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6 10:18
永昌镇,隶属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地处北川羌族自治县南部,东北与江油市接壤、西南部与安州区黄土镇、桑枣镇接壤,镇人民政府距绵阳市区37千米,行政区域面积117.53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末,永昌镇户籍人口为70887人。
2009年2月,安县永安镇、安昌镇和黄土镇的6村划归北川;同年3月,撤黄土办事处,设永昌镇筹备党工委、永昌镇政府筹委会;同年4月,黄土镇6村划归安昌镇,同年11月,设永昌镇。
汉属涪县。
北周天和初年,设金山县。
唐划归龙安。
宋属石泉军。
元升为安州。
明洪武七年(1374年),安州降县,县城从火盘山迁驻于今址安昌河,首建场设市。
民国元年(1912年),改为中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为第一区城厢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为中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安昌镇。
1950年,改安昌乡。
1952年,析农村部分置安昌、高桥、白马3乡,析城区置安昌镇。
1953年,更名城关镇,安昌乡更名开茂乡。
1958年,与开茂、高桥、桑枣、永安4乡合并为城关公社。
1962年,析置城关镇。
1981年,更名安昌镇。
1984年,开茂、南丰2乡并入安昌镇。
2002年4月,由安昌镇迁驻花荄镇。
2009年2月1日,划归北川羌族自治县。
2019年12月25日,撤销安昌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昌镇管辖,永昌镇人民政府驻大东街13号。
截至2011年末,永昌镇辖尔玛、禹龙、沐曦、新川、纳润、诺西6个社区;设81个居民小组。
截至2021后10月31日,永昌镇辖11个社区、15个行政村:尔玛社区、禹龙社区、沐曦社区、新川社区、纳润社区、诺西社区、金霞社区、圣灯社区、竹林社区、蔬菜社区、安昌社区、鼓楼村、开茂村、福田村、裕清村、北山村、新华村、川主村、纳溪村、圣灯山村、群联村、宝林村、双龙村、高安村、金龟村、沙汀村;镇人民政府驻大东街13号。
永昌镇地处北川羌族自治县南部,东北与江油市接壤、西南部与安州区黄土镇、桑枣镇接壤,镇人民政府距绵阳市区37千米,行政区域面积117.53平方千米。
永昌镇地处丘陵,地势北高南低。主要山峰有云盘山、景家山,转岩山、塔字山、杨家山、陈家山等,安昌河纵贯南北,把永昌镇分为东西两部分,形成了独特的“群山环抱、一水中流”的外流盆地地貌。境内最高点天麻林位于双福村,海拔1421米;最低点位于安昌河坝,海拔543米。
永昌镇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干湿季节分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冬季微寒,春来较早,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5.6℃,1月平均气温5.4℃,极端最低气温-4.5℃;7月平均气温24.6℃,极端最高气温38.1℃。最低月均气温2.9℃(1977年1月),最高月均气温26.2℃(2000年7月)。平均气温年较差19.2℃,最大日较差17.4℃ (1986年5月13日)。生长期年平均321天,无霜期年平均310天,最长达324天,最短为244天。年平均日照时数902.2小时,年辐射总78.8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降水量826~1261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54天,最多达185天(1975 年),最少为124天(1987年)。极端年最大雨量2175.3毫米(1967年),极端年最小雨量619.8毫米(2002年)。降水主要集中在5~9月,7月最多。
永昌镇境内河道属涪江水系,河道总长度为9千米,苏宝河自北向南流入镇域,茶坪河自西向东流入镇域,两河在安昌镇汇聚后,取名安昌河,从镇域东南侧流出,流域面积104平方千米。
永昌镇自然灾害有洪涝、干旱、霜冻、地震等,少数年份有大风、冰雹等。最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发生在1997年8月13~15日,安昌遭受特大暴雨袭击,降水量达到284.3毫米,造成632间农房倒塌,农作物成灾面积2315公倾。
截至2010年末,原永昌镇总人口为27628人。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辖区总人口2415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3434人。另有流动人口1000人。总人口中,男性12413人,占51.4%;女性11737人,占48.6%;14岁以下3010.人,占12.5%;15~64岁18866人,占78.1%;65岁以上2274人,占9.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7839人,占73.9%;有羌、藏、回、彝等10个少数民族,共6311人,占26.1%。其中羌族6045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5.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966人。
截至2011年末,原安昌镇辖区总人口6.0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万人。另有流动人口1万人。总人口中,男性3.16万人,占52.5%;女性2.86万人,占47.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羌、回、藏等18个少数民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7.8‰,人口死亡率5.5‰,人口自然增长率2.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79人。
截至2020年末,永昌镇户籍人口为70887人。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实现财政总收入560.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55.5万元,专项资金收入304.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万元。
截至2020年末,永昌镇有工业企业152个,其中规模以上29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2个。
截至2011年,原永昌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职工368人,实现工业总产值643.1万元。经济开发区1个。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有商业网点678个,职工3396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3个。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全年电信业务收入2976.96万元。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784人,专任教师41人;小学1所,在校生1471人,专任教师3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127人,专任教师5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2549人,专任教师172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生3839人,专任教师91人;民办学校1所。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有各类科技人才453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89人,经营管理人才1930人,技能人才1348人。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有影剧院2座,文化站1个,羌族民俗博物馆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1个,禹羌文化研究中心1个,沙汀文学馆1个;公共阅报栏16个,农家书屋4个。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中国先秦史学会禹羌文化研究基地、禹羌文化研究所、大禹研究会、禹风诗社以及书法家协会5个文化艺术团体。
2011年末,原永昌镇有体育中心1个,体育社团2个。
2010年12月,原永昌镇开通县到镇有线电视。2011年9月,开通县到镇广播,有广播高音喇叭6只,通响率100%。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11151户,电视综合覆盖率100%。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1个。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298.1/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6.2‰、6.2‰、2.1‰。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621户,人数4227人,支出1151.4万元,月人均227元;城市医疗教助120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298人次,共支出237.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21户,人数367人,支出47.1万元,月人均107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64人,共支出22.9万元;农村医疗救助55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3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1.8万元。新增就业人员770人,有15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49人。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6248人,比上年末增加2141人,其中参保职工13037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211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362人和779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1493人,比上年末增加598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6996人,比上年末增加8751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227人,比上年末增加5193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769人,比上年末增加3558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400人。参加失业保险2766人,比上年末增加391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76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28人,比上年末增加9人。参加工伤保险3762人,比上年末增加957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415人,比上年末增加17人,全国认定(视同)工伤17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15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62人。参加生育保险3207人,比上年末增加592人,全年共有36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21人次。
截至2011年末,原永昌镇有邮政投递点1个,乡村通邮率100%。电信服务网点13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1958门,固定电话用户4456户,比上年增加3065户;移动电话用户8836户,比上年增加3177户;光缆线路总长达431千米,主干电缆达78对千米,宽带接入端口总数2.01万个,其中已占用端口总数7424个,宽带接入用户7347户,比上年增加4599户。
截至2011年末,永昌镇城区天然气管线30千米,供(加)气站1个,天然气用户10484户,其中工(商)业用户158户,居民用户10326户,燃气普及率92.5%,月天然气平均用量20.6万立方米。
永昌镇境内有山东大道等道路过境。
汶川特大地震后,人们希望新县城永远繁荣昌盛,因此命名为永昌镇。
永昌镇境内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
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单位公布了《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永昌镇入选中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
2021年3月,永昌镇被评为四川省第二批“社区服务项目化”试点街道(镇)。
2021年8月,永昌镇被命名为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022年11月24日,被评为四川省“2021年全省基层治理示范街道(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