,时而召开百人团会议或平民会议,时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或元老院,实行贵族制、民主制或君主制。若以为一个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而是代表神明制订出哪怕一条这样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类的心意。人都是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骗别人的。
伏尔泰认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础,就是在公正的观念上奠定法律基础。
伏尔泰开创了理性主义史学,把对封建专制和维护其存在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批判,作为其理性主义史学的题中之意。
伏尔泰认为理性是历史前进的动力,即“人依其理性以认识自然,也依其理性以改造社会。发扬理性,就是推动历史;蒙蔽理性,就是阻碍进步”。他认为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只有四个时代是理性彰显和值得赞美的时代:希腊时代艺术和科学的第一次繁荣;凯撒和奥古斯都的罗马时代;文艺复兴时期学问、科学和美术重新发展;路易十四时代,“人类理性已臻成熟”。至于其他时代,世界呻吟在愚昧、野蛮和迷信的统治之下。
伏尔泰在对人的理性备加推崇的同时,批判和否定压抑人的理性的封建专制和基督教神意史观。伏尔泰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深刻剖析了君主专断的种种弊端,认识到“君主使人感到枷锁的分量”,主张以法治国,反对君主专断。他断言,人只有在自己的人格与自由得到尊重与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发挥自己的理性,推动社会繁荣。
伏尔泰还否定了上帝在人类历史领域中的主宰地位。在他的两部史著《路易十四时代》和《风俗论》中,伏尔泰不遗余力地揭露和批判了宗教的虚伪、教士的凶残贪婪,以及信徒的宗教狂热和不宽容造成的荒诞悲剧。“宗教狂热使科学本身也变成了它的同谋者,并扼杀理性”。
伏尔泰还扬起理性主义的大旗,猛烈抨击了包括作为神学时代最后一部重要著作《世界史》的作者博絮埃在内的神意史观,肯定了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主导地位,从而把理性主义史学摆在了应有的位置上。
伏尔泰反对君主专制制度,提倡自然神论,批判天主教会,主张言论自由。他被广泛传颂的一句话是(为后人杜撰,非伏尔泰本人所说):“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文: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 英文: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这句话代表了他对于言论自由的主张(伏尔泰并没有说过这句话,这句话是Evelyn Beatrice Hall在1906年出版的传记《伏尔泰的朋友们》中,为表达伏尔泰的观点整理杜撰出的)。
伏尔泰尖刻地抨击天主教会的黑暗统治。他把教皇比作“两足禽兽”,把教士称作“文明恶棍”,说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他号召“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骇人听闻的宗教狂热作斗争,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还有一些人从远处痛骂他。”
伏尔泰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提倡对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宽容的态度,他终生与宗教偏见作斗争,但又认为宗教作为抑制人类情欲和恶习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伏尔泰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伏尔泰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主张开明君主制。
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光辉灿烂的时代。在当时众多的思想家中,伏尔泰是公认的领袖和导师。他博学多识,才华横溢,著述宏富,在戏剧、诗歌、小说、政论、历史和哲学诸多领域均有贡献。他一生反对专制主义和封建特权,追求自由平等和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并在最终导致法国大革命的舆论变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伏尔泰的影响不只限于法国,他的思想代表了整个启蒙运动的思想,启迪了民众的心智,影响了整整一代人。伏尔泰是法国启蒙运动的泰斗和灵魂,被启蒙思想家们公认为导师。他漫长的一生几乎跨越了整个启蒙时代,他崇高的威望、广泛的社会影响和大无畏的斗争精神,推动着法国启蒙运动的发展并使其影响扩展到整个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