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8 16:10
李观来,男,汉族,1953年11月生,广东省电白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1年7月参加工作,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茂名市政府副市长。
1971年7月起电白县小良公社岭墟大队干部;
1972年12 月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146师436团服役;
1976年4月起从部队退役回小良公社岭墟大队,先后任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队长、民兵营长;
1980年12月起在小良公社工作,先后任小良公社公安特派员、党委副书记,小良区委副书记、区长,电白县委办公室调研室主任;
1990年7月起先后任电白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茂名市南海工业区管委会书记、主任;
1992年9月起先后任茂名市水东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8年11月起先后任茂南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4月起任茂名市副市长,茂南区委书记、 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7月至2014年3月 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长。
广东茂名官场动荡仍然没有结束的迹象。原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周镇宏于2012年1月16日被中央纪委带走后,针对茂名官员的新一轮调查展开。
这次接受广东省纪委调查的官员共有3名。他们分别是原茂名市副市长李观来,原茂名市政府副秘书长何俊海,以及现任茂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周华林。知情人士称,此三人均为周镇宏的“重臣”。
2014年3月27日,茂名原副市长李观来涉嫌受贿、行贿案一审开庭,被控贿赂两任市委书记。
李观来“投资”百万元 “感谢”周镇宏罗荫国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张文 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2012年1月被中纪委证实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后,引发茂名官场震荡,26日上午,李观来被控犯受贿罪、行贿罪在韶关市中院一审开庭。李观来被控向周镇宏、罗荫国行贿约100万元。李观来是2009年后继杨光亮、陈亚春之后茂名市第三个被查处的原副市长。
书记市长都曾收下“感谢费”
韶关市检察院指控李观来共犯有两项罪名:受贿罪和行贿罪。据指控,李观来在担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茂名市茂南财富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房地产公司相关人员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8万元、港币60万元。李观来还被控向两任茂名市委书记周镇宏和罗荫国行贿。
法院认定其行贿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人民币58万元、美元3万元
记者今天(30日)获悉,茂名市原副市长李观来犯受贿罪、行贿罪,最近被广东省高院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李观来被认定行贿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人民币58万元、美元3万元。一审法院先前以受贿罪、行贿罪对李观来判刑11年,后李观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