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15:51
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辖区总人口3951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8630人,城镇化率97.8%。另有流动人口2925人。总人口中,男性19679人,占49.8%;女性19833人,占50.2%;14岁以下4030人,占10.2%;15~64岁31649人,占80.1%;65岁以上3833人,占9.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9405人,占997%;有布依、土家、蒙古、回、苗、彝、壮等14个少数民族,共107人,占0.3%。其中布依族22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0.6%;土家族16人,占15.0%。2011年,人口出生率6.15‰,人口死亡率4.63‰,人口自然增长率1.52‰。
2011年,朝阳街道财政总收入560.03万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4.38万元,比上年增长-22.6%。人均财政收入142元。
2011年,朝阳街道工业总产值0.03亿元,比上年增长7.4%,工业增加值占全街道地区生产总值的0.2%。
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有商业网点87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84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6亿元,比上年增长9.2%。2011年,进出口总额97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7.4%。其中出口53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5%,主要产品有纺织品、丝绸等。
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600人,专任教师90人;小学2所,在校生1580人,专任教师8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2100人,专任教师12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7413.9万元,比上年增长14.3%;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647万元,比上年增长25.1%。
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有文化艺术团体12个,会员500个;街道文化站1个,社区文化中心8个;社区图书室8个藏书5000册。
截至2011年末,朝阳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个,固定资产总值6.47亿元。专业卫生人员1078人,其中执业医师378人,执业助理医师22人,注册护士488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23.05万人次,住院手术18425人,出院病人36383人次。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653/10万。
2011年,朝阳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38户,人数426人,支出168万元,比上年增长-31.7%,月人均328元,比上年增长60.7%;城市医疗救助8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66人次,共支出10.7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5万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个。新增就业人员1610人,有104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84人。2011年末,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733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824人。
朝阳街道境内有G104等道路过境。
朝阳街道因辖区朝阳巷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