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法

更新时间:2022-11-01 01:34

气候变化法的目的是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发展经济的双赢,具体内容是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能减排、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清洁煤技术、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碳汇,在一些地区开展试点,为向低碳型经济转型探索经验。

提案

在2009年春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科院院士、原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曾提案建议,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气候变化法》。两年前,中国颁布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为第一个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不过,这个方案仅制定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而且,限于方案的执行效力及经济局势的变化,其全面实现仍面临压力。

目的

气候变化造成的环境危机是人类长期面临的严峻挑战。在以气候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背景下,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气候和生态环境问题,极端气候事件频频出现,自然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气象灾害尤为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加剧。气候变化已经引起全世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当今人类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科技和社会问题。 面对此情况,中国国已在2007年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8年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白皮书),上述措施以及一些已经制定实施的,如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为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提供了法律基础。 而奥巴马表示,实施法案将转变美国生产和利用能源的方式,而在创造清洁能源经济方面领先的国家也必将领导21世纪的全球经济。 但最终目的是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发展经济的双赢,具体内容是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能减排、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清洁煤技术、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碳汇,在一些地区开展试点,为向低碳型经济转型探索经验。

原则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步伐不会因全球金融危机而放缓。着力在明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方针和原则,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国内协调两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导作用,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规范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明确适应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和措施,规范气候变化监测、评估、水资源保护利用、农牧业建设、生态保护、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提高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衍生灾害的应对防范能力;明确减缓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和措施,规范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产业布局、节能减排、农牧区能源建设、减少废气排放、循环经济、建筑节能的职责和义务等方面建立法律制度。

国际动向

奥巴马利用白宫举行的高度透明的记者招待会,冒着总统威望受到损伤的风险,力促国会通过气候变化法规。

欧洲议会12月17日通过了《欧盟气候变化协定》 ,欧盟成员国将在2020年之前削减2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对某些工业部门做出让步之后,最终达成了这份被称为“20-20-20”的折中气候协定。这一揽子气候变化协议得到了27个欧盟成员国中大多数国家的同意。欧洲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称该协定制订的措施是“目前世界上解决全球变暖问题最急进的提议”。欧盟各国政府达成的此项协定是“一项平衡产物,既保持了环保提议的完整性,又确保了欧洲工业处于同等竞争地位。”

主要影响

将于年底召开的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峰会,将重新制定全球各国二氧化碳排放份额。2006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74亿吨,美国以61亿吨位居第一,中国以55亿吨位居第二。目前,中国已经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按照IPCC的估计,2020年全球排放量应不超过400亿吨,中国可以分到104亿吨,但按照目前的增长态势,中国可能达到158亿吨。到2050年,中国的缺口则可能达到387亿吨。尽管全球气候变化协定采取的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但除非采取比当前更有效的应对气候变化策略,中国是世界上受灾最多的国家之一,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因为中国赤贫人口有95%生活在内地生态脆弱地区,突出表明了贫困与脆弱环境的相互关系。现在,这些地区正显露出气候变化的迹象,包括冰川退缩、干旱加剧、水土流失加剧以及极端气候事件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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