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6 09:04
◎朩
1.剥下的麻皮,其纤维可织夏布。
2.剥取麻茎之皮。
◎朩
〈名词〉
(1)合体象形字。“屮”象枲(麻)茎;“八”象枲(麻)皮,亦象分别相背之形。“八”形分居“屮”两旁,字象麻皮被剥离于麻茎之形。本义:剥取于麻茎的皮,即剥下的麻皮。
(2)同本义,亦即古人所称的麻片。
《说》解云“分枲(xǐ)茎之皮”者,本谓所分枲茎之皮也。 —— 饶炯《说文解字部首订· 朩部》
(3)同“麻”,指麻这种植物。
一说此义为本义的引申义,所分麻茎之皮曰朩,因名其艸曰朩,“麻”行而“朩”废。或以为“朩”为“麻”之古文,以朩重之为𣏟(pài),又以𣏟加广为麻。而朩为古文,𣏟为籀文,麻为篆文。
〈动词〉
(4)剥取麻茎之皮。
朩,分枲茎皮也。 —— 《说文解字·朩部》
朩,分枲茎皮也,谓分擘枲茎之皮也。 ——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朩部》
分枲茎皮者,谓剥取枲之茎皮也。 ——宋育仁《说文部首笺正·朩部》
(5)“木”字的变形。书法中,有时“木”字在一个字的底部,为书法上美观,将撇捺收缩成为朩。如“茶”、“杂”。还有某些毛笔书法家字体的“秦”。
朩,同“𣎳(pìn)”,实际上是同一个字的两种楷书写法。前者见《玉篇》,后者由《说文》篆书字形隶变而来。朩,合体象形字。“屮”象枲(麻)茎;“八”象枲(麻)皮,亦象分别相背之形。“八”形分居“屮”两旁,字象麻皮被剥离于麻茎之形。本义:剥取于麻茎的皮,即剥下的麻皮,其纤维可织夏布。
许慎《说文解字·朩部》:“朩,分枲茎皮也。从屮、八,象枲之皮茎也。”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朩部》:“朩,分枲茎皮也,谓分擘枲茎之皮也。从屮,象枲茎。八象枲皮,两旁者,其皮分离之象也。此字与读若辈之‘𣎵(bèi)’别。”
王筠曰:“八象皮,屮象茎。全体象形字,不可阑入会意,从屮八三字当删。”
饶炯曰:“分枲(xǐ)茎之皮者,本谓所分枲茎之皮也。朩为艸皮,象其分皮之在屮以明之。”
马叙伦曰:“伦谓下文‘𣏟’(⿰𣎳𣎳)训‘葩(pā)之总名’,是即‘枲麻’之‘麻’本字。二朩为‘𣏟’(pài),若‘朩’为动词①,则合二动词为一名词也。而‘𣏟’下又曰象形,‘𣏟’之象麻形者安在,以是知‘朩’实与‘𣏟’一字。‘𣏟’为茂文,‘朩’则‘麻’之初文。盖以朩是艸类,象朩造字,非宛如其形。”
注:① 朩,《说文》训作“分枲茎皮也”,按此训,则“朩”为动词。
注意:朩,不单用,只作偏旁。凡从朩取义的字皆与麻等义有关。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朩(𣎳)”作偏旁时,一般都写作了“木”,“𣏟”除外。实际上,“朩”与“木”不同。例如“麻”、“枲”、“䢄(xǐ)”等,不能认为麻字从广从林,枲字从木台声。实际上,麻字从广从𣏟,枲字从朩台声。
【辰集中】【木部】朩·康熙笔画:4 ·部外笔画:0
《唐韵》抚刃切《集韵》匹刃切,音汖(pìn)。《说文》分枲茎皮也。从屮八,象枲之茎皮也。《玉篇》𣎳,今作朩。《广韵》麻片也。○按《说文》朩自为部,今并入。
《说文解字》
【卷七】【朩部】朩
分枲茎皮也。从屮,八象枲之皮茎也。凡朩之属皆从朩。读若髌。匹刃切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分枲茎皮也。谓分擘枲茎之皮也。从屮,象枲茎。八象枲皮。两旁者,其皮分离之象也。此字与读若辈之𣎵别。凡朩之属皆从朩。读若髌。匹刃切。十二部。
“𣎵”与“朩”
𣎵(bèi),《说文解字·𣎵部》曰:“𣎵,艸木盛𣎵𣎵然。象形,八声。凡𣎵之属皆从𣎵。读若辈。”。“𣎵”字由于其字形与“朩”字的篆文字形极为接近,故而易与“朩”混淆。段玉裁《说文解字注》:“𣎵,艸木盛𣎵𣎵然。𣎵𣎵者,枝叶茂盛因风舒散之皃。《小雅》:‘萑苇淠淠。’毛曰:‘淠淠,众皃。’淠淠者,𣎵𣎵之假借也。《小雅》:‘胡不旆旆。’毛曰:‘旆旆,旒垂皃。’旆旆者,亦𣎵𣎵之假借字,非继旐之旆也,《鲁颂》作‘伐伐’。按《玉篇》𣎵作巿(fú),引毛传蔽巿小皃。玉裁谓:毛诗蔽巿字,恐是用蔽厀之巿字。经传韍(fú)多作芾、作茀、可证也。象形,谓屮也。不曰从屮,而曰象形者,艸木方盛,不得云从屮也。八声,八为賔之入声。”
“汖”与“朩”
汖,“朩”的讹字,是由“朩”的篆文字形直接隶定而来。《字汇·水部》:“汖,分枲皮也。”,《字汇补·水部》:“汖,此为朩字之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