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5 09:02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樟树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2号)和《中共樟树市委办公室、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樟树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办发〔2019〕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加挂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一)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省政府、省直各部门、宜春市政府、宜春市直各部门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宜春市政府和宜春市直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围绕市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开展综合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家、省、宜春市及樟树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省、宜春市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宜春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调查分析全市金融发展形势,研究拟订全市金融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对市内金融机构的管理和驻樟金融机构的联系,督促市内金融机构落实国家、省、宜春市及樟树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协助做好全市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全市金融秩序;负责对全市拍卖行、典当行等实施监管。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承担全市对外日常工作,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拟订和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牵头制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举措,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企业经营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行政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往来文电的收发、登记、转递、催办及发出文件的复核、印发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负责应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保密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章的管理、使用;负责安排并承担值班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预算、经费开支以及物品购置、管理、供应工作;负责日常后勤保障工作;参与政府有关大型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会议组织,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完成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文稿、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草拟或修改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的起草工作,承办有关会务工作;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秘书股
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讲话材料和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分口文件材料的起草或修改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会议记录和纪要的起草工作,承办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和协调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对口文件的承办及跟踪落实;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或修改。
(四)市长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上级党委、政府文件、会议决定的事项及领导同志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承办上级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以及市政府重要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组织办理市人大、市政协提出的需要市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提案的办理和督促落实工作。
(五)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全市信息资源的整合、监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采编和上报;承担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外事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宜春市对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当好市委、市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制订全市外事工作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事方针政策及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务;负责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承办领导出访事宜;负责审核科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宜,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并出具出境任务批件,协助办理因公出国(境)的护照及护照的收回和管理。
(七)金融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负责联系驻樟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引进金融机构入驻,做好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管联动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统筹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制订扶持、推动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有关政策,统筹协调直接融资工作;加强对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制度和标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构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八)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营商环境优惠政策,并督促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转办、回复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规行为。负责拟订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和转移的权力事项,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31名,工勤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职数8名。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付细冬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