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4 08: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广西民族大学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The Alumni Volunteers Association of 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在广西民族大学团委、校友会的领导下,协助学校校友会工作。
第三条 本会宗旨:联络校友,宣传校友、服务校友、服务母校,广泛联系和团结国内外校友、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与交流,发扬母校优良传统,为学校和校友的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 本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学校团委、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内。
第二章 机 构
第六条 本协会在广西民族大学校友总会的指导下,设有会长1名,副会长2-3名。
第七条 会长职责:⑴全面统筹安排好协会各项活动,领导成员组织开展活动。⑵代表协会做好与校友会及校团委领导、老师的工作联系与交流。⑶不定期召开例会。⑷做好本协会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⑸做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副会长职责:⑴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⑵在会长授权情况下,代表会长行使权利。⑶积极与其他协会成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⑷负责好各分管部门工作任务。
第八条 本社团常设机构有团支部、办公室、编辑部、活动部、组织部、网宣部。
1.办公室职责:
(1)做好协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安排协会成员值班表、值班签到,规范办公室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3)负责协会工作的上传下达,协调协会各部门,并与学校社团联合会对接。
(4)不定期召开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及做好活动总结。
(5)对协会的各项费用进行监管并记录,定期向协会做财务汇报。
(6)负责协会内务管理,会员档案管理,整理会议记录,《校友通讯》寄送,校友礼仪接待。
2.编辑部职责:
(1)负责采访优秀校友代表,收集采访校友材料,做好协助校友活动和新闻报道的工作。
(2)负责《广西民族大学校友通讯》刊物的“恩师风范”、“校友风采”、“莘莘学子”、“校友心语”、“校友企业风貌”栏目的文章采集和撰写编辑工作。
(3)制作活动海报、展板或横幅;
(4)管理协会QQ、微博、微信公众号。
(5)协助办公室撰写学期总结与学期计划。
3.活动部职责:
(1)负责策划和做好协会的对外活动方案,并与活动赞助商联络。
(2)组织协调校友周年返校日活动;
(3)负责活动所需物品的采购及借还,布置活动会场
(4)负责与外校社团、组织的联系工作,并安排工作及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5)协助编辑部做好校内外采访工作;
(6)协助办公室做好活动总结
4.组织部职责:
(1)申请活动所需场地、物品。
(2)联系各会员及理事。
(3)组织协会内部的采风活动。
(4)负责活动考勤的签到,并记录和统计(供各项评比参考)。
(5)负责协会内部的评奖评优工作。
(6)负责团的相关工作。
(7)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会场、组织活动。
5.网宣部职责:
(1)负责更新协会的宣传视频。
(2)负责《广西民族大学校友通讯》“母校要闻”栏目的新闻搜集工作。
(3)做好活动所需设备的调试,及活动所需的技术性的工作。
(4)协助校友总会老师做好学校校友会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5)协助校友总会搜集和整理校友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工作;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会业务范围:
(1) 联络校友,服务校友,促进母校与校友的合作与交流;
(2) 整理有关校友资料,完成《校友通讯》刊物采编;
(3) 组织策划有关校友庆典活动;
(4) 收集校友信息,建设维护广西民族大学校友网和校友数据库;
(5) 推动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校友工作开展。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条 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协会的章程;
(2) 广西民族大学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3) 愿意加入协会并参加协会活动,热心协会工作及校友工作;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1) 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会的活动;
(3)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1) 执行本会的决议;
(2)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 参加本会组织的校友活动,积极向本会刊物和校友网站投稿;
(4) 协助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支持和关心母校的发展,向本会提供信息、反映情况。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学校资助;个人、校友和社会自愿捐赠。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五条 本会根据学校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办公室协调管理。
第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主管部门和挂靠部门的财务审计,并由理事会向会员大会做协会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 本协会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由理事会讨论后,必须交由会员大会2/3成员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学校校友会办公室审查同意,并报学校团委核准备案后生效。
2016年3月成立筹备小组,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14级法学专业黄怡文任组长,曾德鹏、韦梦盈、邓慧莹、黄荣丹、倪彩菊担任成员!
2016年4月12日召开广西民族大学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第一届委员干事竞聘大会,成立了第一届的组织机构!
2016年5月7日上午九点在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01室召开了广西民族大学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的成立大会!学校、校友会、校团委等领导出席!
2016年5月21日,广西民族大学首届校友校庆返校月活动正式开始,学校李珍刚副校长为协会授旗,协会首届会长黄怡文及副会长曾德鹏、邓慧莹、韦梦盈共同接旗!同时协会在整个校友返校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
2016年五月,协会在学校校友会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广西民族大学首届校庆校友返校活动月的系列活动,如接待校友,校友座谈会,校友庆典大会,校友庆典晚会等活动,编辑新闻数篇均发表到广西民族大学官网或其他校级网站!
2016年暑期,在广西民族大学领导下开展了“心往家乡、情系校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协会四十余名志愿者到全国各地采访联络当地校友!
2016年9月16日,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参加了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百团大战”,学习党委副书记廖安平教授,校团委书记陈就汉老师等来到校友协会摊关切协会招新情况并表扬协会志愿者对学校校友工作所做的贡献!
2016年10月开始,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陆续开展礼仪培训、办公技能培训、网络技术培训以及新闻写作培训等提升大学生大学生大学生活基础能力培养建设活动,为学校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016年10月9日晚,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校友协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201室举行会员见面会,校
友总会秘书长兼校友联络办公室主任陈积光老师、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谢国富、校友协会会长黄怡文及协会全体成员参加见面会。首次招新140余人,展现民大各位同学对校友工作的关注!
学校校友会陈积光主任表示,希望协会各成员从容自信、待人真诚,拥有一颗永远热忱的心;尝试作为时代的思考者,感受思考与行为同步,从服务校友的工作中,体验生命的激情;尽快进入工作志愿者的角色,认真工作,在服务校友中学习。
校团委谭文邦老师提出三点要求: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始终以学校工作为中心,围绕广大师生、校友的需要开展工作;规范社团管理机制,提高社团品质,延伸社团功能;创建品牌活动,增强社团的影响力。他希望,校友协会能够依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开展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校友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学校和校友更好的发展。
校友协会首届会长法学院黄怡文表示,协会将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切实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与各地校友的联系,广泛宣传优秀校友的感人事迹,激励全校师生,为我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更好条件。
10月9日协会会员见面大会时,校友会陈积光老师谈到:希望新会员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学以致用,在各类培训和实践中锻炼自己的同时,为协会出一份力;通过协会这个平台,向优秀校友学习,学会为人处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