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排竖写

更新时间:2022-06-22 17:44

横排竖写是志书的基本特征。横排是指分门别类,竖写是指记述史实。在长期的方志编纂实践中,方志体例经过了几次大的发展与蜕变,从准确地记述一地包罗万象的自然及社会现象出发,人们最终确定了横排门类、竖写内容的基本体例形式。这一体例形式的确立,有利于修志者把复杂的记述对象(事物)条分缕析,从其各个组成部分、各个侧面作详尽的、具体的记述,做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实现纵横两个系统的结合。因此,明光通志仍然应当坚持横排竖写的基本原则。

横排

横排所要解决的就是分类问题。分类准确的前提是看准对象,选好标准。首届修志工作过程中,关于志书横排门类的问题,经过理论探讨和实践的尝试,已经得到较好的解决。各种做法的优劣已经相当分明。时代经过70多年发展,特别经过2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有些变化是相当深刻的,这些在明光通志中必然会表现出来。因而,横排门类问题在明光通志工作中也会面临一些新情况、新做法。

首先,横排门类必须坚持社会分工与科学分类相结合的原则。在首届修志工作中,关于如何分类的讨论进行了较长时间,并且产生了各种不同分类的实践,最终得到普遍认同和遵守的是国务院颁发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中所确定的“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实际出发”的原则,经过大量实践收到了良好效果。本次编修志书,我们所记述的客体虽然在许多方面都发生了新的、显著的变化,但在事物分类方面,社会分工与科学分类相结合仍然是现实的选择。事实告诉我们,尽管有许多的科学分类方法,比如统计学中的分类方法,与国际通行标准是基本接轨的,但它并不适合于志书的分类操作,原因很简单,如果用这一分类去编纂志书,在编纂组织、材料组织上都会面临许多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社会分工与科学分类相结合的原则在明光通志中必须坚持。

其次,横排门类必须坚持标准相统一的原则。一部志书包罗万象,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就如同是一个个子系统,全书大的分类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每一个组成部分也必须有一个统一分类标准。由于志书的内容复杂,我们不可能在全书中只采用一个标准。就全书而言,需要采用社会分工与科学分类相结合的办法;就一部综合性志书的同一部类而言,各分志的分类标准应保持一致;就某一具体分志(或专志)而言,在分类时需要考虑采用适当的分类方法,以充分反映所记述的事业或行业的基本状况。方法一经选用,应使之保持统一标准,切不可在同一部类、同一分志(或专志)随意变换分类标准。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横排涉及到篇目的安排,也涉及到内容的表述。门类横分恰当,记述起来就会得心应手,否则会给记述带来许多具体问题。因此,横排门类必须坚持标准的统一。

第三,横排门类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横排门类是志书编纂体例的要求,具体实践中必须根据记述对象的属性灵活掌握,切不可过于机械地搬用工具书的概念,或是依照形式逻辑的二般要求,过分追求形式的整齐划一。比如,在首届修志工作中,不少地方的志书,在分类时对有地方特色的事物都进行了“升格”处理,这种做法是违背工具书或形式逻辑的分类原则的,但志书中的这种用法则相当普遍,这是因地制宜的结果。套用工具书的做法,容易束缚手脚,给具体内容的记述带来许多难以协调的矛盾和问题。现实生活中的产业发展也好,行业构成也好,在各个地方都是有自己特色的,是具体的,不可能像工具书所归纳总结出来的那样具有普遍性,照搬照套工具书往往会使分类无法进行下去,即便强行分类,记述起来也会受资料的制约而难以为继,这在首届修志中已经得到证明。若是简单地依照形式逻辑的要求去分类,越是具体到章节,问题也就会越多。同样道理,形式逻辑与工具书都是对社会和自然现象的高度理论概括。志书的分类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志书的记述对象出发,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根据一般原理,在做到内容归属得当的前提下,求得志书章节分类的大体合理,相对均衡,而不必过分拘泥于教条。

竖写

竖写是志书的基本记述方式。顾名思义,竖写就是纵向地记述史实,所以竖写也称“纵写”。其最大特点是以时为经,以事为纬,经纬交织,通过点、线、面相结合的形式,准确地表现某一地域范围或行业(事业)在一定历史时空范围内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竖写使志书的每一个记述单元都十分丰满,成为资料的极好载体。

首届修志工作过程中,关于竖写的理论探讨已相当深入,加上20多年的编纂实践,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竖写形式与技法。就形式而言,如:依时分层、排述事物、多角度分层、综述与典型结合、总述与分述结合等等;就技法而言,如背景铺陈、比较、画龙点睛等等。这些基本的竖写方式方法在明光通志中同样是适用的。当然,明光通志也面临新的历史情况,通过20年的实践,人们对修志工作的认识也在进一步加深,关于竖写问题也必然会在既有的基础上更加理性和成熟。

1.竖写需要处理好横与纵的关系

第一,门类横剖不能过细。横剖门类过细会导致记述史实过于零碎,缺乏整体感;门类切割过碎,必然导致许多共性资料的重复使用,使竖写产生许多不必要的交叉与重复,交叉与重复的出现又会给总纂带来极大麻烦。首届已成书的部门在编写续志时还应充分考虑到上下限时间跨度相对不长以及体例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由于上下限时间跨度不长,一些事类的变化相对不大,不宜切割过细;由于体例上的创新,出现了“专题专记”这一新的形式,必然会与相关的竖写单元相联系,在资料的选用和记述主题的确定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交叉,所以,在门类安排时不仅要考虑门类安排是否妥当,而且要考虑每一个竖写单元(通常是“目”)是否有足够的展开记述的空间,也就是说要预留足够的空间以利于竖写的展开。

第二,把握竖写的基本内容。

志书通常以“目”为单元进行竖写,从事物的发生、发展、转折、变化,一直写到现状。明光通志从建县写起,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溯。通常,竖写的基本内容不外乎“实体”、“活动”和“效应”三大内容。“实体”是各行业或事业的外在形式,是社会活动的构成部分和参与者,实体包含社会实体和自然实体,衡量的标准是量和质。“活动”是实体的存在形式,是实体参与社会及自然活动的具体内容,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和自然活动。“效应”是实体通过活动所发挥的作用和能量的体现,效应同样区别为社会效应和自然效应两类,效应的强弱、优劣可用事物的指标去衡量。不同的志书,三者的表现是不一样的,但三者又是很容易区分和把握的。写好三者在各行业中的表现,就把握了竖写的基本内容。为了做到记述的完整,我们既要从宏观上保持记述事物的完整性,又要从微观上具体记述某一史实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结果,即所谓的记述六要素。为了便于进一步把握竖写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六要素进行进一步的展开:记述对象的发生、演变、兴衰过程;记述对象产生、演变的原因和结果;记述对象存在的形式和结果;记述对象的性质和状态;记述对象的功过和对社会的利弊;记述对象的时间、空间地位;记述对象的规模和速度;记述对象的数量和质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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