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

更新时间:2023-12-23 17:31

李超(1990年11月—2012年1月1日),男,汉族,江西丰城人。2008年12月入伍,原武警江西省总队赣州市支队宁都县中队战士,共青团员,上等兵警衔,曾被支队评为“优秀士兵”、“执勤能手”,多次被中队评为“学习标兵”、“优秀哨兵”。2010年11月退伍返乡,2012年1月1日在与小偷搏斗中身中数刀,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1时30分停止了呼吸,年仅21岁。

人物事迹

2012年1月1日10时40分左右,李超在丰城市乘坐2路公交车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扒窃一位老人的钱包,便大声制止,小偷未能得逞。当公交车继续行驶至下一站台时, 那名行窃男子和另一名窃贼同伙同时拔出匕首刺向李超,李超身中数刀倒在血泊中。后经110民警送往医院抢救无效,献出宝贵生命。丰城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蔡某成功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了解,这位90后的小伙李超于2008年12月在武警江西总队赣州支队宁都中队入伍,2010年11月退役。在武警部队服役的两年中李超表现突出,曾获得优秀士兵称号,被部队授予上等兵警衔。

2012年1月12日下午,江西省综治委在丰城市召开大会,追授勇斗歹徒光荣献身的退伍军人李超同志为江西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省综治委主任舒晓琴向李超家属颁发证书、奖金并讲话。市委书记谢亦森出席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才火主持大会,省综治办主任张传发宣读省综治委关于追授李超同志江西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省武警总队政治部主任张健,省综治办副主任吴建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徐南凯出席大会。

舒晓琴在讲话中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和省综治委向英勇献身的李超表示深切哀悼和崇高敬意,向李超家属表示亲切慰问。舒晓琴指出,李超在人民群众财产受到侵害的关头挺身而出,在凶残的歹徒面前无所畏惧,大义凛然,英勇搏斗,献出了自己年仅21岁的年轻生命,用热血和青春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英雄赞歌,生动诠释了一个90后青年的优秀品德和崇高境界。李超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必将成为凝聚社会浩然正气、激励广大青年守护正义的精神动力。

舒晓琴指出,李超的英雄壮举不是一时的偶然之举,而是长期在家庭、学校、部队的良好培养教育下健康成长的结果。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要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与人为善、嫉恶如仇的生活态度;学习他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见义勇为、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掀起学英雄、爱英雄、颂英雄的热潮,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风尚,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让“学英模、促正气、做表率、创一流”的活动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强大动力。

舒晓琴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大力表彰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充分挖掘见义勇为的时代内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真诚关爱英雄、优抚善待英雄,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用每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回应时代对正义、互助、友爱的呼唤,让赣鄱大地上文明之花处处盛开,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亦森在讲话中指出,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文明幸福宜春的必然要求。谢亦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抓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在全市大力营造人人积极参与和支持见义勇为事业、见义勇为英雄辈出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政治高度认识见义勇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嘉奖和保障工作;要致力于加强道德建设,倡导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以见义勇为英雄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构建和谐文明幸福宜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努力。

2012年4月1日为表彰李超同志的英雄事迹,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他的高尚品格,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青年联合会决定,追授李超同志“江西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人物评价

社会各界和部队官兵对李超的评语:

李超同志是我带的兵,他正义感和集体荣誉感相当强,他自我要求严格,热爱学习,有很强的上进心。

李超的事迹让我们深受启发和教育,作为他的战友,我们一定要学习弘扬李超见义勇为的精神,让李超精神发扬光大……

赞英雄,舍生取义,彰显军人本色;学李超,见义勇为,争当忠诚卫士。

李超在中队时帮助过我,我要学习他的精神,就是要落实到行动中,等我退伍了,也要加入‘李超巡逻队’,把义务反扒活动一直开展下去。

李超乐于助人,一身正气,见义勇为,义无反顾地与歹徒作斗争,直至流尽最后一滴鲜血,用行动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价值,是剑光街道的好青年,是丰城人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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