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

更新时间:2023-05-31 17:02

林甸县,隶属黑龙江省大庆市,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松嫩平原北部,哈大齐走廊中心地带,南与绥化市安达市毗邻,东与明水县青冈县接壤,西与齐齐哈尔市隔江相望,西南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北与富裕县依安县相连,总面积3503平方公里。截至2021年10月,林甸县下辖5个镇、3个乡,另辖4个乡级单位。县政府驻林甸镇西城街。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林甸县常住人口为191238人。

历史沿革

民国元年(1912年),在大戚家店处设立东集镇稽垦局,放荒招垦,其有关事宜归安达厅管理。

民国三年(1914年)11月,经龙江道尹公署批准,成立林甸设治局,归龙江道尹管辖,是为地方政权机构。

民国六年(1917年)7月,经黑龙江省公署批准,改林甸设治局为三等县缺,隶属龙江道

民国十八年(1929年),撤销道尹公署,林甸县直辖于黑龙江省政府。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4月,伪满洲国成立,林甸沦陷为伪满洲国的一个县份。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伪满洲国政权垮台,林甸县伪县公署宣布解散。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21日,东北民主联军解放林甸。从此,林甸成为东北解放区一个县份。隶属嫩江省第一专署,专署设在林甸县城。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划归嫩江省第三专署。3月,划归嫩江省第二专署。9月,专署撤销,直属于黑龙江省

1954年9月,划归黑龙江省嫩江地区专署管辖。

1960年4月,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

1961年9月,重划归嫩江地区专署管辖。

1985年1月,又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

1992年8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林甸县划归大庆市管辖。

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10月,林甸县下辖5个镇、3个乡,另辖4个乡级单位,县政府驻林甸镇西城街。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林甸县,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松嫩平原北部,哈大齐走廊中心地带,南与大庆市安达市毗邻,东与明水县青冈县接壤,西与齐齐哈尔市隔江相望,西南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北与富裕县依安县相连,总面积3503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

林甸县属典型的平原区。海拔142.7~172.4米,东北高,西南低,自然坡降1/(2500~3000)。由于海拔低、高差小,较周边各市县略低,全境呈盘碟状。

气候

林甸县属北温带大陆季风性气候,四季温差较大,年平均气温4℃。年平均无霜期129天左右,年平均降水417.2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807小时。

水文

乌裕尔河在县西北境流过,下游漫散,形成九道沟子。双阳河自县东北境流入,经两大堤坝,分别流入黑鱼泡和九道沟子。

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林甸县境内蕴藏丰富的地热资源,地热资源静态储量达1810亿立方米,是迄今国内发现的中低温地热田,具有储量大、埋层浅、有补给、水质好、压力大等显著特点,水中富含硒、硅、碘、锶等20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林甸现有地热井74眼,在洗浴疗养、医疗保健、休闲度假、供热供暖等领域开发价值。

湿地资源

林甸县拥有湿地112万亩,年产芦苇30万吨,是黑龙江省芦苇最大主产区,也是国家扎龙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核心区,栖息着丹顶鹤,灰鹤、白鹤、鸳鸯、白鹳、中华秋鸭等190余种珍禽异鸟;乌裕尔河、双阳河、引嫩灌渠流经县境,东升水库、四合水库和霍家泡子水库形成自然水域32万亩,盛产鲫鱼、鲇鱼、草鱼等多种淡水鱼类。

草原资源

林甸县拥有108.6万亩天然草原,草质优良,年产优质羊草近20万吨,载畜量可达14万个羊单位,草原上盛产野生药材101种,龙胆草,柴胡、防风野生药材。

耕地资源

林甸县有耕地252.14万亩,土壤以碳酸盐黑钙土和草甸黑钙土为主,年平均光照为2807小时,年平均降水量为417.2毫米,土质疏松肥沃,利于各种作物生长。盛产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作物和马铃薯、葵花、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

人口

截至2018年,林甸县总人口26万人,居住着等18个民族。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林甸县常住人口为191238人。

政治

经济

综述

2017年,林甸县地区生产总值41.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和6.95%;固定资产投资36.5亿元,同比增长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9亿元,同比增长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预计实现16600元和7500元,同比分别增长9%和11%。

2018年,林甸县地区生产总值47.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和4.79%;固定资产投资15.2亿元,同比增长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亿元,同比增长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17725元和8455元,同比分别增长7.7%和11%。

2020年,林甸县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8亿元,增长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亿元,增长1.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大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19420元和10921元,分别增长5%和12%。

