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更新时间:2024-07-11 15:56

法学院是山东理工大学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的文科学院之一,现设有法律系、行政管理系、社会学系三个教学系,建有企业法律事务研究中心、淄博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淄博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等科研机构,以及模拟法庭、社工实验室等教学辅助机构。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专任教师5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 13人,副教授2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教师总数的 56.5%;博士1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8.2 %。硕士研究生导师19人;外聘教师20余人。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山东省优秀理论人才“百人工程”1人,入选学校高层次人才特贴5人,1人获“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淄博市十佳社科理论专家和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各1人,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教授等为兼职教授。

教学科研

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开放办学条件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培养方案,构建面向社会的课程体系,突出综合性、应用性、实践性内容,积极探索“学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与淄博市律师协会联合创办山东省首个律师学院,实现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求的紧密衔接。承担教育部重大委托攻关项目2项,承担山东省教改项目3项,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1门课程获山东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学院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科研整体实力位列学校文科学院前列。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7项,其它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出版著作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有6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各种奖励,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9项。

学院领导

党总支书记

刘昕,男,汉族,生于1969年,淄博沂源人。现任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在读博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负责党建与教职工思想政治、纪检工作,策划牵头社会服务工作,联系行政管理系。

院长

杨晓春,男,1963年2月出生,山东省安丘市人,现任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财务、固定资产、档案、安全稳定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法律系。

管理方法

学院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将学生教育管理与教师教学科研有机结合,实行联动工作方式及管理模式,采取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培养教育措施,建立开放式、高效能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大大提高,校级以上团学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综合评价位列全校前列,考研率、司法考试通过率、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交流合作

围绕学校“开放活校”战略,学院加强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兄弟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与淄博市人大建立淄博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淄博市律师协会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与共青团淄博市委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立教育培训基地,与淄博市民政局联合开展社工人才培训。学院还与兄弟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发展目标

学院下一步的发展目标是,以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动力,以建设一流学科、培育标志性教研成果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关键,以培养高素质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努力优化以法学学科为主体,以行政管理学科、社会学学科为两翼的办学格局,全面提升办学层次,力争建成在鲁中地区有明显优势,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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