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11:22
枣庄盐业公司(Zaozhuang Salt Industry Company)暨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市的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
枣庄市盐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性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山东省盐务局。与盐业公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0年以来,销售收入以年均35%速度增长,2008年达到3300万元,实现利税316万元,比2000年增加203万元;食盐销售量两万余吨,供应品种包括复合膜包装、纸塑包装以及多种营养盐等七八个品种。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办公室、财会科、业务科、人事劳资科(党办)、盐政科、群团办公室、多种经营办公室。
枣庄市盐政稽查支队,枣庄盐业公司直属分公司、薛城分公司、山亭分公司、峄成分公司、台儿庄分公司(分别与枣庄市盐务局直属分局、薛城区盐务局、山亭区盐务局、峄城区盐务局、台儿庄区盐务局合署),指导滕州市盐业总公司。
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经理、枣庄市盐务局局长:刘强。
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枣庄市盐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翟慎恕。
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枣庄市盐务局副局长:耿玉旺。
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枣庄市盐务局副局长:彭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