第一产业

2017年,林甸县农业增加值20.7亿元,同比增长9.5%。调减玉米面积48万亩,新增水田5.1万亩,水田面积发展到36.7万亩,种植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及饲草饲料作物42.9万亩。建设“互联网+”示范基地2处。奶牛规模牧场达到33处,奶牛存栏4.75万头,交售商品奶13.5万吨;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49.5%。组建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55个,拉动土地流转42万亩。

2018年,林甸县第一产业增加值25.5亿元,同比增长6.8%。投资2.25亿元,建设高产稳产田15万亩。发放各类农机补贴1600万元,农机总动力达到106万千瓦,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6%。落实优质玉米100万亩,新增水田2万亩,总量达38.7万亩,新增大豆种植6.9万亩,总量达29.4万亩,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及饲草饲料作物种植规模达到51万亩,粮食总产98.25万吨。

林甸县奶牛规模牧场达到31处,存栏奶牛5.6万头,年交售优质商品奶21万吨。林甸牧原年出栏3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一期投入运营,新建3处种兔繁育场投入使用。全年畜牧业增加值13.2亿元,占农业增加值的51.8%。绿色食品标志产品达到13个,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21.2亿元,同比增长70.6%;新增农业合作组织30个,总量达375个,拉动土地流转47万亩。

2020年8月,入选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

第二产业

2017年,林甸县工业增加值4.4亿元,同比增长4.1%。推进重点产业项目25个,完成投资22.4亿元,17个项目建成投产。新增规上企业5户,规上工业增加值2.37亿元。新签约项目26个,2017年计划投资额34.32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8.66亿元。累计注册总部公司23家,缴税350万元。签约入驻园区项目14个,开工项目9个。

2018年,林甸县工业增加值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新建续建5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9个,建成投产15个,完成投资10.2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0个,完成投资8.6亿元。规上企业达到11家,规上工业增加值3.38亿元,同比增长50.8%。签约入驻项目21个,总投资300亿元,开工建设14个,投产11个,产值2.7亿元。

第三产业

2017年,林甸县第三产业增加值16.6亿元,同比增长6%。全年接待涉旅游客216万人次,收入8.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和2.5%。其中,接待温泉游客160万人次,收入2.41亿元;接待俄罗斯游客1.57万人次,收入4213万元。餐饮、住宿、采摘园等业户发展到796家,医养结合项目4家。

2018年,林甸县第三产业增加值1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全年接待涉旅游客280万人次,收入1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1%和55.6%,其中:接待温泉游客175.23万人次,实现收入3.06亿元;接待俄罗斯游客1.92万人次,实现收入5683万元。电商产业园投入运营,入驻电商企业11家,建成村级服务站点67个,实现交易额3303万元。

2019年,林甸县全年预计接待涉旅游客301万人次,实现收入16亿元,其中,接待温泉游客190万人次,实现收入3.7亿元;接待俄罗斯游客2.1万人次,实现收入6535万元。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16家,实现交易额5800万元。

交通运输

林甸县毗邻大庆萨尔图机场,G10国道穿境而过,绥满、林肇、明海、林依四条省级公路贯通全境。

社会事业

社会保障

2017年,林甸县城镇新增就业16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职工“五险”扩面新增2300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率达98%。发放城乡低保金4225.18万元。

2018年,林甸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4%,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54.8亿元,城镇新增就业1705人,职工“五险”扩面3933人。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对象4699户、6052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381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万余人次。调整重度残疾人类别等级239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97万元,新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3所。

2019年,林甸县城镇新增就业173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95%;新增城乡低保4393户7742人。发放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救助资金344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4.6万人次。

教育事业

2005年,林甸县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达标率分别为100%、99.4%、85.2%;小学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分别达100%、99.24%、99.89%;初中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分别达100%、98.9%、98.1%。

历史文化

温泉文化

中国的温泉文化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在历史典籍中,有关温泉的文献记载多达972处。先秦《三海经》里就有温泉的记叙。当时称温泉为“汤”。秦始皇建“骊山汤”是为了治疗疮伤,并通过徐福将“汤”的概念带到日本。传说徐福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的灵药,辗转漂流到日本的歌山县,至今当地仍保留了“徐福之汤”温泉浴场。温泉与人类的关系甚为密切。许多温泉被人们供为“圣水”,“ 仙水” ,可以治疗百病。

温泉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第一代温泉文化是洗浴的文化,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泡汤”;第二代温泉文化是洗浴加游戏,强调温泉的动感、丰富;第三代温泉文化则是洗浴加休闲文化,突出温泉是一种休闲旅游;最新的第四代温泉文化是最具包容性的,集休闲、保健、养生、娱乐、至亲好友欢聚、各种会议、高中低档次为一体的全新概念的文化。它直接地反映了人们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当第四代温泉文化登场时,温泉产业达到了前无古人的鼎盛之期。

