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崇实

更新时间:2023-08-17 20:30

朱崇实,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54年12月生,福建建瓯人,博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大学校长(副部级)。

人物履历

1973——1976,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福建建阳中(土布)大队知青;

1976——1978,福建省建阳县委党校教师;

1978——1982,厦门大学经济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1985,厦门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毕业后任厦门大学法律系助教;

1983.08——1984.01,吉林大学法律系“国家教委经济法师资班”学习;

1985——1990,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0——1991,厦门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副系主任;

1991——1995,厦门大学师资与职称处副处长、处长;

1995——2003,美国富布赖特学者,于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厦门大学副校长、教授;

2003——2017.07,厦门大学校长(副部长级)(期间2009.07—,兼任厦门大学汉语国际推广南方基地理事长);

2022.01——2023.08,福耀科技大学校长。

社会兼职

厦门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

福建省社科联副主席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厦门大学汉语国际推广南方基地理事长

承担项目

1、《外商投资的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国家社科基金八五项目;

2、《银企关系及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福建省社科基金十五规划重点项目;

3、《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保障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第一批研究项目(2001-2004年度);

4、《金融创新的基础法律保障研究》——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第一期项目(2002年度);

5、《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保障研究》——福建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课题(2002年度);

6、《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基础理论与新兴问题研究》——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2002年度);

7、《美国银行法研究》——美国富布赖特基金会项目(1999-2003年度)。

学术观点

经济法是调整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其他各方主体在各类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主要有:

——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国家在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国家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的投资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践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出版图书

学术成果

主持课题

朱崇实教授长期从事金融法教学和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完成课题:

——“银企关系及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保障研究”;

——“金融创新的基础法律保障研究”;

——“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基础理论与新兴问题研究”。

出版著作

个人独著 1部,合著8部。

《外商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评价》

《经济法》

《金融法教程》

发表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论资产证券化的若干基本问题》,《现代法学》,2001年第5期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第2期

《再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现代法学》,1998年第7期

《论经济特区的重新规范》,《经济研究》,1997年第5期

《国际经济与国际经济法》,《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论国民待遇原则及中国外资法的完善》,《金融研究》,1995年第7期

《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法制的完善》

《商业银行股份化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日本证券化发展之研究》

主要奖项

孙冶方经济科学奖

“国家首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010“中国最具魅力校长”称号

教育观点

谈教育创新

朱崇实结合厦门大学历史,以及响应时代的号召,提出学校要在创新型人才上不断进行探索。

主张:

——确立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统一。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努力推进人才培养的多样化。

谈本科教育

朱崇实认为,本科生教育是整个高等教育的基石,提出建设厦门大学要有机融合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以求得“质”的飞跃。

主张:

——坚持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确立多元的精英教育质量标准。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构建灵活弹性的人才培养机制

——坚持以教师为主导的师生观,推进教学运行机制改革。

围绕这一中心问题,学校打破平均主义,以构建本科教学运行机制为契机,鼓励“一人多课”和“多人一课”,从而吸引本科生主动参与科学研究和创业活动。

讲授课程

金融法学

美国金融法

法学中的经济学分析

西方经济学

就餐事件

厦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谢灵给校长朱崇实的一封信在网上流传,指责教工食堂对普通教职工冷漠怠慢,仅在校长出现时殷勤服务,而校长对此听之任之。(7月8日长江网)

从2005年实名举报陈汉文学术腐败,到2013年揭露厦大副校长吴世农的家庭丑闻,以及对教工餐厅和学校聘任制度的抨击,谢灵副教授前前后后给校长写的信已经数不清了。谢灵说,尽管有些状况已经得到改善,但蔓延在厦大的严重“官本位”作风还是让普通教职工感到压抑颓丧。

最近网上流传的这封信,是去年的6月18日谢灵副教授邮寄给校长的。据说校长朱崇实也没回信。后来,谢教授在食堂里面当场责问校长:为什么校长来了就有饭吃,老师来了就剩个底。怎么还吃顿饭吃出阶级差别来了。

不怪谢教授生气,在食堂吃饭还能吃出阶级差别来,让高等学府厦门大学蒙羞

诚如谢灵教授所说,大学是追求真理的地方,理应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精神文明建设高地。然而,近年来高校负面新闻不断,学术不端、科研造假、招生舞弊,大学越来越功利,一些教授成了“叫兽”,大学早已不再是人们心目的象牙塔。

今年年初,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方面立案调查。相比其他落马官员,沈培平备受关注的一点在于他的博士学历。沈培平毕业于保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从未涉足理工科领域的沈培平,突然变成了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自然地理学专业的研究生,更神奇的是,他竟然得到了北师大的理学博士学位。

北师大资源学院不惜“跨界”为沈培平“私人定制”一顶博士帽,显然源于沈培平手握大权有政府资源。而资源学院背靠云南省政府副省长这棵大树好乘凉。正因为如此,一个“非实体性科学研究机构”北京普洱茶研究院,截至2012年6月,已到位研究经费近1000万元,并筹集到160万元的奖教教学金。没有沈培平这个副省长学生,资源学院恐怕收不到如此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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