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村谦三

更新时间:2023-11-21 17:12

松村谦三(1883年1月24日-1971年8月21日),日本政治家,日本自由民主党顾问,富山县人。

人物履历

1883年1月24日 出生于日本富山县南砺市福光新町

1902年 进入早稻田大学学习

1906年 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进入报知新闻社工作

1919年 当选为富山县议会议员

1928年 当选为日本众议院议员,当时44岁,直到1969年隐退连续13回当选

1929年 农林大臣秘书官

1932年 农林省参与官

1939年 农林省政务次官

1945年 进入东久迩内阁,历任厚生大臣,文部大臣。随后进入币原喜重郎内阁,担任农林大臣,提出“改正农地调整法案”

1953年 改进党干事长

1954年 日本民主党政务调查会长

1955年 进入第二次鸠山内阁,担任文部大臣,自由民主党顾问

1957年 作为石桥湛山的个人特使访问东南亚

1959年 在自由民主党第6次党代会上提前举行总裁公选,与岸信介竞争,以320比166败北

访问新中国,此后在1962年,1964年,1966年,1970年也访问了新中国,一共五次访华

1962年 视察欧洲共同市场,早稻田大学名誉法学博士

1966年 被确定为福光町第一号荣誉公民

1969年 宣布不参加下届众议院选举

1971年8月21日 去世,享年88岁

五次访华

第一次访华

松村谦三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做过一段时间的记者,战前以民政党代表当选过众议员,也曾在军国主义国家体制内官至农林省政务次官和大日本政治会干事长。战后除当选众议员以外,还任过改进党干事长、文部大臣、自民党顾问等职。自50年代后半期起,松村谦三越发意识到对华关系对于日本将来的发展和安全所具的重要性,遂不谋而合开始私下与中方人士接触。当1959年8月松村谦三在给廖承志的信中,吐露了希望为中日亲善而“竭尽全力”的心迹后,中方领导人便立即抓住这个时机。于是,到这个月底,一封发自周恩来的表示“欢迎在适当时候来访”的邀请函被寄至松村谦三面前。10月18日,松村谦三启程访华,并接连访问了北京、广州、上海、武汉、杭州、西安、洛阳、兰州、成都、重庆、昆明等地。其间,周恩来与松村谦三进行了四次会谈,双方通过坦率真诚的交流,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对周恩来提出的关于岸信介内阁“敌视中国”的对华政策和通过修改《日美安保条约》“逐步承担日美军事同盟的义务”的疑虑,松村谦三竭力说明日本现在实行的是民主制度,人民不会再选择军国主义道路,日、中应在相互了解对方的基础上进而发展双边关系。两国因社会制度及意识形态的不同,双方难免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但会谈中周恩来和松村谦三都本着促进两国友好和世界和平的大局观,努力求同存异,使双方在一些国际政治和经济的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能够证明这次访问取得成功的,正是周恩来在欢送宴会上概括出的会谈共识:“我们双方都相信,中日两国人民应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会议十项原则的基础上为双方的和平友好而共同努力,在这个基础上,不同社会制度的中日两国应该能够互相尊重,并且建立起睦邻关系”。

关于这次周恩来和松村谦三会谈的意义,至少可以指出两点。第一,松村谦三通过访华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对华观。首先,松村谦三认为新中国成立才10年就建成拥有与美苏相匹敌的疆域、并已形成一定基础的现代产业、民族意识又极为旺盛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这是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能无视的。其次,为了实现亚洲的繁荣和世界和平,同为亚洲国家的日、中虽然身处不同的阵营,但都有责任在促进发展和维护和平上负起重大责任。再次,松村谦三认为中国方面目前有着各种积极的要素,如果日本把握好时机进行交涉,就可能很快打开两国关系的局面。只要双方相互尊重对方的政治体制,在此前提下推进两国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就不会出现日本方面最为担心的如果不改变社会制度,中国方面就会拒绝与之交往和做生意的情况。

第二,会谈最终达成今后在日方保守政治家中形成以松村谦三主政治、高碲达之助主经济的对华交流机制的协议,使两国政治家之间的意见沟通得以常态化。这表明中方已通过承认松村谦三等日方有影响人士访华活动的机制化,建成了中日间高层沟通政治意见的管道,“使中日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得到发展”。而日方就如自民党干事长川岛正次郎的发言所示,松村谦三作为负有一定政治责任的保守党国会议员,在中日关系出现困难之际,“通过向中共方面说明日本的国民性和政情,对于两国都是有益的”,对中方的姿态作出了正面回应。1960年7月,池田勇人首相曾对松村谦三说:“我在立场上必须把脸朝向美国,因此松村你就作为我面向中国的脸,关于中国的事情就全拜托你了。”这也可看做是对松村谦三访华在沟通两国高层政治意思上所起作用的肯定。也就是说,周恩来通过这次邀请松村谦三访华会谈,主导性地在两国政治家层面形成了对日交流的新机制,这无疑是为切实推进两国关系的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上取得的重要成果。