温泉文化即“汤文化”,在温泉之乡—林甸,也源远流长,让人们感受古代中国人的养生之道的同时,体验现代温泉的魅力。林甸温泉具有雪浴温泉天地寒,汤池畅饮夏日暖,美酒千杯君不醉,甘露半盏人如仙的温泉养生文化。

林甸县以温泉为主题,不断与国际接轨,推出“以北国温泉为主的中式药用温泉、俄罗斯风情园为主的俄式温泉、鹤鸣湖湿地温泉为主的日式温泉”,尽显温泉文化,在同一片温泉的世界中,体验不同地域的温泉文化,使游人更好的体验温泉的魅力。

满族文化

满族,是清王朝的建立者,拥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民族文化,而坐落在林甸县的三合乡胜利村,是满族聚集居住的地方,他们称自己为满族中秽貊族人的一支,具有浓厚的满族文化气息,其中萨满文化是满族特有的文化,萨满文化也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是原生态民俗信仰文化。萨满文化又是一种综合性原生态文化现象,其涉猎了北方民族的口传历史、经济生活、认识观念、道德规范、口传文学及艺术、社会文体活动、民间习俗、医药知识等诸多领域,并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成为北方民族世代享用的民俗文化和创建新民族优秀文化的源流。

林甸的满族文化,让人们了解这个民族在此地经历的各朝各代民族文化积淀,如秽貊族人的信仰、服饰、祭祀礼仪、唱神歌、求神治病等原生态文化,使萨满文化与湿地文化紧密的融和在一起,具有地域特色。

苇雕文化

在碧蓝的扎龙湿地边,芦花茁壮而出一展美姿,它骄傲地高举起与众不同的银白花朵,在风中跳跃、起舞,舞姿不算优美,但细绒绒的芦花,却掀起层层絮潮,深入人们心扉,摇出诗的韵律。驾舟湖泊,远眺那十里、百里的苇荡,见连片芦花飞舞,灰白色的芦花和长空、云影、水碧、湖蓝的环境浑然一体,那气势也蔚为壮观。依托扎龙自然保护区湿地资源,林甸盛产芦苇,独特的资源铸造了当地的苇雕工艺,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造就了芦苇文化,栩栩如生的芦苇画、精雕细琢的芦苇工艺品、琳琅满目的特色旅游商品和纪念品,芦苇文化是结合林甸人文特点而孕育的具有鲜明特征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让人们感受“神韵扎龙,缤纷芦苇”的文化气息。

风景名胜

林甸北方温泉欢乐谷

林甸北方温泉欢乐谷由江苏雨天物流集团投资打造,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总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716平方米。

北国温泉养生休闲基地

北国温泉养生休闲广场位于林甸县特大型地热田的中心位置,是国家AAAA级景区,于2010年10月1日建成开业,总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北国温泉养生休闲基地由“室内温泉区”、“水上动感娱乐区”、“森林静泡区”、“六福养生区”、“豪华休闲大厅”、“私家温泉别墅区”、“关东古街”、“北国温泉酒店”、“自助餐厅”等九大板块组成,共83个温泉池、200间客房、600人会议设施、1000个餐位,日接待能力达5000人。

大庆鹤鸣湖湿地温泉风景区

大庆鹤鸣湖湿地温泉风景区是中国首家“大型原生态湿地温泉”,位于林甸县鹤鸣湖镇南岗村,是国家AAAA级景区。

大庆鹤鸣湖湿地温泉风景区一期于2004年5月建成,二期于2011年11月建成,总占地面积200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能同时容纳600名游客住宿,日接待能力达2800人。景区内拥有3万亩湿地草原、水域湖泊和郁郁葱葱的草甸,是中国面积较大、发育成熟、无人工雕琢,保持相对完整的原始湿地区域之一。

飞泷四季温泉

飞泷四季温泉是是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城南新区一公里处,景区综合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田园风光与俄式风情完美融合,景区以原生态园林温泉为核心,依靠得天独厚的温泉资源,配以温泉养生会所、休闲度假酒店、生态园宴会餐厅、中西医理疗等,东北军事文化博物馆,东北民俗博览馆。

地方特产

荣誉称号

2011年,林甸县被国土资源部评为“中国温泉之乡”。

2017年10月09日,林甸入选2017年度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

2018年,林甸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2020年5月19日,林甸县入选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2021年11月,拟将其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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