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2 13:44
陈桂明(1961年4月-2010年11月27日),男,江苏海安人,法学博士,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1961年4月生于江苏海安,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博士学位,成为全国第一个民事诉讼法学博士。1996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
2010年11月27日上午10:58,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陈桂明先生,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50岁。
陈桂明教授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司法制度等。
《中国法学》杂志总编、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委省政府科教顾问、《法制日报》法学专家顾问团成员、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湘潭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职教授。
代表作有《仲裁法论》、《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主编)等。
代表性项目
1. 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项目”:《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2. 教育部课题:《民事证据制度研究》
3. 司法部部级课题:《国家司法考试题库研究与建设:民事诉讼法》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事诉讼法典修改的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
5.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课题:《民事纠纷解决的司法与非司法机制研究》
7.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地震灾害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8. 中央政法委员会:《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1997年首批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1996年美国得克萨斯州州长小布什(前任美国总统)授予“荣誉公民”证书。
1995年首批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1993年被评选为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学科带头人。
全国第三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论文)一等奖(1999年)。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研究类)二等奖(1998年)。
全国第二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专著)一等奖(1997年)。
司法部优秀论文奖(1993年、1996年)。
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3年)。
程序安定论──以民事诉讼为对象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