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法学院

更新时间:2024-07-11 18:28

汕头大学法学院1983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93年开始招收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法学院以培养专业化与职业化相结合,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法政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及优良品质的培养。截至2022年6月,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行政管理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现有59名专任教师,56%的教师具有境外学习或教研经历。学院聘请多位国际知名学者为顾问,并大力引进国际经验的师资团队,60%以上教师开设全英、双语课程。

学院简介

法学院前身法律学系1983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公共管理学系1993年开始招收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至今已毕业本科学生达5000多名。

学院拥有较为完善的学科平台,现有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拥有公共管理、教育学二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法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国家特色学科”,法学、公共管理二个“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现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广东省新型特色智库——“公共安全与特区治理研究中心”、汕头大学校级研究基地——“汕头大学党内法规与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三个研究平台。

学院荣誉

鼓励并大力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竞赛活动,如巴黎国际商业调解比赛(是国内唯一参加的高校)、JESSUP国际法模拟赛(获得二等奖)等,取得优异的成绩。学生作品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得过二、三等奖的好成绩。

与境外多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学生毕业后推荐到英国、澳大利亚、香港、日本攻读研究生,2007届法学专业有11%的毕业生被香港、澳大利亚、日本等地的大学录取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推荐学生到华南地区外资企业工作,近三年,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在98%以上。

强化司法考试培训,2007年司考通过率为43.7%,本科生32人参加司法考试,通过14人。2008司考通过率为60.2%,在汕大法学院培训点培训并参加考试的118人中,71人通过考试(360分以上),其中高分层比例高,400分以上人数有22人,占通过总数的31%。 2009年司考通过率为59.2%,法学院2005级、2006级报考169位学生中,有100人通过考试(360分以上),远远超过全国33%左右的平均通过率,400分以上人数达到35人,占通过总数的35%。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59名专任教师,教授11名,副教授23名,有博士学位者54名,占教师总数91.5%,大部分教师具有境外学习或教研经历。

发展沿革

1981年国务院批准成立汕头大学,为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

1982年秋开始筹备成立法律系。

1983年秋法律系法学专业开始招收本科生,共招收50人。

1983年秋经广东省高等教育厅批准,并受汕头市委托,法律系招收政法干部专修班。学员52名,全脱产,学制2年。1984年继续招收第二届政法干部专修班,学员59名。

198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增设了国际私法专业。

1984年经广东省高教局批准,国家教委备案,法律系创办夜大学法律专业。业余学习,学制3年。

1985年7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法律系成立“汕大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汕头市岭东律师事务所”。

1987年5月8日,经学校批准成立“中国经济特区和港澳台地区经济法规研究室”。

1988年,国际私法专业改名为国际经济法专业

1991年举办“海峡两岸关系法律问题研讨会”。

1993年—1995年间,法律系与北京大学法律系联合举办“经济法硕士课程研修班”。

1993年7月,学校决定成立“法商学院”,下设法律系和经济系。

1994年秋,为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实施“澳门治澳”,经国家教委和国务院港澳办批准,新华社澳门分社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资助,法律系承办法律专业澳门专门班。

1995年11月底,法律系主持召开了“全国首届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暨95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研讨会”。

1996年5月,经学校批准,成立了“汕头大学海商法研究咨询中心”。

1996年7月,学校决定撤消法商学院。分别成立法学院和商学院。

1996年秋,受汕头市委组织部的委托,法律系举办了政法干部培训班,全脱产学习1年。

1997年4月—1999年间,法律系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法理学硕士课程研修班”。

1998年9月,学校决定将原归属于文学院的行政管理系划归法学院。

2003年行政管理系改为公共管理系。

历任领导

林榕年

1983年任法律系系主任

段秋关

1993年任法商学院院长

1996年任法学院院长

周伟

1998年任主持工作副院长

孙效敏

2002年3月-2002年5月任法学院院长

杜钢建

2004年6月任法学首席并主持工作

2007年3月-2009年9月任院长

胡红玉

2003年6月任法学院顾问

杨诚

2009年10月-2010年2月任法学院代院长

李平

2010年2月-2011年1月、

2002年1-2月

2002年6月-2004年5月任主持工作副院长

Michael Palmer

2011年1月-2015年4月任法学院院长

怀效锋

2015年3月-2021年9月任法学院代院长

邓剑光

2021年9月-2022年9月任主持工作副院长

2022年9月任法学院院长

专业介绍

法律专业

法学专业注重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强调以中国法律为基础,兼顾国际法、外国法与港、澳、台法,旨在培养具有较强本土竞争力与国际视野的优秀法律人才。该专业以精细化的本科生导师制和小班教学为特色,通过互动式课堂教学、诊所教学、模拟法庭、基地实习、师生共同研究小组及统一司法考试培训等形式,营造以学生为本、以就业为导向、以就业市场竞争力为依据,并尊重法学教育自身规律的办学理念和学习氛围。在注重基础必修课教学的同时,积极拓宽学生视野,有选择性地开设双语和全英课程,为学生到内地从事法律工作和到国外及港、澳深造创造条件。该专业开设的调解课程和仲裁课程已分别被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英国特许仲裁学会专业认证,在国内高校尚属首例。

法律系师资队伍的突出特点是职称高、学历高,正、副教授占全系教师70%以上。50%以上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背景。60%以上的教师能够开设双语或全英或全日课程。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占绝大多数,朝气蓬勃,极具发展潜力。形成了以教授为龙头,博士、副教授为骨干,青年教师为基本力量的学术梯队。

法学本科设有三个方向:英美法、日本法、非诉讼争议解决。这三个方向在全国法学院本科教育中均具有领先地位, 填补了国内法学院本科教育在这三个领域的空白。

公共管理专业

公共管理系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理念和公共精神、注重行政管理和公共管理实践、符合需要的政府机关和公共事业部门的专业人才。分设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并在第一至第二学期不分专业进行共同课程学习和培养。行政管理一个研究生硕士点,基本形成了合理的学科及专业构架。从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分方向进行课程学习和培养。两个专业注重拓展与法学、医学的学科交叉,推行双语/全英授课,强化公务员考试培训和综合技能培训,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公共管理学系香港实习计划。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有比较地方政府管理、行政调解两个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有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社会政策、日本公共政策等三个专业方向。

就业出路

学院成立职业拓展中心,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与咨询服务,通过开展司法考试培训、公务员考试培训、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英语技能培训、形象与礼仪培训、就业指导与咨询等服务,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学院与美国、加拿大、英国、香港等境外多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交换生项目,并推荐毕业生到境外留学。约10%毕业生被境外高校录取攻读硕士学位。学院与华南地区外资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并推荐毕业生到著名企业就业。近三年,法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在98%以上,司法考试通过率为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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