第二次访华

1960年,池田勇人取代岸信介任日本首相,并在组阁伊始即表明新内阁愿意改善对华关系,为中日关系出现转机提供了可能性。但当时对两国关系的发展来说,最为迫切也最为现实的还在经贸领域。不仅中国经济处于困难时期,而且经济处于高速增长状态的日方也急需扩大海外市场,但实际情况是战前中日贸易曾经长期占到日本对外贸易总额的约20%。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松村谦三于1962年8月26日收到廖承志以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外长的名义发出的邀请函。不久,松村谦三率古井喜实、藤井胜志、田川诚一等国会议员于1962年9月12日开始第二次中国之旅。在松村谦三逗留于北京的一周多时间内,周恩来五次会见他,其中3小时以上的谈话就有3次,话题很多是围绕中方感兴趣的池田内阁对华政策等问题。松村谦三在回应周恩来的对日批评时,着重解释说日本新内阁的对华姿态是积极的,但一步到位解决中日问题则有很大困难,尤其是池田首相在中国加入联合国等问题上,一直坚持向前看的立场。这种率直的思想交流,也使周恩来颇为感慨地说:“我是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松村先生是日本自民党的干部,所以意见不一致是理所当然的。然在基于这样的前提推进两国的友好、谋求和平共存和亲善关系这一点上,则意见是一致的。”

正是基于周恩来的这种“见解不同没有关系,只要能够寻求共同的办法就行”的认识,会谈最终达成两项极具意义的协议。一项是关于加大力度发展两国经贸关系的共识。它规定了以下内容:第一,谋求扩大两国的贸易;第二,为此在两国间设置联络机构,由中日两国的适当人士担任联系负责人;第三,为了顺利推进贸易活动,两国各推派出保证人;第四,决定两国所需的贸易品目;第五,根据不同贸易品目形成厂家集团;第六,无限制扩大友好商社。这个协议内容实质上如同新设立了两国间的经贸体制,势必对扩大双边贸易有直接作用。另一项协议成果是在政治上确立以“促进和渐进的办法”。然而,经过周恩来与松村谦三友好、坦率的会谈,最终的协议结果是:中方重申中日关系政治三原则、贸易三原则和“政治与经济不可分”的原则,并认为这些原则继续有效;而双方一致认为,“应该采取渐进及积累的方式,谋求两国关系包括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在内的正常化”。

这就是说,最终写入会谈备忘录的虽有中方的对日外交三原则,但它仅仅是作为一方的主张而提起,作为双方的共识而采纳的实际上是日方的意见。当时主宰会谈的周恩来等中方领导人对日方所处状况的理解和为打开对日关系所体现出的大局视野,也得到日本社会的高度评价。因此,池田勇人首相随即表示:“中共对日本的看法似有很大改变,我认为这是非常好的事情”。可见,以渐进及积累方式发展两国关系之共识的达成,不但有助于两国高层的相互了解,也有效地促进了中日关系的进展。

在松村谦三访华成果的政治基础上,1962年自民党国会议员高碕达之助也受周恩来邀请率团访华,并于同年11月9日与廖承志签署《关于发展中日两国民间贸易的备忘录》,这就是在尚无邦交关系的中日之间铺设出了一种规范两国经贸关系的经济体制。中日备忘录根据两位签约人的姓氏,命名为“廖高贸易”(“LT贸易”)。该备忘录的内容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备忘录,二是第一次协议事项。其中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为:第一,两国民间贸易根据周恩来和松村谦三会谈的宗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采取“促进和渐进”的方式加以发展;第二,双方同意发展长期综合的易货贸易,自1963年到1967年为第一个五年贸易期,在此期间平均每年进出口交易总额为3600万英镑;第三,中国主要对日出口煤、铁砂、大豆、玉米、盐、锡等商品,日本主要对中国出口钢材、化学肥料、农药、农机械和农具、成套设备等商品;第四,各项交易由日本当事者和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签订个别合同;第五,各项交易以英镑及双方同意的其他货币结算;第六,日本向中国出口的部分商品的延期付款和成套设备的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则另行规定;第七,备忘录有效期至1967年12月31日。

至此,通过周恩来先后邀请松村谦三及高碕达之助访华,在中日间正式形成了以渐进和积累方式发展双边关系的原则以及以“廖高贸易”为主导的两国长期经济贸易体制,使之后10余年间的中日关系尤其是经贸关系的发展,获得了稳定和坚实的制度基础和运作轨道。

