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5 19:46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速度、步骤和结构调整的意见,组织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统筹管理全市的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市教学研究工作。
4.统筹管理市府划拨的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中小学收费的政策、实施意见。
5.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提出学校定编意见;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制订教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统监察、人事、劳动工作;负责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配。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学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任用、选拔、培养;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普通话推广、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9.管理、监督学校、直属单位基建、财务工作;组织、指导教育信息统计工作、教育经费收支审计工作、学校勤工俭学工作;指导本系统社团组织工作。
10.承办市委、市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业根(局长)
胡高明(党委书记):分管干部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直属党委、教育工会、政协教育专委会、出国(境)管理。
徐莹波(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现代技术教育、教育督导、招生考试、教学研究、语言文字、教师培训、德育、科普、劳技及共青团、少先队等工作。联系教育一科、督导科、招生办。
谢滔(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考察审批等工作。联系审计监察科。
马雄英(副局长):协助分管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法制教育、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社会力量办学、社区矫正、爱国卫生、文明创建、环境保护、绿化美化、计划生育、保密、档案等工作。联系办公室、教育二科。
舒红光(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计划、财务、基建、勤工俭学、会计核算、扶贫助学、统计、信息技术装备、安全、保险、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计财科、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高富杰(党委委员、副局级组织员):协助分管组织人事、信访、维稳、610工作。负责人事科工作,联系关工委。
办公室
1.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2.负责机关文秘工作;
3.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4.负责文书档案及保密工作;
5.负责各类信息综合和传递工作;
6.负责综合治理(局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局机关);
7.负责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
8.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调度和来宾接待等工作;
9.协助教育科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的处理工作;
10.协助审监科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11.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1、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局管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和调配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含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
4.负责人事档案及干部年报工作;
5.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7.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管理.教师调配调动(含人员核编)和教育类人才引进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中小学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任期制及职级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组织实施“名师工程”并牵头做好校长.教师各类先进的推评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
11.负责联系关工委工作;
12.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基建科
1.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分配及管理工作;
2.负责拟订全市学校(含幼儿园)布局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指导和监督学校的财务工作;
4.负责学校.直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和教育基金管理;
5.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相关年报(含事业年报和财务年报)的编制工作;
6.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扶贫助学等相关工作;
7.负责全市学校的基建工程管理及督查工作;
8.负责拟订中小学招生计划;
9.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程;
10.负责全市中小学各类教学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的宏观管理工作;
11.协助教育科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校舍安全检查工作;
12.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一科
1.负责拟订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段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各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3.负责全市中小学的课程管理及课改指导;
4.负责普通教育(含特殊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教学工作常规管理,教学行为规范工作;
5.负责普通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
6.负责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团队.体育.卫生.艺术.科技.民族.禁毒教育工作;
7.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图书及教辅资料的“准入”管理工作;
9.负责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师德教育工作;
10.负责各类优秀学生的推评工作;
11.负责各类示范学校.幼儿园的创建工作;
12.负责教研.教科研工作的宏观管理;
13.负责安全工作.师生保险.爱国卫生(学校).文明创建(学校).综合治理(学校)等工作;
14.负责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15.协助教育二科做好绿色学校创建.环保.国防.法制.人口与国情教育等工作;
16.协助人事科做好“名师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17.协助督导科做好“名校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18.协助招生办做好中小学招生计划的实施工作;
19.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二科(审批科)
1.负责拟订职业教育(综合高中).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成人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实用技术培训等)的管理工作;
3.负责职业教育(含综合高中).成人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教学工作常规管理,教学行为规范;
4.负责职业教育(含综合高中).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
5.负责依法行政.执法.审批等工作;
6.负责指导职业教育(含综合高中)学生德育工作;
8.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年检及管理工作;
9.负责绿色学校创建.绿化.环保.国防.法制.人口与国情教育等工作;
10.协助人事科做好“名师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11.协助督导科做好“各校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12.协助招生办做好职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计划的实施工作;
13.协助计财科做好有关教育事业发展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14.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督导科
1.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负责组织实施“名校工程”;
3.负责镇(街.区)教育职责履行情况督查工作;(政府督导室)
4.负责拟订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办学水平(等级)评估方案并组织督导评估;
5.负责指导省等级重点中学的创建.组织年度视导和配合省市做好其他高中段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6.负责教育强镇创建的申报.检查和指导工作;
7.负责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的“两基”年审.县(市.区)党政领导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县(市.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年度公报的基础工作;
8.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监察科
1.负责全市学校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全市学校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监督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遵纪守法情况;
4.负责教育系统党员违纪违规的查处及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6.协助教育科做好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
7.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
1.负责组织全市中考.高考;
2.负责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考试;
3.负责实施全市中小学招生计划;
4.协助计财科和教育科做好中小学招生计划和实施意见的拟订工作;
5.协助教育科做好各类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
6.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1.负责党建工作(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组织转移.党务日常工作等);
2.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负责抓好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及机关作风建设;
4.负责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5.负责出国(境)管理;
6.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7.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工会
1.负责上级工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学校教育工会和教代会工作;
3.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