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6 17:34
杭州互联网法院于2017年8月18日挂牌成立,是全国第一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
构想:自2016年8月省高院党组确定建院思路以来,筹建工作得到了省、市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调研:在浙江高院统一指导下,三级法院认真开展调研、积极谋划方案、科学设定目标,合力完善建院方案。先后走访了省网信办、公安厅网警分局等职能部门、浙江大学等科研机构及众多国内知名的互联网企业,组织了30余场不同层面、不同侧重点的专家论证会、研讨会。最高院、中央司改办调研组等多部门也到杭调研设立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和时间需求的基础上,科学设定了互联网法院的发展目标和分阶段实施的推进方案。
试点:2017年4月底,最高院批复同意自5月1日起,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签订、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五类涉网一审民事案件,首月收案超1000件。
审议通过: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成立: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
陈增宝: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朱敏明: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江桥: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倪德锋: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官家辉: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黄 璐: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
2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
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三)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当好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互联网司法规则制定的“试验田”、互联网纠纷多元化解的“主导者”、互联网审判方式变革的“先行者”。
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的一项制度创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根据“网上案件网上审”的职能定位,自2017年5月1日起集中管辖杭州地区五类涉网案件,截至8月15日共收案2605件。审理中,以“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目标,依托网上诉讼平台,起诉、立案、举证、开庭、裁判等实现全流程在线,当事人“一次都不要跑”即可完成诉讼;注重专业化审判,着力于规则探索和机制创新,配套的网络诉讼规则逐步成形,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纷纷“出炉”;前置性化解、特邀、专职调解员调解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涉网纠纷解决渠道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利用网络优势,开发数据资源,丰富了线上、线下“双维度”的便民方式和手段。
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要求,积极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高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基地
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百度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咨询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全球首个异步审理模式上线,并发布《涉网案件异步审理规程(试行)》。
涉网案件异步审理是指将涉网案件各审判环节分布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的诉讼平台上,法院与原告、被告等诉讼参与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各自选择的时间登录平台以非同步方式完成诉讼的审理模式。
异步审理模式下,各审判环节均在网上诉讼平台非同步实施,指引当事人在信息对称情况下非同步完成诉讼,发问、辩论、最后陈述等适用《涉网案件异步审理规程(试行)》。异步审理的起诉、答辩、举证、质证、宣判等均适用《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审理规程》。
庭审模式从“面对面”到“键对键”,构建涉网案件审判新机制
打开电脑,轻点鼠标,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全部在网上完成,足不出户,便打了官司。法官通过网络与天南海北的当事人连线,审理案件。全球首创的“异步审理模式”打破了时间限制,使当事人不再囿于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参与庭审。智能化审判系统将法官从繁重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涉网案件开庭平均用时仅需28分钟,一起案件从起诉到结案平均仅需20天,这其中还包括了15天的举证期限。
为互联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推进网络诚信体系建设
网上纠纷网上解,是设立互联网法院的初衷之一。截至2018年8月20日,共受理涉网案件12122件,审结10441件;发布电子商务审判、知识产权保护等白皮书3份,连续4次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裁判的导向性作用。
涉“芝麻信用评分”搜集并商业性使用个人征信数据引发的隐私权侵权案件,网易公司强制推送广告邮件涉嫌影响用户体验导致的侵害个人信息案件.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审理了多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
“我们妥善审理全国首例因售卖‘比特币’等数字财产而引发的网络交易纠纷案,建立虚拟财产的产权保护机制。成功调处标的额近5000万元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有效避免因资金链风险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打击‘炒信’等网络虚假交易行为,支持电商平台依法‘打假’。制裁虚假宣传、误导欺诈等行为,强化电商平台自我管理责任,推进网络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多起裁判确定明晰‘职业索赔’行为边界,引导公众理性维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说。
杭州互联网法院延伸司法管辖触角,加强网络空间的司法约束;高效处理涉外纠纷,及时总结、提炼、输出互联网行为规则;依托“互联网+”执行平台,确保涉外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用
“方便快捷智能”是当事人对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打官司最直观的评价。成立之初,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力图通过“勾勾选选点点”的模块化设计让复杂的诉讼流程“一看就懂、一用就会”,为当事人提供“网购”般便利的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如今,依托微信小程序,研发诉讼平台移动端(移动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实现了诉讼流程全程移动在线、电子证据一键调取、庭审多方实时交互、语音识别同步显示笔录等功能,让群众打官司“触手可及”。诉讼平台搭载的智能立案系统发挥“线上导诉员”作用,自动指导当事人填写结构化诉状、一键提交电子证据。大数据类案推送系统将向当事人推送同类型案件相关情况,帮助形成裁判合理预期。
2018年有一起案件曾引起英国媒体的高度关注,涉及到一个卡通形象——小猪佩奇。在网上,有标着正版授权的小猪佩奇玩具其实是盗版的,为此生产商被告上了法庭,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有关小猪佩奇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最终判定盗版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版权方15万元。
作为互联网法院的先行者、探路者,杭州互联网法院再造了涉网诉讼流程。一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制定《诉讼平台审理规程》《网上庭审规范》《涉网案件异步审理规程(试行)》《电子证据审查判断指南》《司法文书电子送达规程(试行)》,为涉网诉讼规则体系化作出探索。
2021年1月,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