第三次访华

1963年,中国机械代表团翻译周鸿庆在访日途中出逃,酿成一场中国大陆、苏、美、中国台湾之间争执不休的国际事件。该事件最终由于周鸿庆被日方送回中国大陆而引致中国台湾方面的不满。日本政府为平息事态,一方面接连派出自民党副总裁大野伴睦和原首相吉田茂,分别携带首相池田勇人的亲笔信访问中国台湾;而另一方面,首相池田勇人却又在日本国会发言称:世界多数国家承认中国大陆将成为趋势。日本领导人因美国和中国台湾势力积极介入对中国大陆关系的处理而不时显出左右摇摆的态度,势必为中日关系的走向新添变数。于是,为了确认日本执政党和政府的对华观及友好人士的看法,便成了周恩来第三次邀请松村谦三访华的一个重要背景。1964年4月18日,周恩来在人民大会堂与松村谦三长谈5个半小时以上,双方就各自关心的中日关系问题和国际形势深入交换意见。事后松村谦三称这次会谈化解了中日间的许多误解,也基本达成了自己访华的目的。4月19日,松村谦三和中日友协会长廖承志为增进两国民众的相互了解和扩大经济交流,在人民大会堂就中日相互交换记者和互设贸易事务所等问题展开会谈,并在首轮会谈后即达成以下正式协议。

甲、关于中日交换记者的协议。双方在会谈纪要内规定了以下共识:第一,根据廖承志和松村谦三会谈的结果,中日双方决定互派新闻记者;第二,交换记者时包括入境手续在内的具体事务则以廖承志办事处和高碲达之助事务所为窗口进行处理;第三,交换新闻记者人数双方各为8名以内,原则上1家报社或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派遣1名记者;第四,首批新闻记者的派遣定于1964年6月底以前实现;第五,双方记者在对方国家每次逗留期限为1年;第六,双方要确保对方记者的安全;第七,双方要给对方记者的采访活动提供方便;第八,双方记者必须遵守派驻国对外国记者的管理规定,也能享受派驻国给予其他外国记者的同等待遇;第九,双方要保障对方记者的通信自由;第十,双方在实施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问题,则由廖承志办事处和高碕达之助事务所负责解决。

乙、关于中日互设联系事务所及互派代表的协议。根据会谈纪要,双方负责施行以下事项:第一,廖承志办事处派驻日本的代表,其办事机构名称为廖承志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办事处,高碕达之助事务所派驻中国的代表,其办事机构名称为高碕达之助事务所驻北京联络事务所;第二,双方暂时各派代表3人、随员2人,共5人,但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增派;第三,双方的人选,中国方面由廖承志办事处负责决定,日本方面由高碕达之助事务所负责决定;第四,双方代表每次逗留时间为1年以内;第五,双方负责保护对方人员的安全;第六,双方的代表和随员定于6月上旬以前到达对方国家,双方并须负责办理对方人员的入境手续。

在落实两项协议的过程中,中方因高层事前支持协议内容自然无甚问题。但日方属于政府事后确认,于是便碰到政府部门对中方在东京设置办事处一事有所顾虑的问题。其中,外务省认为:从事务机构担负处理记者交换等事项的职能看,它已不是单纯的贸易事务联络机构,事实上变成调整两国关系窗口的政治性机构,由于原本商定展开“LT贸易”必须遵循政经分离的原则,所以如该联络机构明显带有政治性质,就有违背约定原则之虞,势必会引起美国与中国台湾方面的反弹。于是,松村谦三等与外务省、通产省等官厅的事务当局协议,最后结果是日方虽能够接受中方派遣的代表,但该人员必须以贸易“联络员”的身份逗留日本;而在东京设办事处一项则被否定。因此,松村谦三等对池田勇人内阁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在互派记者方面,因日本新闻界要求派驻中国的记者人数远远超过会谈纪要所限名额,于是松村谦三等一面积极与日本新闻协会和池田勇人首相沟通和商量,一面则通过与廖承志等交涉,最终以中方同意日方增派记者名额的方式,于1964年8月实现了中日记者的互派。香港《大公报》也称赞1964年为“中日关系大发展的一年”,以此充分肯定中日双方以松村谦三等访华为中介的交流活动所取得的扎实成果。

第四次访华

1964年秋冬佐藤荣作担任日本首相后,一改上台前积极改善对华关系的姿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问题上追随美国而持反对立场,还数度拒绝给予要求访日的中国民间代表团以签证。更为松村谦三所不愿看到的是,佐藤荣作改变了池田勇人内阁以日本进出口银行贷款帮助对华出口成套设备的政策。不过,这次松村谦三访华的国内背景非常严峻。因他长期以来一直公开倡导“对华友好”论,故不断遭到国内右翼的威胁,甚至被一些激进势力称为“国贼”和“容共分子”;随着佐藤荣作内阁对华政策越发保守化,原来支持和理解松村谦三对华交流活动的政治家中也有不少因受到各方面的政治压力,开始改变先前的立场;自民党指导部内甚至出现质疑松村谦三访华目的的论调。对于这些外部压力,松村谦三从容回应说:你们说那些话也许是因为爱国,而我做这些事也是为了爱国;在对华关系问题处理上,我们不能不问缘故地一味追随美国的政策,日本应在这个问题上坚持自主外交,不仅要为形成健全的中日关系,而且要为中美实现和解发挥积极作用。

