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7 21:01
李允简出生于弘治十五年(1502年),年少时便跟随叔父任职,学成后返回故乡。
嘉靖元年(1522年),李允简参加广西乡试,考中举人。
嘉靖二年(1523年),李允简又中会试乙榜,被授予潼川学正的官职。但他尚未上任,便遭遇母亲去世,只得守丧。守丧期满后,他改任夷陵州学正,并代理荆门州学正。他为政清廉勤勉,深受百姓爱戴。
后来,李允简调任内江知县,他依然保持公正廉洁,从不接受士大夫的请托。遇到大旱之年,他亲自斋戒沐浴祈祷,甚至徒步在烈日下暴晒,以祈求降雨。百姓们感动之余,编儿歌传唱道:“旱既太甚,治邑非人。宁祸其身,勿病其民。”果然,三天后大雨倾盆,旱情得以缓解。他曾在通津修建石桥,御史为其题名为“寿溪”,这也是李允简的别号,以表彰他深得民心。
嘉靖十六年(1537年),李允简担任四川乡试誊录官。
嘉靖十七年(1538年),大学士张治深知李允简的才名,特地向吏部请求,让他担任自己所在州的知州。内江的百姓舍不得他离开,纷纷痛哭流涕,并为他立碑纪念。李允简到茶陵后,他均衡瑶民的赋税,铲除奸佞蠹虫,使得当地的豪强收敛行迹。皇太后梓宫附葬显陵时,他奉命提供粮草和军马,沿途供给无缺,因此得到皇帝的赏赐,包括白银和文绮等物。他因政绩卓越本当升迁,但张治特意前往吏部请求说:“希望再让他留任一年,等到黄籍编纂完成,茶陵的百姓将受益十年。”由此可见他在朝中的受重视程度。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李允简升任云南同知,并代理澄江知府。李允简在治理民众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被誉为精明干练。他所审理的案件,上级监司都认为公正合理。有豪强侵占民田,他勒令归还。豪强不服,再次上诉至朝廷,经法司审理,结果都如李允简所判。他任期届满离任时,云南的百姓都哭泣着挽留他,并为他立碑,就像在内江时一样。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李允简调任思州知府。由于思州郡多盗贼,他无法长期在郡中任职,便将自己的家眷遣送回家,自己则独自与孙子李文炳留在郡中,准备继续坚守了三年。
嘉靖三十年(1551年),贵州麻阳的苗族发生叛乱。在此之前,李允简刚在铜仁平息了一场战役,返回郡城仅五日,苗族首领龙许保、吴黑等人便伪装成哨兵,突袭入城进行杀掠。李允简在巷战中未能取胜,与其孙子李文炳一同被俘。苗族人将他们留在郡城两日,随后挟持他们返回山寨。以往,每当苗族人抓获郡县的长官,都会要求丰厚的赎金。而朝廷的官员和守将也庆幸朝廷不知此事,往往都答应他们的要求,习以为常。但李允简却认为:“天子派遣的官吏被贼人劫持作为人质,这是谁开的先例?”他写信给清平镇的将领石邦宪,要求他迅速发兵救援,不要因自己而被牵制。然而,石邦宪并未响应。李允简骑马出盘山关,到达稍寨时,面对高耸的山崖和深不见底的水流,他毅然选择投崖自尽。盗贼们大惊失色,共同将他拽出,此时他已气息奄奄,盗贼们便将他丢弃在路边。当地的百姓得知后,将他抬回。三月初六日(4月11日),李允简到达清浪卫(今贵州镇远),不幸遇害,年仅五十岁。
麻阳的苗族叛乱已持续数年,从辰州、沅州、镇筸、铜仁、石阡、印江等地,都深受其害。李允简初到思州府时,就接到命令在军队中奔波,并亲自修筑了铜仁的城墙。然而,府中原有的关隘守兵被郡守削减遣散,导致盗贼能够轻易入侵。此事上报朝廷后,明世宗下诏追赠李允简为贵州按察司副使,并荫庇他的一个儿子为官。同时,命令按察司佥事戴楩前往他家进行祭奠,并赐葬于融县的高沙昌八岭。
李允简一生历职地方,其在各地的为政功绩如下:
湖广茶陵:均衡瑶民税负,肃清奸佞,震慑豪强。在皇太后梓宫附葬任务中,他出色地完成粮草军马供给,获明世宗嘉赏。原拟升迁,但张治力荐其续任以完成黄籍编纂,惠及茶陵百姓,彰显其在朝中的重要地位及影响力。
云南澄江:以精明干练的治民经验著称。他公正审理案件,获上级认可;面对豪强侵占民田,他果断归还,即便对方上诉至朝廷,判决仍维持其原判。
贵州思州:面对盗贼猖獗,他舍家守郡三年。贵州麻阳苗族叛乱,李允简在铜仁战后被俘,拒绝妥协求赎,坚持朝廷尊严,要求救援未果,选择投崖自尽未遂,终被弃路边,百姓救回,不幸于清浪卫逝世。
归有光:黔中之境,连络五溪。麻阳猖狂,驭不于机。如水淊天,先在漏卮。兵吏堕武,习为谩欺。皎皎李侯,亶明其志。奋不顾死,以绝劫质。帝嘉精忠,恩诏优至。彼亦何人,天子之吏。以身为市,生宁不愧。彼亦何人,边圉所寄。闻守之死,曾不睨视。自古为文,匪以其词。在有所表,乃永传之。融山荒绝,我实铭此。有石嶪嶪,其词则美。后千百年,可配柳子。(《中宪大夫贵州思州府知府赠中议大夫赞治尹贵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
金鉷等:所至公廉自持。(《广西通志》)
李允简墓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和睦镇高桥村。
《明史·卷二百·列传第八十八》
《震川集·卷二十四·中宪大夫贵州思州府知府赠中议大夫赞治尹贵州按察司副使李君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