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法学院

更新时间:2024-03-27 12:28

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朔到始建于1978年12月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学院现有2个本科专业(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法学、非法学)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金融学)。学院现设有知识产权学院和6个教研室(法理法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设有2个校级研究机构与18个院级研究机构。

历史沿革

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朔到始建于1978年12月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复旦大学分校成立时,设立了中文、政治、历史和图书馆学4个系。由于筹办学校、选校址等诸多事宜,78级学生推迟半年入学,至1979年2月,汉语言文学、政治学、历史学3个本科专业和图书馆学1个专科专业招收的学生正式入校学习。1979年7月,政治系调整为两个系三个专业:政法系和社会学系,政法系(后改为法律系)包括两个专业:法律专业和政治经济学专业。1983年2月选择读法律专业的学生是恢复高考后上海首届法律专业毕业生。

1983年5月28日,上海市教卫办成立上海大学筹备工作组。6月,上海大学筹备工作组开始在复旦大学分校、华东师范大学仪表电子分校、上海科技大学分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分院、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院、上海市美术学校的基础上筹建上海大学。9月1日,上海大学正式挂牌;同月,各学院也正式挂牌,原复旦大学分校成为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改称文学院法律系。

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上海大学,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仍与和原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两校一体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办学地点在上海市青浦区野马浜。1993年11月,上海大学文学院设立涉外经济法系。

1994年5月27日,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新上海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同时并入新上海大学。同年9月,学校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1991年,该中心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的相应机构共同组建了“上海科技法律联合研究所”;1994年9月,在上海科技法律联合研究所基础上,由上海大学钱伟长校长亲自倡导与联系,香港星光传呼集团董事长黄金富先生当年首期各捐赠200万元人民币,合同约定十年内今后每年再各捐资100万元人民币(共计1200万人民币),在北京大学和上海大学各建立一所知识产权学院,这是国内最早建立的两所知识产权学院。方明伦常务副校长亲力亲为,指挥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建立与建设工程,并兼任知识产权学院首任院长。

1998年5月,知识产权学院与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合并成立新的知识产权学院,学院下设知识产权法系、涉外经济法系和企业法系,上海大学港澳台法研究中心也挂靠知识产权学院。

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市属本科院校——上海政法学院。

2005年4月,上海大学在知识产权学院基础上重新组建现上海大学法学院,在法学院构建下保留知识产权学院建制,办学地点在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校本部。

学院简介

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朔到始建于1978年12月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人。现有“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3人,“双千计划”2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现已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学院现有法学本科专业1个;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法学、非法学)学位授权点;拥有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金融学等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名左右,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75名左右。

学院现设1个知识产权学院和6个教研室:法理与法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另设2个校级研究中心:上海大学港澳台法研究中心和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9个院级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东亚比较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产权法治研究中心、影视法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和竞争法研究中心。

法学院教师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教学研究成果。近年来,出版专著、教材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权威期刊和CSSCI其他学术期刊以及SSCI上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获得科研经费两千多万元,获得省部级、厅局级科研奖励数十项。

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方向,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芬兰、日本、韩国等国的著名大学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拔部分优秀师生赴国外进行交流和学习,并接受海外学生来我院学习和培训,目前有外国留学生4人。国际化已成为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品牌。

几十年来,法学院院已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培养了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法学双学位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1万5千余人。最近几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每年有超过35%的本科毕业生进入国内外著名高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35%以上的本科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中流砥柱,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2008年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了首次“东方大律师”的评选活动,最后评出的十名“东方大律师”中有4人是上海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校友,还有其他多名校友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

法学院的愿景是到2020年,将法学院办成一个特色鲜明、全国知名,在上海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学人才培养与研究基地。学院将坚持创特色、重实践、国际化的办学模式,聚焦产权法治研究,发展交叉学科和特色学科,走国际化办学道路,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培养应用型的卓越法律人才。

学院介绍

上海大学法学院是一所培养法律人才的学院,设有知识产权学院、民商法、国际法与经济法、刑法、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5个教研室、5个研究中心和上海大学法学研究所、上海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

学院拥有法学本科专业,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调解与仲裁、知识产权等11个二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知识产权方向管理学博士学位授予点。多年来,学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在民商法、知识产权、金融法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特色鲜明。知识产权学科曾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现为上海市教委的教育高地项目之一。

上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是吴仲钢,主持工作副院长李凤章。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多名,20多名教师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外有留学经历。当前正在创特色、入主流、走国际化办学的道路。

办学特色

学院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有利于学生早日成才的学习环境,学生修满专业所需学分即可提前毕业。学院广泛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和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并取得显著成果。学院每年选拔学生总数10%的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

学院与上海市多个法院、检察院和著名律师事务所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并建立了一批学生实习基地,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创造了条件。法学院学生多次在校市组织的各种演讲、辩论和知识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学院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的部分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讲学和合作研究,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优秀毕业生去国外著名法学院交流学习(其中部分有资助)。

上海大学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在上海司法界具有良好的口碑,沪上许多著名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出自本学院。2007年上海市评选的十大东方大律师中,有四人是上海大学法学院的校友。

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目标

学院按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的教学理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勇于进取、善于创新、掌握法学理论和思维方法,熟悉国际和中国法律,能够从事各类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

硕士点

博士点

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66人,专任教师48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者28人,在读博士3人。10余名教师兼任全国性或地方性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现已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

硬件设施

现设1个学院和6个教研室,分别为知识产权学院,法理与法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和国际法等6个教研室;另设2个校级研究中心,分别是上海大学港澳台法研究中心和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并设有民商法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东亚比较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等4个院级研究机构。

办学成绩

35年来,我院培养了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法学双学位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1万4千余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中流砥柱,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2007年上海市评选首届“十大东方大律师”,获此殊荣的10人中,4人是上海大学法学院的校友。

法学院教师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教学研究成果。近年来,出版了专著、教材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权威期刊和CSSCI其他学术期刊,以及SSCI上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获得科研经费两千多万元,获得省部级、厅局级科研奖励20多项。

就业流向

法院、检察院、海关、工商局、税务局、司法局、边检局等政府机关,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跨国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专利和商标事务所或其他从事法律服务和管理的中介机构等

院系分别

(以上信息来自上海大学法学院)

学校领导

现任领导

(以上信息来自上海大学法学院)

历任领导

(以上信息来自上大法学院)

发展目标

法学院根据上海大学的总体定位和整体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市和长江三角洲在新世纪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根据学院的现状和可能发展条件,经多次研究讨论,提出以下发展目标: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以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知识产权管理为法学学科重点发展方向,以学科建设为主导,以研究生教育为中心,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着力打造好在“上大法学大讲堂”、《上大法学文库》、《上大法律评论》三个学术平台。2010年前完成学院由教学研究型向研究教学型的转化。到2020年,将上大法学院办成一个特色鲜明、门类齐全、全国知名,在上海具有重大影响的综合性大学的研究教学型法学院。2030年前跻身于国际知名法学院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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