5月17日,周恩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松村谦三一行。在长达4个半小时的会谈中,周恩来十分赞同“松村谦三氏就中日间诸问题的见解”,双方还就“LT贸易”的延长、世界局势和两国关系问题等议题交换看法,并商定双方于明年开始关于“LT贸易”延长的正式交涉。

不过,与以往几次访华都能取得明显外交成果相比,在这次访华过程中,作为松村谦三与中方的会谈成果,仅可举出中方关于原则上同意延长“LT贸易”的表态,故可以说更像一场务虚或礼节性的外事访问。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说这次松村谦三的中国之行无甚意义。就意义的内涵而言,从根本上讲,在于这次访华成了松村谦三转换对华活动路线的契机。即原先一直主张以渐进和积累方式亦即政经分离原则发展对华关系的松村谦三,通过这次表面上收效有限的出访,深切感受到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如不转换对华方针,维护中日关系的健康发展将会成为空话。这个认识的深化,也使此后松村谦三的对华政策活动的性质发生了飞跃。

所以,回国后的松村谦三不仅在各种公开场合强调应该通过“承认中国大陆的存在”,来真正打开中日关系的局面,而且向自民党指导部提出改变“以积累及渐进原则发展对华关系”的模式,直接采用“推进中日复交”的政策建议。他指出:“中日间发展贸易的空间甚大,中国也需要日本的技术,但如果日本只是跟在美国后头反对中国加盟联合国,就不免有集体自杀的风险,日本应该有自己的对策,但在积累及渐进方式的框架内就没法解决这类问题。就是说,靠以往的积累及渐进方式来解决中日关系问题,已遇到明显的局限性”;“中日关系必须在广泛的范围内,并从根本上加以改善”。可见,松村谦三试图通过呼吁大刀阔斧打开对华关系,来唤起日本舆论的支持和响应,以便在执政党内部形成批评指导部对外政策的对立阵营,最终以迂回方式实现对华关系的正常化。

第五次访华

1969年9月,年届86岁的松村谦三决定从政界引退,同时他以书面意见向日本各界表明自己“将把余生奉献于促进中日关系”发展的信念。中国方面也迅即作出反应,邀请松村谦三于1970年3月访华。可以说这次访华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方高层和松村谦三对当时一些不利于中日关系发展的国际形势存在着共同的忧虑。这些形势要素主要是指:1969年以后佐藤荣作为了实现在其任内使美国归还冲绳施政权的目标,竟不惜处处迎合美国的远东战略,甚至还同意发表包含了“维持台湾地区的和平及安全,对日本也是极为重要的安全因素”这一所谓“台湾条项”的日美联合公报,这个事端便成为激起中方新一轮的批评佐藤荣作内阁复活军国主义的导火索。这个形势也给一直期盼通过访华解决备忘录贸易持续问题的松村谦三的心里蒙上了阴影。

4月19日,周恩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松村谦三一行。在这之前,中方有关人员与松村谦三团队经过两周左右的政治和经济谈判,刚就备忘录贸易签妥协议。周恩来在与松村谦三等日方人士交流时指出,在中日尚未恢复邦交的情况下,两国不能展开正式的人员交流,假如一定要进行这种交流活动,就必须满足三个前提条件:第一,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和中国台湾断绝关系;第三,不再追随美帝国主义。周恩来还就与备忘录贸易相关的问题,在指出了“中国人民尊重伟大的日本人民,愿和日本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这一总的意向的同时,也提出中国方面的对外贸易四原则,即今后无论中日友好贸易,还是备忘录贸易,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不同和台湾、南朝鲜做生意的日本厂商做买卖;第二,在台湾、南朝鲜有大量投资的厂商也不能往来;第三,为美国侵越、侵老、侵柬提供军火武器的企业决不能往来;第四,在日本的美国合资企业和美国子公司也不能做买卖”。

像这样并无前例地对两国经济和人员的交流设置严格政治条件的做法,使松村谦三等深为震动,并越发认识到原先的在政经分离原则下发展中日关系的路线已完全不适应形势,从而在思想上加深了必须迅速在政治、经济不可分的前提下发展对华关系的认识。从这里可以清楚看到,此时的松村谦三已在基于新的历史条件而重新建构发展两国关系方针等问题上与中方具有了共识。这方面的一个证明,就是松村谦三等回国后,团队不少成员即直接参加或发起了各种形式的对华复交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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