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1 19:17
水泥胶砂振动台的备案号是15205--2005 ic,试验条件是检验室内无腐蚀气体,振动台保持。
备案号:15205--2005 i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Ak 标准
JC /T 1 23 - 20 05
代替JC/T 723-1982 (1996)
水泥胶砂振动台
Cement mortar vibration compaction equipment
2005-02-14发布2005-01-01实施
JC/T 723- 2005 Ail 吕
本标准是对JC/T 723-1982(1996)《水泥物理检验仪器胶砂振动台》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兀/T 723-1982(1996),
与JC/T 723-1982(1996)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将标准名称改为《水泥胶砂振动台》;
— 增加了范围(本版第1章);
—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第2章):
— 增加了结构示意图(本版第3章):
— 技术要求中规定了绝缘性能(本版的4.5)、启动后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本版的4.6);
— 振幅改为0.75 m m士0.02 m m(1 982年版的2.2,本版的4.1) ;
— 取消了1982版标准技术要求中的第2.4, 2.5, 2.6, 2.7, 2.8, 2.9生产控制条款;
— 增加了检验规则(本版第6章)。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虞市东关建工仪器厂、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晨、颜碧兰、江丽珍、张大同、韩永甫、唐晓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一一GB 3350.2-82, JC/T 723-1982(1996)。
JCIT 723- 2005
水泥胶砂振动台
1 范围
本 标 准 规定了水泥胶砂振动台(简称振动台)的基本结构、技术要求、
标志与随机文件等。
本 标 准 适用于按GB/T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
进行胶砂成型的振动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 件 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 7 6了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I SO6 79:1989)
JC/ T 7 2 6 水泥胶砂试模
3 基本结构
振动 台 是 由电机带动偏重轮转动使台面上下运动,来振实试模中的胶砂。它主要由卡具、台面、电
机、偏振子等组成,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
1— 卡具:
2— 台面;
3- 拉杆:
4一下弹簧;
5— 偏振子。
图1 振动台基本结构示意图
4.1 振动 台台面中心放上空试模与漏斗时的全波振幅为0.75 mm 士0.02 m m,振动频率为46.7 H z-50.0H z.
4.2 可振 动部分总质量(台面、卡具、电机、拉杆、下弹簧、螺母、垫圈):32.0 k g士0.5 k g,
4.3 台面 两卡具间有效距离为166m m^1 68m m.
技术要求
振动 台台面中心放上空试模与漏斗时的全波振幅为0.75 mm 士0.02 m m,振动频率为46.7 H z-50.0H z.
可振 动部分总质量(台面、卡具、电机、拉杆、下弹簧、螺母、垫圈):32.0 k g士0.5 k g,
台面 两卡具间有效距离为166m m^1 68m m.
JC/T 723- 2005
4.4 振动台振动时间为120 s12 s,刹车时间小于5s.
4.5 整机绝缘电阻不低于2M4.
4.6 振动台声响正常,启动5s内达到稳定状态。
4.7 外观:油漆面应平整、光亮、均匀、色调一致。零件加工面不得有碰伤、划痕和锈斑。
5 检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检 验 室 内无腐蚀气体,振动台保持清洁。振动台与基座的连接牢固可靠。检验时电压正常,波动范
围不超过一10%^-10%.
5.2 仪器设备
(a) 秒 表:分度值不大于0.1S .
(b) 游 标卡尺:分度值不大于0.0 2m m.
(C) 测 振仪:频率量程10H z~ 100H z,分度值不大于0.5 H z;振幅量程0.1 m m-10m m,分度值不
大于 0 .0 0 1 m m .
(d) 台 秤:分度值不大于0.1 k g.
(e) 兆 欧 表:额定直流电压500V ,准确度不低于2.5级。
5.3 检验方法
5.3. 1 对4.1振幅和频率的检测
用 测振 仪 检测。检测时,先将测振仪传感器置于符合JC/T7 26要求的试模中心点上,然后将试模和
漏斗固定在台面上,连接好测振仪后启动振动台。振动平稳后,用测振仪测量振动台台面上空试模中心
点的振幅和频率。测量两次取平均值。
5.3.2 对4.2可振动部分总质量的检测
用 台 秤 检测。
5.3.3 对4.3台面卡具间有效距离的检测
用 游 标 卡尺检测。检测位置为卡具间最窄处。
5.3.4 对4.4振动时间和刹车时间的检测
用 秒 表 检测。测定两次,取平均值为最终结果。
5.3.5 对4.5绝缘性能检测
用 兆 欧 表检测。
5.3.6 对4.6稳定时间的检测
用 秒 表 检测。测定两次,取平均值。
5.3.7 对4.7外观的检查
目 测 检 查。
检验规则
出 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第4章除4.2的其它内容,主要实测数据记录在随机文件中。
型 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第4章的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检定:
(b) 产品正式生产后,其结构设计、材料、工艺以及关键的配套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
能 时 ;
(c)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JC /T 72 3- 2 0 05
(e) 质 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 判定规则
6.3.1 出厂检验
每 台振 动 台均符合出厂检验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
不合格。
6.3,2 型式检验
当批 量 不大于20台时,抽取一台,若检验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批量大于20台时,抽
取五台,若检验后有两台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7 包装、标志与随机文件
7. 1 每台振动台上应有牢固的铭牌,表面和标志应明亮、清晰,并能防锈,其内容包括:型号、名称、
生产编号、生产日期、制造厂名。
7.2 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及备用件等应与振动台一起装箱。
7.3 振动台装箱时应用螺栓固定在箱底上,使其在运输中不致发生任何方向的移动;控制器部分应用
塑料袋封装。箱内空隙用纸屑、泡沫塑料等填实。
7. 4 包装箱上字样和标志应清楚,内容包括:
(a) 型 号 、 名 称 、制造厂名、生产编号:
(b) 收 货 单 位 和 地 址:
(c) “ 请 勿 倒 置 ”、“小心轻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