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1 14:35
李明依出道很早,后来嫁到美国,生有一子,婚姻以失败收场。回台湾后,开始主持的工作,目前为多个电视台的红牌主持人。但近年主持风格停滞,功力无所增长,不受市场欢迎,节目量骤降,不复以往。性格直接,快人快语,好恶分明,喜欢对不关己之当红新闻事件发言,常引起一些争议,口舌是非多。在2006年的百万人民倒扁运动中曾多次公开表态支持倒扁立场。
1989年与庹宗华合唱《算不算是一对恋人》而走红, 1990年演唱广告片主题曲《喜欢有什么不可以》,里面的歌词“只要是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变成一句流行的口号,被青少年拿来作为叛逆反抗师长、父母的理由,这句话引起台湾教育文化界的一阵挞伐,李明依后来嫁到美国。
1989年,电影《童党万岁》中崭露头角。
1990年,发行第二张唱片专辑《不是演戏》,收录电视广告主题曲《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歌词中“只要是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唱出青少年的心声,深受到青少年喜爱,并成为流行的口号,但引起台湾教育文化界的争议。
1996年,结婚赴美。
2002年,婚变回台。
2002年,以《开运鉴定团》入围娱乐综艺节目主持人奖。
2002年,出版自传《华西街的一蕊花》,首度公开被伤害的童年往事,是踏出阴霾,勇敢的第一步。
李明依生在一个父亲之前有妻子生了三个小孩、母亲从来未与父亲完成正式结婚手续的家庭。虽然父母都很疼爱她,但9岁那年父亲突然对她的身体伸出不是出于亲情的手;夜里与同父异母的大哥睡同一张大床时,大哥突然坐在她身上。大哥后来成为流氓,在李明依演出《七亿新娘》时还曾痛揍过她;也遭父亲魔爪的姐姐以嗑药和不断的自杀来逃避;李明依结婚后丈夫不断外遇,生完小威利后陷入恐怖的产后忧郁症。
她一直希望自己可以抽离自己,来把这本书看成是一本满离奇的故事书,过去的她太骄傲了,认为这个家庭是她的污点,一直用力掩饰:“越掩饰这件事却越来越困扰我。”过去的恶梦至今竟使她在面对自己儿子的身体时,会有“我这样触碰他是不是对的?”的罪恶感。
她父亲在4年前过世了。她以前以为,有些事情会随着人的过世一起被埋葬。但后来才发现,那个伤害会留下来继续折磨活着的人。”这些留下的东西包括她长期的失眠、不知如何面对儿子、无法好好处理自己与丈夫的关系。
会写出这本书的原因,“有了小威利,给我的影响很大,我外表看起来比谁都健康,但心里有一点点需要解决的,那些我一次在这本书里解决。我会给小威利一个很健康的我。”李明依说,另一个原因是:“如果有人不幸跟我一样,你要记住,那不是你的错,那些肮脏、不适,都不是你能选择的,那么小的小孩子真的不懂。”
小时候她遭到父亲性侵害时曾告诉妈妈,当时妈妈要她“不要乱说”。但如今李明依的母亲在这本书正式上市时已看完全部,她鼓励李明依勇敢去做她认为对的事。
1991年李明依受洗成为基督徒,这改变了她的一生:“以前在家里没有人了解你、保护你;进入演艺圈后事情也没有改善。在那些我一回到家就进入崩溃状态的晚上,我跪在床前流泪祷告。这祷告,给我很大的力量。”
至于李明依与丈夫的将来会如何?李明依说她真的不知道,虽然每次她带着儿子去美国时都会自问为何要去,但她最终说服自己不能剥夺小威利享有父爱的权利。而也因为她现在还是已婚身分,所以“不可能有其他的春天”:“我们两人中间总要有一个人做比较正确的示范。”
参考资料:
TVBS《今夜女人香》
台湾电视公司《综艺发发发》
中国电视公司《食人家族》《喜从天降》《无敌哇哇哇》
中华电视公司《快乐星期天》
民视无线台《音乐流行线》《综艺强强强》
高点综合台《劲爆依依九》
卫视体育台《金牌武撞元》
MOMO亲子台《亲子共和国》
中广青春网《我爱你》
台南古都电台《梦公园》
台中广播公司《快乐的生日》
中广流行网《午餐的约会》
中广流行网《金色频道Emi Star》
中广流行网《五年六班》
中国电视公司《把爱找回来》(1989年1月)
中国电视公司《锄头博士》
中国电视公司《两个月亮》
中华电视公司《七亿新娘》
1989年《童党万岁》
2005年《为人民服务》
1991年《离华沙不远,真的》
1989年 滚石唱片《小女生》
1990年 滚石唱片《不是演戏》
1991年 滚石唱片《小女人》
1992年 EMI唱片《不懂》
1993年 歌林唱片《持花战士》
1996年 友善的狗《爱的决定》
《李明依 不懂》/1992年 皇冠出版
《华西街的一蕊花》/2002年 大田出版
《奢侈的爱自己:开运一姐教你花小钱大享受》/2003年 麦田出版
自由时报专栏《咖啡跟辣椒》/2006年
李明依29岁时赴纽约游学3个月,和口琴老师Peter一见钟情,来年西洋情人节在纽约结婚,婚后2人因太自我而有意离婚,1999年11月生下儿子后2人首次谈离婚,2001月4月她携子返台至今,2人因分隔2地和她发现前夫劈腿,3度协议离婚。
1996年2月14日在纽约结婚,1999年11月17日儿子威力出生,2001年她带儿返台。
儿子出生后首次谈离婚;2001年6月发现老公劈腿,2度谈离婚;2008年3月她发觉离婚没成功,三度谈离婚后终于签字:2009年11月老公签字,将离婚协议书交由美国律师处理。
生下宝贝儿子威力后,李明依才发现和老公个性不合,结婚3年时间,首度谈离婚,隔了2年李明依就带儿子回台湾定居,同年她发现老公有外遇再谈离婚没离成,去年三度谈判仍然无效。一直不愿意付赎养费的Peter,根据媒体报导,终於在今年再度来台之际同意签字,让李明依恢复单身, 离婚谈了10年才达阵,这段期间,有媒体统计,李明依积极找律师协商,一连换了4个律师,还放弃赡养费,同意支付和Peter买的纽约房子500万元,加一加累积1000万!
离婚成功:2010年11月30日她收到美国律师E-mail通知,离婚生效。
付出代价:2人在纽约合买1栋150坪3层楼别墅,市价约2442万元台币(约535万元人民币),她先后付500万元(约109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间又给前夫生活费、支付1家3口旅游费用等共700万元(约150万元人民币),她不追回这2项共1200万元(约262万元人民币)费用,且让前夫拥有儿子共同监护权,未来她将负担11岁儿子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