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10:45
山东省盐业集团枣庄有限公司,前身为枣庄盐业公司(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市的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0年以来,销售收入以年均35%速度增长,2008年达到3300万元,实现利税316万元,比2000年增加203万元;食盐销售量两万余吨,供应品种包括复合膜包装、纸塑包装以及多种营养盐等七八个品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据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规划,研究制定全市盐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协调产销关系。
3、负责全市盐政管理工作。对全市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履行盐业行政复议职责;培训、管理盐政执法人员;为行业和社会提供有关盐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4、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市、区食盐分配调拨的布局和建设;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和质量监测实行统一管理;对全市食盐专营业务,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组织批发企业经营销售,保障市场供应。
5、综合、分析全市盐业经济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收集、发布国内外盐业经济、市场信息,预测市场发展趋势。
6、管理区级盐务局的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
7、指导全市盐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支队。
枣庄市盐务局直属分局、薛城区盐务局、山亭区盐务局、峄城区盐务局、台儿庄区盐务局(盐务分局与盐业分公司合署),指导滕州市盐业总公司。
枣庄市盐务局(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泉。
枣庄市盐务局(公司)党委委员、副局长(副总经理):刘磊。
枣庄市盐务局(公司)党委委员、副局长(副总经理):李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