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21:32
杨晓春,男 ,1963年2月出生,山东省安丘市人,现任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财务、固定资产、档案、安全稳定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法律系。
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经济法》、《大学生心理健康》、《领导科学与艺术》等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历年教学评价优秀。在《中国高教研究》、《青年研究》、《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编及参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程》等著作、教材5部,主持《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体系创新研究》等省部级课题2项,主持或参与省部级课题、国际合作、校级课题及政府和企业合作科研项目10余项。论文曾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曾获山东理工大学优秀成果1等奖,淄博市优秀成果2等奖,山东省省级优秀成果2等奖等多项教学科研奖励,还获省、市、校级以上其他科研成果奖励10余项。曾获省级两课教学优秀教师、淄博市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淄博市高层次人才等多项荣誉称号。兼任淄博市哲学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访问经历:英国威尔士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4—2005年度)
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