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1 09:07
桃花镇,隶属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地处西湖区南部,东滨象湖与十字街街道、南昌市青云谱区毗邻,南接昌南大道与南昌县东新乡接壤,西濒赣江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隔江相望,北接洪城路与朝阳洲街道、桃源街道为邻,辖区总面积18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桃花镇有户籍人口54528人。
1949年,设桃花乡。
1958年,改桃花公社。
1974年,由抚河支流故道开发改造成大型渔场。
1981年,改称象湖水产场,由国家水产总公司和省水产总公司联营。
1984年,复改乡,隶属南昌市郊区。
1987年,建象湖乡,隶属南昌市郊区。
2000年撤乡设镇,象湖乡位于南昌市区西南部,东临抚河支流故道。
2001年11月,撤销象湖乡,划归桃花镇。
2004年10月,桃花镇由青山湖区划归西湖区。
2005年11月,桃花镇2居民委员会分别划归桃源街道、十字街街道管辖。
2022年8月21日,撤销桃花镇,设立桃花街道。
2005年11月,桃花镇成立了市场、桃花、大桥、康桥4居民委员会和五星垦殖场家属委员会。
2010年6月,辖区朝农管理处五坊、朝农管理处红苗、朝农管理处凉伞树3家属委员会转制为3居民委员会,同期新成立了灌婴路、新光2居民委员会。
截至2020年6月,桃花镇辖9个社区和12个行政村。
桃花镇,隶属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地处西湖区南部,东滨象湖与十字街街道、南昌市青云谱区毗邻,南接昌南大道与南昌县东新乡接壤,西濒赣江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隔江相望,北接洪城路与朝阳洲街道、桃源街道为邻。人民政府驻一村桃花路399号,距西湖区政府2.6千米。辖区总面积18平方千米。
桃花镇地处赣抚平原,由赣江、抚河冲积形成,地势呈西高东低、南高北低。
桃花镇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夏冬季短,无霜期长的气候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7.6℃,年平均日照时数1895小时,无霜期年平均280天,年平均降水量1522毫米。
桃花镇境内河道属长江大流域。主要河道有南桃花河(起于西观寺闸,终于水厂路景观渠),其长度约为4644米,水域面积为56.5公顷;西桃花河(起于南桃花河,终于桃花龙河)其长度约为3302米、宽度8米,水域面积约为2.6公顷。
桃花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低温、霜冻等。
截至2019年末,桃花镇有户籍人口54528人。
2011年,桃花镇现价总产值达到136亿元,比2010年增长28%,工业增加值15.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6%。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3家,实现工业增加值5687万元。
2011年末,桃花镇有商业网点839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45.9亿元,比2010年增长20.2%;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2亿元,比2010年增长15%。商品交易市场19个,其中亿元商品交易市场7个,成交金额299亿元;镇集贸市场4个,年成交额2亿元。以洪城大市场为龙头的洪城商圈,已成为五金、家电、服装鞋帽、农副产品、毛纺织品、日用百货等专业市场和商品集散地。洪城商圈与武汉正街、沈阳五爱市场、义乌小商品城、长沙高桥市场齐名,并称全国五大集贸市场。2011年,出口总额0.3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139%,主要产品有服装、家电等两类产品。
2011年末,桃花镇有幼儿园17所,在园幼儿3133人,专任教师157人;全日制小学2所,在校生2300人,专任教师13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其中小学部在校生1656人,专任教师70人;初中部在校生1349人,专任教师8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普通高等院校1所(省属高校),在校生4000人,专任教师432人。2011年,教育经费达3880.6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880.6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595.3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2858.3万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54%、54%、52.21%、42%。预算内教育经费(含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0.7%,比2010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2011年末,桃花镇有文化艺术团体10个,会员260个,其中团体会员260个,镇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6处,各类图书室17个,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藏书30万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0人。
2011年末,桃花镇有学校体育场地4处。体育社团Ⅰ个,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人。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学校运动会、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100%的城市社区和9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2%。
2011年末,桃花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个,其中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所12所;病床20张,其中公立卫生机构床位20张,固定资产总值0.023亿元。专业卫生人员29名,其中执业医师8名,执业助理医师4名,注册护士11名,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0.5人、注册护士0.5人。2011年,桃花医院完成诊疗门诊10619人次,出院病人20人次。重点医院有桃花医院。
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40.6/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8万人,参合率100%。
2011年,桃花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10户,人数396人,支出71.1万元,比2010年增长16%,月人均213元,比2010年增长7%;城市医疗救助22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人次,共支出6.14万元,比2010年增长44.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户,人数17人,月支出0.24万元,比2010年增长32%,月人均141元,比2010年增长36.2%;农村五保集中供养8人,支出5万元,比2010年增长15%;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7人,支出7万元,比2010年增长1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6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1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6万元,比2010年增长6%。社会福利费50万元,比2010年增长7.9%;社会福利单位1个,床位51张,其中收养机构床位51张,收养51人。社区服务设施8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4个,社区服务站4个。新增就业人员800人,有4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5%。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3794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649人,比2010年末增加13707人。
桃花镇古时因辖区内桃花成林而得名。
2018年10月,桃花镇上榜“2018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