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专论

更新时间:2023-07-14 19:34

《民事诉讼法学专论》是2009年06月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桂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综合

环境公益诉权的理论基础

为什么必须追加被告

试析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若干程序问题

诉讼程序运行中当事人与法院的作用分担论略

“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反思与重构

诉讼中的家长主义

反思程序与实体的关系

我国“案例公布制度”的实证考察及其启示

德、日民事诉讼法改革中的法院与当事人

“以原就被”管辖的否定之否定

民事诉讼契约探析

群体诉讼的概念界定

我国普遍推广心理测试技术的条件很不成熟

当事人证明权的诉权之维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基本模式的重构

论网络侵权案件证据的收集

浅论法官的说服义务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及其撤销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之范围与内容

常理与推定:心证可否替代举证责任

视听资料若干问题研究

诉讼调解的司法理性

浅析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以民事司法效果为中心

梦想、失落与守望

诉权保障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我国民事审级制度改革之建言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协调与统一

社区ADR探微

第二部分 再审

论再审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论规范出发型的民事抗诉案件审查方法

论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修改的利弊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修改得失谈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再完善

我国再审制度发展和完善探析

《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修改与适用探析

重新审视再审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简论传统“覆审”制对现代民事再审的消极影响

试述民事再审程序立法之利益考量

涉诉信访与民事再审功能分离的基本思路

既判力之维护与我国民事再审制度之完善

论民事抗诉监督对司法公信力的修补

理念、机制与方法

再审之前的“案结事了”

论民事再审之诉

论“管辖错误”不宜作为再审事由

论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变化

民事再审职权启动的实证分析与反思

比较与修正:民事再审理由再思考

民事再审理由的比较分析

申请再审事由审查阶段的程序保障

论特殊救济程序的边界

从民诉法第179条看民事审判行为的内容规制

论对再审申请的审理

再审程序中法院的角色区分

关于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角色定位的阐释

民事再审中当事人地位失衡及其矫正

论民事再审新证据

第三部分 执行

人道主义视野下的民事强制执行立法

论正确适用执行程序有利于缓解执行难

民事执行权的配置

我国强制执行机构改革的理念基础与路径

审执分离与执行权制约

浅论民事执行变更制度

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理论构成与实践运用

论违法执行行为救济制度的完善

适度救济

执行中案外人救济途径研究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评析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处理与救济之实践性分析

浅析案外人异议之诉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效力分析

执行根据:问题探讨与立法完善

论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中法院委托执行协助

论民事执行中的财产调查

论执行曝光措施

执行检察监督问题与执行救济制度构建

在民诉法中建立完善执行检察监督制度

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思考

论我国民事执行的刑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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