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监

更新时间:2024-08-01 10:03

校监(Chancellor)是英联邦地区学校校务会议主席,相当于企业董事长(Chairman)的角色。负责主持校董会(校务会议)和毕业大典,以及决定学校长远发展愿景。在中国香港、澳大利亚、英国等地高校中均有该职务。

英文翻译

许多中文翻译会误将Chancellor翻译为校长,或将Vice-Chancellor错误翻译为副校长。正确翻译如下:

各地用例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立大学校监均为行政长官,在主权移交中国前则为香港总督

澳大利亚

知名大学的校监多半是由德高望重的政治人物或学者出任,例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过去的校监Gareth Evans曾任澳大利亚联邦参议院议长、外交部部长和澳大利亚工党党魁等等。过去也曾由诺贝尔奖得主和卸任澳大利亚总理担任ANU校监。

美国

大多数的(单一主校区)美国大学,并无校长与校监职权分立之设计,因此校长(President)便相当于校监,既是学校的对外代表人,亦是最高行政首长。另设置副校长(Provost)协助校务。

但少数拥有多个校园的美国大学,则会增设校监一职,位阶高于个别校区的校长,以方便校务整合与推动。

然而,亦有些州立大学系统反其道而行,例如:伊利诺伊大学马萨诸塞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改以校长担任大学系统之最高行政首长,各州立大学系统分校另设置分校校监进行管理。

英国

知名大学的校监多半是由德高望重的政治人物或王室成员出任,例如牛津大学的现任校监为末代香港总督彭定康剑桥大学的校监则长期为菲利普亲王。在英国,王室成员有可兼任不只一所大学校监的惯例,例如:安妮公主就兼任伦敦大学爱丁堡大学校监。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公立大学中,校监通常由各州苏丹王担任;而私立大学中,校监通常由民营企业家担任。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