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4 17:53
李天天是杨丽娟的代理律师。被称为“杨丽娟维权第一案”的杨丽娟诉南方某报名誉侵权一案,2008年5月9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因涉及隐私,该案选择不公开审理。据了解,该案已经完成质证和辩论阶段,双方未调解成功,法院将择期作出公开宣判。
杨丽娟,甘肃省兰州市女子,从16岁开始痴迷香港歌手刘德华,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卖房甚至卖肾以筹资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寻见刘德华。2007年3月22日,曾经赴香港参与刘德华歌友会,实现生平夙愿,跟偶像合照。不过,其父最后由于杨丽娟的“追星”行为而跳海身亡。
据了解,杨丽娟的代理律师李天天还在博客上写了一封给刘德华的律师函,希望刘德华给杨丽娟道歉,并怀着诚意给她100万元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