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3:31
天顺元年(1457),奉敕抚定贵州蛮。还师后,巡按畿内。以蓟州(今天津)饷道经海口,多覆溺,建议别开三河达蓟州,以避其险,军民利之。
成化初年,用荐超迁浙江按察使。历任湖广按察使、山西布政使、四川布政使。
成化十三年(1477),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敌骑出没塞下,掩杀守墩军,李敏伏壮士突擒之。修治垣堑,敌不敢犯。山东、河南运往边关的粮食每年达数万石,涉险遥远,开销巨大,李敏筹划按年除岁支外,改发银子给将士,用于交易战马和军装。并请畿辅、山西、陕西州县岁输粮各边者,每粮一石征银一两,以十九输边,依时值折军饷,有余则召籴以备军兴。明宪宗从之。自是北方二税皆折银,由李敏始也。崇文门宣课司税,多为势要所侵渔。李敏因马文升言请增设御史主事监视。御史陈瑶斥责李敏聚敛,李敏再疏求去。明宪宗慰留之。贵戚请隙地及鹰房、牧马场千顷,李敏执不可,事情因此无疾而终。
成化十五年(1479),召为兵部右侍郎。逾四年,病归。河南大饥,条上救荒数事。诏以左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兼提督紫荆关等关。
明宪宗末年,中官、佞幸多赐庄田。得罪后,率辞而归之官,罪重者夺之。然不以赋民。离敏请召佃,亩科银三分,明宪宗从之,然他庄田如故也。会京师大水,李敏乃极陈其害,言:“今畿辅皇庄五,为地万二千八百余顷;勋戚、中官庄三百三十有二,为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官校招无赖为庄头,豪夺畜产,戕杀人,污妇女,民心痛伤。灾异所由生。皇庄始正统间,诸王未封,相闲地立庄。王之籓,地仍归官,其后乃沿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必皇庄。请尽革庄户,赋民耕。亩概征银三分,充各宫用度。无皇庄之名,而有足用之效。至权要庄田,亦请择佃户领之,有司收其课,听诸家领取。悦民心,感和气,无切于此。”时不能用。
南京御史与守备太监蒋琮互相揭发,御史或逮或谪,而蒋琮居职如故。李敏再疏力争,皆不听。
弘治四年(1491),得疾乞休,明孝宗遣医视疗。已,复力请,乃以叶淇代替,诏李敏乘传归乡。未到家而卒。赠太子少保,谥恭靖。李敏生平笃于行谊,所得禄赐悉以分昆弟、故人。
李敏喜好藏书,关心乡邦教育,里居时曾创建紫云书院,捐赠家产充作书院经费,聚书数千卷,与学者讲习。后聚书益多,明孝宗亲赐《通鉴纲目》一椟,在家兴建“赐书堂”以储之。积书至79000余卷,多宋元善本。洛阳刘少师曾专门到襄城拜望“赐书堂”藏书楼,并亲自为之书匾额。康熙二十六年(1687),其六世孙李来章撰写《李氏赐书堂记》,详述李氏藏书始末。崇祯末,携家出走怀孟,侨寓山西泽州。归来之后,楼中书及藏书楼皆为灰烬。
《明史·卷一百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三》
《国朝献徵录·卷二十八·资政大夫户部尚书赠太子少保谥恭靖李公敏传》
《明史》:明至英宗以后,幸门日开。传奉请乞,官冗役繁,用度奓汰,盛极孽衰,国计坐绌。李敏诸人斤斤为国惜财,抵抗近幸,以求纾民。然涓滴之助,无补漏卮。国家当承平殷阜之世,侈心易萌。近习乘之,糜费日广。《易》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又曰“不节若,则嗟若”,此恭俭之主所为凛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