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更新时间:2022-06-23 09:14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根据《枣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枣阳市委、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枣阳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襄阳市委、枣阳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拟订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枣阳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来枣的有关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四)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健康枣阳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市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枣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是要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政务值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和机关、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信息公开、信访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离退休干部股)。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全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拟订全市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负责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科研,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拟订全市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财务股。负责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提出本部门预决算、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及其他资金的安排意见与管理。监督实施财务、统计、审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职业健康股)。拟订并实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承担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药政管理、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规划、标准、措施并指导实施。协助做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国防医疗动员工作。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政策。

负责监督落实全市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医执业资格许可制度。组织拟订中医执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负责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负责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测及防治工作。负责保健对象和来枣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负责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农村和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检查农村和社区卫生政策落实情况。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组织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检项目。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八)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健全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九)体制改革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行政编制

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股级职数10名,副股级职数2名。

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江顺友

工作指南

办公地址

地址:枣阳市人民北路5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枣阳市委、枣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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